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歷史背景,八王之稱,三大法王,五大地方之王,社會影響,
歷史背景
明朝建立後的洪武一朝三十年時間基本上完成了藏族地區行政機構的建置。相對來說,完成建置是容易做到的,但採取怎樣的方策去治理偌大的藏族地區卻是很不容易的事。所謂“多封眾建”政策是經歷幾十年的摸索實踐才逐步確立起來的,可以說是明太祖洪武年間肇發其端,成祖永樂年間具備規模,宣宗宣德年間逐步完善的一個過程。在行政區劃與軍政機構設定上,明朝在西藏基本上承襲了元朝的劃置方式。在元代烏思藏宣慰司、朵甘宣慰司故地,明朝設立烏思藏、朵甘兩個衛指揮使司和俄力思軍民元帥府。後來,又將烏思藏、朵甘兩個衛指揮使司升格為行都指揮使司,其下設指揮使司、宣慰司、招討司、萬戶府、千戶所等機構。各級軍政機構的官員,均封委當地的僧俗首領出任。各級官員之任免、升遷,概由明朝中央直接決定,並頒授印誥等。
明朝除在藏族地區設定衛所外,還利用藏傳佛教在藏族地區的深遠影響,大力封授各派宗教首領和人士,推行僧綱制度,通過宗教加強明朝對廣大藏區的影響。當時藏傳佛教在西藏派系頗多,除控制衛藏地方政權的帕竹噶舉派以外,尚有勢力遍及川、康、衛藏的噶瑪噶舉派,以及勢力仍強的薩迦派和後來居上的格魯派等。明朝治藏政策的核心被概括為“多封眾建,因俗以治”。“多封眾建”與“因俗以治”互為表里、相互支撐,即“多封眾建”為表,則“因俗以治”作為其政情民俗的基礎和政策理念為里;若“因俗以治”為表,則“多封眾建”作為其政策措施的支撐為里。在明朝對這些藏傳佛教的宗教首領人士的封授中,以永樂年間、宣德年間加封的“三大法王”和闡化王、護教王、贊善王、輔教王、闡教王等五個王最為重要,其次為大國師、國師及禪師等。
明朝自洪武二年(1369)多次派員至西藏地方,廣行招諭,設定都司衛所,委官封職,並承元制,在西藏地方實行政教合一,管理地方軍政事務。對各教派的僧侶代表人物,授以國師﹑大國師等封號。六年,封原烏斯藏攝帝師喃加巴藏卜為熾盛佛寶國師,授以玉印。永樂時進一步完善了僧官制度,設有法王﹑西天佛子﹑大國師﹑國師﹑禪師﹑都綱等不同等級,先後封授過西天佛子二﹑灌頂大國師九﹑灌頂國師十八和禪師﹑都綱等僧官。永樂初年,為了進一步加強對西藏地方的管理,派遣太監侯顯(後又續派太監楊英﹑袁琦﹑杜通﹑李寧等多人)和僧人智光等持節入藏,與各地方﹑各教派領袖人物多方接觸,廣泛交往,開始了明朝中央直接從藏區遴選領袖人物的新時期。先後封授了三個法王和五個地方之王。
八王之稱
三大法王
大寶法王
大乘法王
永樂十一年,明廷為安撫薩迦派,封尚師昆澤思巴為萬行圓融妙法最勝真如慧智弘慈廣濟護國宣教正覺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剛﹑普應大光明佛,領天下釋教。尚師是藏語對高級僧侶的尊稱。昆澤思巴(1349~1425)為元代帝師之後,永樂八年曾應明廷之召入京,成祖優為款待,居三年,乃有大乘法王之封,這是繼大寶法王之後的第二位超越地域的教法王爵,位亦尊顯。同年,明廷還封薩迦派另一支系的南渴烈思巴為思達藏輔教王。思達藏地處薩迦之南,為薩迦人封邑。南渴烈思巴(1399~1444) 屬薩迦派的都曲喇讓支系,為八思巴第五代侄孫,曾受到拉孜俺卜羅等地方首領之尊崇,有一定的社會影響。明代中央在同一年中給予薩迦系統兩道王爵的封授,從側面反映出薩迦人在明代的西藏仍是舉足輕重的力量。同年,明廷還封領真巴兒吉監藏為必力工瓦闡教王。領真巴兒吉監藏為必力工派大師卻吉傑博(1335~1409)之侄。必力工瓦(今讀若“止貢巴”)地處拉薩之東,在今墨竹工卡縣境,元代即受萬戶府之封,勢力強大。洪武十八年在此設必力公萬戶府。永樂十一年封其僧為闡教王,賜金印誥敕,意在使之與帕竹﹑薩迦諸派抗衡。
