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第79號)

《西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第79號)》是為堅決果斷做好全市疫情防控處置工作,及時阻斷傳播風險,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健康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條例》等法律法規,發布的通告。

2022年5月7日,西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發布《西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第79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第79號)
  • 發布機關:西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
  • 發布時間:2022年5月7日
發布經過,通告內容,

發布經過

2022年5月7日,西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發布《西寧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通告(第79號)》。

通告內容

一、城西區轄區居民應嚴格遵守靜態管理規定,除核酸檢測、就醫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門、不聚集、不進入公共場所(公共區域)。各社區(村)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採購時間,引導居民錯峰就近有序適度採購生活物資,靜態管理期間每戶安排一人外出採購一次,外出採購時間不超過2小時。
二、轄區居民要做好個人防護,按城西區疫情防控處置工作指揮部規定時間參加區域核酸檢測,出戶核酸檢測前要正確佩戴口罩,排隊時保持2米間距,核酸檢測後第一時間返回,不聚集、不流動。
三、水電氣暖等城市運轉保障行業,需連續生產的企業單位,以及除市區商務、市場監管、衛生部門機構確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備條件的超市、便利店、農貿市場、藥店、醫療機構外,所有經營性場所一律暫停營業並張貼封條。商務、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物資保障和監管力度,確保基本生活物資充足、市場秩序穩定,準予營業的場所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適時延長營業時間,營業期間嚴格落實通風消殺、掃“雙碼”、測溫、佩戴口罩、預約、錯峰、限流措施,空間狹小門店要做到人不進店。
四、全面暢通涉及醫療、民生、能源、農資等重點物資運輸渠道,對必須進入城西區的車輛,一律按要求查驗、採樣、登記、承諾,按照“兩點一線”原則“點對點”直達交貨地,沿途不得與他人接觸。
五、城西區內機關事業單位保持正常運轉,倡導居家辦公、遠程辦公、在單位(經營場所)住宿,控制到辦公場所工作人數,減少相互間接觸,做好通風、消毒等工作。
六、保民生的企事業員工、機關企事業單位參加疫情防控人員及志願者、公安幹警必須持有有效證件及核酸陰性證明、掃碼、測溫後方可進出卡口,其他人員一律不允許出入卡口。
七、對靜態管理措施落實情況進行24小時巡查檢查,實行街道、小區、樓棟、單元和各類店鋪全覆蓋,嚴厲打擊靜態管理期間私自流動、私自用車、私自出行等行為,對違反靜態管理要求的相關人員,將依法依規從嚴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靜態管理區域內暫停公交、出租汽車、網約車運行。疫情防控、緊急就醫、生活保障、城市運行、應急處置、新聞媒體等相關車輛,經城西區政府或各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核實後通行,其餘車輛非必要不上路。
九、嚴格落實“四方責任”。落實屬地防控責任,壓實街道(鄉鎮)、社區(村)責任,落細落實小區(自然村)管控措施。行業主管部門要細化工作措施,全面履行行業監督責任,強化日常指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認真落實單位主體責任,凡落實疫情防控責任和要求不嚴格,導致人員管理疏漏,造成疫情傳播的,將嚴肅追責問責。轄區居民要嚴格落實自身健康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凡不嚴格執行法律規定和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導致疫情傳播的,將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十、轄區居民如有急診就醫等特殊需求,可向居住地所在社區進行報備,經社區請示上級部門後方可外出。如遇緊急情況可撥打便民服務熱線尋求幫助。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