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是協助政府領導同志處理政府日常工作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 外文名:General office of the Tibet autonomous region people's government
  • 職責:負責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等
  • 地區:西藏自治區
主要職責,所屬地區,

主要職責

負責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自治區人民政府、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領導同志的講話。研究政府各部門和各行署、拉薩市人民政府請示自治區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政府領導同志審批。根據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自治區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政府領導同志決策。督促檢查政府各部門和各行署、拉薩市人民政府對自治區人民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自治區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協助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處理民眾來信,接待來訪民眾,及時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大問題,辦理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有關信訪事項。根據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負責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提出建議。負責對自治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交的議案、提案、意見、建議的督辦工作。負責自治區駐內地辦事處的管理、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政府辦公廳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黨務、勞動人事、工資福利、宣傳教育、工青婦等工作。做好行政事務、安全保衛工作,為政府領導服務。

所屬地區

西藏自治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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