1999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
- 頒布時間:1999年07月24日
- 實施時間:1999年11月01日
- 頒布單位:西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1999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99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修訂信息 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 (1999年7月24日西藏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制定。由國務院於2001年6月20日發布並實施。2022年,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的部分條款予以修改,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修訂歷史 2001年6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08號公布 根據2017年11月17日《國務院關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是為了保障母親和嬰兒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根據憲法制定。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1994年10月27日通過。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第二次修正。修訂信息 1994年10月27日第八...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是中國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供稿
2013年7月25日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環境保護條例〉等4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1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三 ...
《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 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母嬰保健法》,1995年衛生部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該實施辦法規定母嬰保健工作實行以保健為中心、保健和臨床相結合、面向群體、面向基層和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該實施辦法規定了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母嬰保健工作的具體要求以及衛生部所擔負的...
一、刪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二款。二、將《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第二十四條修改為:“國家提倡住院分娩。醫療、保健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技術操作規範,實施消毒接生和新生兒復甦,預防產傷及產後出血等產科併發症,降低孕產婦及圍產兒發病率、死亡率。
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辦法〉等8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1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孕產期保健工作管理辦法是 為加強孕產期保健工作,保障母嬰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制定本辦法。辦法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孕產期保健工作,保障母嬰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及其實施辦法、《中國婦女發展綱要》...
《新生兒疾病篩查管理辦法》已經2008年12月1日衛生部部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發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檔案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令 第 64 號 部 長 陳 竺 二〇〇九年二月十六日 檔案全文 第一條 為規範新生兒疾病篩查的管理,保證新生兒疾病篩查工作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和《...
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普及法》辦法〉等8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21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孕期保健是專門針對孕婦的一種保健服務,1998年WHO提出了“妊娠人生大事,務使母嬰安全”的號召,呼籲全球重視孕期保健(prenatal care)服務。為了保障母親和嬰兒健康,提高人口出生素質,《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強調了孕期保健服務,內容包括:衛生、營養、心理、諮詢、定期產前檢查、懷疑先天性或遺傳性胎兒異常的...
第二十六條 當事人對產前診斷結果有異議的,可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第五章的有關規定,申請技術鑑定。第二十七條 開展產前診斷技術的醫療保健機構不得擅自進行胎兒的性別鑑定。對懷疑胎兒可能為伴性遺傳病,需要進行性別鑑定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指定的...
根據2021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正。檔案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與擴大就業相協調,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是為了保障母親和嬰兒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根據憲法,制定的法規。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1994年10月27日通過。自1995年6月1日起施行。2002年12月3日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檔案內容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以及《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01-2010年)》和《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01-2010年)》提出的我國婦女兒童健康目標,特制訂《孕前保健服務工作規範(試行)》(以下簡稱《規範》)。檔案發布 衛生部關於印發《孕前保健服務工作規範(試行)》的通知 衛婦社發(2007)56號 各省、自治區、...
母嬰保健監督員管理辦法是一項保護母嬰權利的法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母嬰保健工作的監督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以下簡稱《母嬰保健法》),實行母嬰保健監督員制度,為加強對母嬰保健監督員的管理,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規定的母嬰保健監督員是指在《母嬰保健法》規定監督範圍內進行...
根據2011年11月24日西藏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水利工程管理條例〉等8件法規的決定》第二次修正 根據2021年9月29日西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等八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1996年8月19日四川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根據2001年3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的決定,》修正。中文名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
第一條 為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保障母親和兒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第二條 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從事母嬰保健服務活動的機構及其人員應當遵守本實施辦法。第三條 母嬰保健工作堅持以保健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為目的,實行保健...
1996年3月29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9次會議通過 1997年12月3日湖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1次會議修改。中文名 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辦法(修正) 頒布單位 湖北省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7.12.03 實施時間 1998.01.01 ...
《婚姻登記條例》是國務院為全面實施《婚姻法》而制定的行政法規,是婚姻法律制度中重要的組成部分。1990年頒布及2001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2001年6月頒布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對婚前檢查服務內容等提出要求。2003年10月,《新婚姻...
兩非案件即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非醫學需要的人工終止妊娠。簡介 為了貫徹計畫生育基本國策,使出生人口性別比保持在正常的範圍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我國法律規定禁止非醫學需要的胎兒...
新生兒遺傳代謝病篩查得到了政府的重視,除了頒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外,2000年6月20日國務院還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新生兒疾病篩查成為母嬰保健技術的重要內容之一。2002年衛生部、中國殘聯人聯合會《中國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減少出生缺陷和殘疾行動計畫(2002-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