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批轉市科技諮詢委員會章程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批轉市科技諮詢委員會章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科學技術諮詢委員會章程》,現轉發給你們。 為了加強和提高重大決策的科學性,凡今後各部門報市政府審批的屬於全市戰略性、全局性、長遠性、綜合性、跨行業、跨部門、多學科的重大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問題,必須事先委託市科技諮詢委員會進行科學諮詢,再報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六日

附:西安市科學技術諮詢委員會章程

【發布單位】82502
【發布文號】市政發[1986]099號
【發布日期】1986-07-16
【生效日期】1986-07-16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西安市人民政府檔案
(市政發〔1986〕099號)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批轉市科技諮詢委員會章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辦、局,各直屬機構:
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科學技術諮詢委員會章程》,現轉發給你們。
為了加強和提高重大決策的科學性,凡今後各部門報市政府審批的屬於全市戰略性、全局性、長遠性、綜合性、跨行業、跨部門、多學科的重大經濟、科技和社會發展問題,必須事先委託市科技諮詢委員會進行科學諮詢,再報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六年七月十六日
附:西安市科學技術諮詢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西安市城市管理現代化的需要,充分發揮西安的智力優勢,加強和提高市人民政府決策的科學性,成立跨學科、跨行業、綜合性的市科學技術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科技諮詢委員會)。
第二條科技諮詢委員會是市人民政府依靠專家、學者,廣泛聯繫科技工作者,發揚科學民主進行科學決策的諮詢和參謀組織。
第二章 任務和職責
第三條科技諮詢委員會的任務是:
1、根據國內外科學技術發展動向,就全市長遠發展的戰略、發展目標、方針政策、重點任務和重大措施提出諮詢、預測和建議。
2、對全市經濟、科技、社會三位一體協調發展規劃和重大決策進行科學論證。
3、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項目進行科學論證,並就實施的重大措施提出建議。
4、對全市科學研究機構的布局以及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等重大措施提出建議。
5、審議並向市人民政府推薦重大科研成果,提出獎勵和推進的建議。
6、對專家、學者提出的有關全市重大經濟、科技、社會發展問題的建議,進行諮詢和論證。
第四條科技諮詢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根據工作需要可列席市人民政府有關會議;科技諮詢委員會委員可視需要列席市人民政府有關業務會議,查閱有關檔案、資料,並可以科技諮詢委員會委員身份到本市有關單位進行調查研究。
第五條科技諮詢委員會委員有責任向市人民政府及時提供國內外科技、經濟、社會、市場、金融和管理等方面的情報和信息。
第三章 組成和機構
第六條科技諮詢委員會實行聘任制。主要聘請具有一定造詣的從事理論和實際兩方面工作的專家以及科技領導幹部擔任。
第七條科技諮詢委員會委員任期三年,根據工作需要可增聘委員。任期滿三年後,可以連任,屆時未被續聘者即自行解聘。
第八條科技諮詢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由科技諮詢委員會委員中推選,並設秘書長一人(由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兼任)、副秘書長三人(分別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市科委、經委一名副主任兼任)。
第九條科技諮詢委員會下設若干個專業諮詢組。各專業諮詢組設組長一人,副組長若干人,由各專業諮詢組成員中選舉產生。各專業諮詢組分別掛靠市計委、經委、科委、建委、農經委和市經濟研究中心,並各設秘書一人。
第十條科技諮詢委員會設立專門辦事機構,即市科技諮詢委員會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科委。辦公室主任由市科委出任的副秘書長兼。
辦公室和各專業諮詢組掛靠單位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安排協調科技諮詢委員會和各專業諮詢組的諮詢活動,廣泛聯繫有關專家、學者,徵集諮詢建議,傳遞諮詢信息,建立諮詢檔案,回收諮詢結果。
第十一條科技諮詢委員會在諮詢活動中,根據諮詢需要,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諮詢活動。
第四章 經費和報酬
第十二條科技諮詢委員會的活動經費,每年由市財政局根據市科委編制事業費預算統一撥付,由市科委掌握,專款專用。
第十三條對在諮詢工作中做出成績的科技諮詢委員會委員,市人民政府將給予必要的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
科技諮詢委員會承擔的重大諮詢的論證項目,在被有關部門採用並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後,可按《技術進步獎勵辦法》申報獎勵。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本章程由科技諮詢委員會全體會議討論通過,報經市人民政府批准施行。
一九八六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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