大慈法王
格魯派是在藏區新起的宗教﹑社會力量,其領袖人物宗喀巴聲名遠揚,早已引起明廷的注意,曾於永樂六年﹑十二年兩次遣使徵召,宗喀巴因事未能成行。但於永樂十二年遣其上首弟子釋迦也失(1352~1435)為代表晉京。次年,明廷封其為妙覺圓通慈慧普應輔國顯教灌頂弘善西天佛子大國師。宣德九年(1434)釋迦也失再度入朝,宣宗冊封為萬行妙明真如上勝清靜般若弘照普慧輔國顯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覺如來大圓道佛。宣德十年辭歸,卒於途。
五大地方之王
闡化王
永樂四年(1406),封授烏斯藏帕木竹巴的吉剌思巴監藏(1374—1432年)為灌頂國師闡化王。帕木竹巴是西藏封教噶舉派中的一支,因創派人為帕木竹巴·多吉傑博(1110—1170年)而得名。元時曾獲萬戶府之封援,為十三萬戶府之一。大司徒普提幢(1302—1364年)時已基本上取薩迦派力量而代之。吉剌思巴監藏為大司徒普提幢之侄孫輩。洪武二十一年受封為灌頂國師。永樂元年(1403)遣使進京入貢。四年,封為灌頂國師闡化王,賜印並厚賞。這一舉措改變了元朝以宣政院掌治釋教僧徒及吐蕃之境並專任薩迦一派的做法,開始以王爵封授各教派僧人,因俗而治。
護教王
明永樂四年(1406),封西藏貢覺(《明史》作“館覺”)地方喇嘛教領袖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為灌頂國師。次年,加封護教王。十二年(1414),護教王卒,其子嗣爵。其子死後,無嗣,爵絕。
贊善王
輔教王
輔教王,思達藏僧。明永樂十一年(1413年),封后藏薩迦地方僧人南喀雷必堅贊(南渴烈思巴)為輔教王。封爵世襲,正德(1506-1521年)、嘉靖(1522-1566年)中,仍常有使臣到北京。
其地視烏斯藏尤遠。成祖即位,命僧智光持詔招諭,賜以銀幣。永樂十一年封其僧南渴烈思巴為輔教王,賜誥印、彩幣,數通貢使。楊三保、侯顯皆往賜其國,與諸法王等。景泰七年,使來貢,自陳年老,乞令其子喃葛堅粲巴藏卜代。帝從之,封為輔教王,賜誥敕、金印、彩幣、袈裟、法器。以灌頂國師葛藏、右覺義桑加巴充正、副使往封。至四川,多雇牛馬,任載私物。禮官請治其罪,英宗方復辟,命收其敕書,減供應之半。知成化成化五年,王卒,命其子喃葛答刂失堅參叭藏卜嗣。六年申舊制,三年一貢,多不過百五十人,由四川雅州入。國師以下不許貢。弘治十二年,輔教等四王及長河西宣慰司並時入貢,使者至二千八百餘人。禮官以供費不貲,請敕四川守臣遵制遣送,違者卻還,從之。歷正德、嘉靖世,奉貢不絕。
闡教王
明永樂十一年(1413年),封西藏止貢寺座主領真巴兒吉監藏為闡教王。封爵世襲,明嘉靖時(1522-1566年)仍有使臣到北京。
社會影響
至此,明朝已在西藏地方分封了三大法王﹑五大地方之王,其管理西藏地方所採取的“眾封多建”而統馭於中央的政策已基本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