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區文化和旅遊體育局

西安市碑林區文化和旅遊體育局是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局長是徐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碑林區文化和旅遊體育局
  • 所屬地區:西安市碑林區
  • 現任領導:徐琳(局長)
  • 所屬部門: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文化、旅遊、體育、文物事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擬定全區文化、旅遊、體育、文物事業發展戰略,編制全區文化、旅遊、體育、文物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統籌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以及與其他領域的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體育和文物領域體制機制改革,以及科技創新發展和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
(三)負責全區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統籌推進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深入推進文化惠民工程;管理全區性重大文化活動;指導、管理全區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四)推進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指導旅遊設施建設;組織全區旅遊形象推廣,制定全區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五)統籌推進文化旅遊產業發展,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推進文化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
(六)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優秀民族及本土文化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七)指導、管理全區文物和博物館事業,對全區文物保護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全區文物資源調查;指導、監督全區文物保護、考古勘探、古建築維修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博物館業務工作;履行文物行政執法督察職責,依法組織查處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全區文物保護、博物館的宣傳、科研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文物相關產業發展有關工作。
(八)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承辦全區綜合性運動會;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加強體育後備人才隊伍建設;統籌規劃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九)負責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管理工作,制定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發展規劃和措施,指導並開展全區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稽查工作。
(十)協助配合有關部門完成相關行政審批工作,並加強事中事後監管。
(十一)負責本行業、本部門及下屬事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區委宣傳部負責統籌協調全區文化和旅遊發展,協調有關部門擬訂全區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規劃、管理辦法,協調推進全區文化和旅遊產業重點項目及園區(基地)建設,負責全區文化產業發展目標責任年度考核相關工作。區文化和旅遊體育局負責擬定全區文化和旅遊產業發展規劃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建設和重大文化產業項目的實施。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工作;承擔文秘、會務、督查、政務公開、機要、保密、值班、機關安全、檔案、接待、後勤等工作;組織起草綜合性材料;組織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業務,督促重大事項的落實,負責人大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的辦理、領導重要批示件督辦工作;負責組織實施目標責任綜合考核工作。 負責人:陳煒。
(二)文化科
擬定全區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組織安排全區民眾文藝創作、大型文藝演出、展覽、比賽、評獎、文藝培訓工作;指導全區文化館、圖書館的業務建設和公共文化服務建設;指導協調社區文化、校園文化、企業文化工作;指導本局作為業務主管單位的文化類社會組織的相關業務活動;負責文化行業培訓工作。 負責人:艾晶。
(三)旅遊科
擬定全區旅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全區文化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促進文化旅遊產業與其他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推進全域旅遊;指導全區旅遊標識、旅遊集散、諮詢服務體系等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監測全區旅遊經濟運行,負責旅遊統計、數據分析、行業信息等工作;對旅行社、導遊和星級酒店等進行行業監管;指導星級酒店評定;承擔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指導、監督旅遊市場提升服務質量;監督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實施;指導本局作為業務主管單位的旅遊類社會組織的相關業務活動;負責旅遊行業培訓工作;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工作。 負責人:周琦。
(四)體育科
擬訂全區民眾體育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指導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管理全區青少年體育、業餘體育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工作,組織安排青少年體育競賽;負責體育教練員、裁判員、運動員的培訓、考核、選派、等級審批和管理;負責公布整理各項成績,發布碑林區各項體育成績最高紀錄;統籌規劃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指導本局作為業務主管單位的體育類社會組織的相關業務活動;負責體育行業培訓工作。 負責人:崔鼎。
(五)文物科
負責擬訂全區文物保護、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文物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文物資源普查調查;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全區歷史文化街區的申報和保護管理工作;負責對涉及文物相關執法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全區博物館的管理和申報工作;協助上級管理部門開展全區文物遺址公園保護管理與建設工作;負責全區文物相關產業發展項目的協調、組織、實施與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文物、博物館方面的保護宣傳和人才培養。 負責人:李翼。
下屬事業單位職能如下:
(一)西安市碑林區文化館(西安市碑林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
負責組織全區民眾文化活動,培訓業餘文藝、文化骨幹;組織文藝創作和理論研究。負責研究制定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挖掘普查工作;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搶救保護工作;負責承擔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保護項目申報工作;負責全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檔案的收集、整理、認定及項目作品和實物的收藏工作;負責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展覽活動,普及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知識。 負責人:王敏。
(二)西安市碑林區圖書館
負責轄區文獻信息資源的收集、分類、存藏、編目、整理、保護和開發,建立館藏書目資料庫;負責提供文獻信息資源借閱服務、諮詢服務,開展讀者活動、文化講座等,提供公眾學習空間;承擔轄區公共數字文化、中華古籍保護計畫等重大文化工程的建設與服務;負責指導街道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基層服務點、社區圖書室建設等工作。 負責人:肖海英。
(三)西安市碑林區少年兒童體育運動學校
負責全區青少年體育訓練、競賽工作,促進青少年體育事業發展;負責編排制定區內青少年體育訓練計畫;負責培養、輸送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文化素質的體育後備人才及專項技能的體育骨幹;負責安排傳統運動學校項目布局、驗收工作。 負責人:謝亞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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