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氣象監測設施統籌規劃建設和資源共享管理辦法》於2023年11月13日印發,並從即日起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氣象監測設施統籌規劃建設和資源共享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11月13日
出台背景,內容解讀,
出台背景
氣象監測設施,是指具備氣象要素監測功能的儀器與裝備,如氣象站、測風塔、水文雨量監測站等。《辦法》的實施將進一步加強氣象監測設施的統籌規劃建設,實現西安大城市氣象數據資源共享管理,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
內容解讀
《辦法》明確,全市氣象監測設施建設和資源共享管理,應突出“一盤棋”思想,統籌規劃、最佳化布局、統一標準,提高服務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本市行政區域內,各級政府部門、國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境內外組織投資建設的氣象監測設施,都應當服從統籌規劃和布局,按規定匯交、共享監測數據。
《辦法》強調,要加強氣象監測信息行業套用和研究,充分利用各部門技術、資源優勢,聯合開展專業氣象研究與學術交流,促進氣象與相關學科交叉融合,提升氣象監測信息套用水平,共同提高全社會防災減災和氣象社會服務現代化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