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委託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委託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已經2022年8月15日市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發布單位:西安市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15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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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委託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定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陝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陝政辦發〔2022〕27號)要求,經研究,決定將7項行政許可事項市級行政機關許可權(全部或部分)依法委託給區縣級行政機關。市級行政機關將部分行政許可許可權委託給區縣級行政機關的,應當根據國務院、省級有關部門制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規範所規定的實施層級和實施內容,會同受委託的行政機關依法確定委託內容。委託事項由具有行政許可權的市級行政機關與受委託的區縣級行政機關依法簽訂委託書後實施。受委託的區縣級行政機關不得就委託事項再行委託。
附屬檔案:行政許可事項委託清單
行政許可事項委託清單
市級主管部門
序號
事項名稱
委託決定
市新聞出版局
1
印刷企業設立、變更、兼併、合併、分立審批
市新聞出版局部分許可權依法委託至區縣新聞出版管理部門
市發改委
2
在電力設施周圍或者電力設施保護區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作業審批
市發改委許可權依法委託至區縣電力管理部門
3
新建不能滿足管道保護要求的石油天然氣管道防護方案審批
市發改委許可權依法委託至區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
市城管局
4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市城管局部分許可權依法委託至區縣城市管理部門
5
設定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市城管局部分許可權依法委託至城六區市容環境衛生部門
市市場監管局
6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市市場監管局許可權依法委託至區縣市場監管部門
7
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
市市場監管局許可權依法委託至區縣市場監管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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