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峰區司法局

西峰區委、區政府決定,設定西峰區司法局,主要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峰區司法局
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區司法行政工作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區的律師工作。
(三)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區的公證工作。
(四)負責全區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全區的依法治理工作,承擔區依法治區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六)負責指導全區的人民調解工作;指導檢查基層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務的工作。
(七)負責組織指導弄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八)指導和監督檢查全區律師、公證、法律顧問工作,組織實施法律援助工作。
(九)負責“148”法律熱線服務專用電話的接收處理接待法律諮詢。
(十)負責面向全區的司法鑑定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初任法官、檢察官、公證員、律師資格報考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和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司法局內設5個職能股室。
(一)人秘股:負責局機關重大政務活動餓組織實施和檢查落實;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協調各股室工作關係;負責機關政務信息、文秘、保密、統計、檔案、保衛等工作;負責全局的黨務、紀檢、工、青、婦及信訪工作;管理局機關財務、後勤事務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統計工作。
(二)法制宣傳教育股:管理和指導全區的法制宣傳工作,組織實施在全體公民中開展普及法律常識教育,規劃指導全區開展依法治理工作;負責本區對外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本系統新聞和通訊工作。
(三)公證律師管理股:管理和指導公證、律師及全區法律服務工作,制定全區公證、律師工作的發展規劃及有關規章制度,指導監督全區公證、律師業務活動;負責全區公證、律師機構的設定和撤銷以及從業人員資格的取得或撤銷的審查報批;負責對執業公證員、執業律師獎懲的審查和年鑑註冊登記。
(四)刑釋解教安置管理股:管理和指導全區刑釋解教安置工作,起草制定發展規劃和有關制度;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和幫教工作。
(五)基層工作股:管理和指導鄉鎮(街辦)司法所、法律服務所的司法行政工作;管理和指導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管理全區的法律服務市場及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查、報批等工作。
下屬3個事業單位:
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機構負責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或者安排人員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例》規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
公證處: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的證明機構。
律師事務所:1、代理各類訴訟與仲裁。
2、擔任常年、專項法律顧問。
3、策劃與交易安排。
4、參與談判,協助制定談判方案與策略。
5、起草、審定各類法律文書。
6、出具法律意見書。
7、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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