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西安藍田縣科技局局長崗位職責:
一、主持科技局全面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全縣科技體制改革政策,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局領導班子建設和科技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局黨組、黨支部及財產管理工作。
四、負責研究編制全縣科技發展戰略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擬定全縣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發展領域。
五、承辦縣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崗位職責:
一、協助局長分管項目計畫科、諮詢開發中心工作,負責縣科協工作。
二、協助局長負責編制全縣科技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全縣科技發展布局和優先領域。
三、協助局長負責各級各類科技項目徵集、申報、審批、實施、監督、驗收。
四、協助局長組織和指導農業科技產業、農村區域性支柱產業的科技示範與推廣工作。
五、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副局長崗位職責:
一、協助局長分管綜合管理科工作。
二、協助局長負責提出科技體制改革政策、發揮科技人員作用等相關政策等。
三、協助局長負責科技宣傳、培訓、統計、信息、科技進步的管理和考核工作,科技示範園、基地和鄉(鎮、村)創建活動。
四、協助局長負責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民營科技企業歸口管理及科技中介機構資格審查,負責專利管理、成果管理及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五、承辦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主任崗位職責:
一、負責財務、財產、人事、勞資、社保、醫保、計生工作。
二、負責後勤服務、辦公用品採辦、車輛管理、來客接待工作。
三、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工科科長崗位職責:
一、負責黨務、政務、紀檢監察和精神文等工作及日常工作的催辦、督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及信訪工作。
二、負責考勤、公文處理,檔案、印章管理及科技信息資料收集整理工作。
三、負責目標管理責任制和機關工作人員年度工作。
四、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循環經濟方面的科技工作以及協調、聯繫863計畫的組織、申報、管理工作;負責自然科學基金計畫及基礎研究規劃方面的工作。
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