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是政府公文,由西安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5日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西安市人民政府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治污降霾專題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冬季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空氣品質,確保我市儘快退出全國重點城市空氣品質排名後十位,為人民民眾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環境,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要把治污減霾工作擺在突出位置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對環境保護工作的認識,高度重視,把治污減霾工作擺在突出位置,以保障人民民眾身心健康為宗旨,以“退十”為抓手,切實加強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要將治污減霾作為“一把手”工程、作為全市民眾的“健康工程”和“生命工程”,實抓勤問,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嚴格的標準治理大氣污染,確保實現“退十”目標。
二、從嚴管理,切實加強揚塵污染控制
(一)涉土工地管理。今年(2014年)12月到明年(2015年)2月底,除搶修搶險、捷運施工外,原則上停止新項目開工,在建工地停止開挖、出土、拆遷、倒土等土石方作業,建設部門不再新發施工許可證,市容園林部門暫停渣土清運審批。
(二)建設工地管理。嚴格實行揚塵管控,凡是未達到防塵、抑塵、降塵要求的建設工地,實施“一票停工制”,一律停工整頓,停工整頓期限至2015年3月31日。
(三)渣土清運車輛管理。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從嚴查處渣土車等物料運輸車輛道路遺撒和惡意傾倒行為。
(四)道路保潔管理。強化道路抑塵保潔措施,加大道路沖洗、灑水、清掃頻次,減少道路揚塵。
三、嚴格管控,全面加強燃煤污染管理
(五)煤炭消耗削減。各級各部門要確保按期完成今年(2014年)158萬噸煤炭削減任務。
(六)繼續做好燃煤鍋爐拆改工作。按照“目標不變、任務不減”的原則,確保全面完成年度任務,對年度任務未完成的單位實施考核扣分。對臨時保留過渡的燃煤鍋爐實施嚴格監管,對燃用不達標煤炭、污染物超標排放的,高限處罰,徵收排污費。
(七)供熱企業和燃煤電廠監管。對集中供熱企業和燃煤電廠實施24小時駐廠督查,確保使用低硫分、低灰分的優質煤,保證脫硫、脫硝、除塵等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對污染治理設施擅自停運、不正常運行、超標排放、煤質不符合標準等違法行為,從嚴從重處罰。大唐灞橋熱電廠、大唐戶縣第二熱電廠、西安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要實行強制性超淨排放改造,不能實現的要減少發電負荷,嚴重超標的要高限處罰。
(八)燃煤散燒監管。凡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或無合法審批手續、無污染處理設施的窯爐、小鍋爐等燃煤設施,依法予以強制淘汰取締。加強對餐飲單位、夜市、經營攤點等散燒用戶的監督檢查,禁止使用原煤、蜂窩煤等高污染燃料。
(九)煤炭市場監管。全面取締中心城區所有煤炭經營單位,全面禁止達不到環保要求的劣質煤炭進入市場。主城區全面取締蜂窩煤生產、經銷點,在郊區縣建設優質蜂窩煤和點火蜂窩煤生產、配送中心,進一步加大居民蜂窩煤用戶改清潔能源力度。進入城區的煤炭運輸車輛必須做到全封閉,杜絕沿途拋撒,逐步實施卡口管控。
四、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管理
(十)加強黃標車、無標車、冒黑煙車及高排放車輛管控。嚴厲查處主城區和三環內黃標車、無標車、報廢車、冒黑煙車和未檢車輛,加強城區內拉運泔水、砂石、裝修建築垃圾等物品的低速載貨車輛監管,禁止運營黃標車進入城區客運站營運。
(十一)執行限行措施。重污染天氣期間,嚴格按照應急預案要求,落實機動車限行措施。
五、嚴密巡查,嚴格禁止生物質焚燒
(十二)嚴厲查處焚燒行為。按照“行業牽頭,屬地管理”原則,落實人員和責任,加強日常巡查,對焚燒秸稈、落葉、垃圾、木材等行為進行查處。
(十三)加大餐飲單位油煙污染查處力度。對油煙淨化設施達不到規範要求的餐飲單位,責令停業整改;對不規範的露天燒烤攤點,一律予以強制取締或規範至集中場所經營,大力推行清潔能源使用。
六、加強工業園區環境監管
(十四)開展工業園區環境監測檢查。對全市工業園區進行全面排查,通過明察暗訪、聯合執法、夜間檢查等形式開展環境監測檢查,對造成污染的企業通報批評,進行經濟處罰和停業整頓,並對企業法人代表進行環保知識和法律法規教育培訓。
七、大力實施增綠工程
(十五)持續增加環境容量。進一步最佳化城市公園、綠地、濕地建設和布局,公路、鐵路和高速路兩旁都要做好綠化,高速公路改擴建項目完成後沒有綠化的要及時補上。要擴大城市綠地、濕地面積,提高綠化覆蓋率,改善空氣品質和人居環境。
八、提前預警,加強空氣品質聯防聯控
(十六)加強對霧霾天氣的超前預測研判。實行周會商制度,每周對未來一周環境空氣品質形勢進行會商分析。重污染日期間,每日會商1—2次。根據會商情況,提前做好預防預警工作,適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
(十七)嚴格落實重污染日應急措施。與重點排污單位和建築工地簽訂“冬防承諾書”,督促各重點企業就冬防期間應急回響的限產限排措施進行公開承諾。應急回響啟動後,按照應急級別向社會公告採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源限產限排名單。成立專項檢查組,對應急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針對污染狀況和變化趨勢,適時報請省城市空氣重污染日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啟動關中城市群大氣污染聯防聯控措施。
九、強化措施,堅決打贏今冬治污減霾攻堅戰
(十八)加快推行治污減霾格線化管理。各區縣、開發區要按照《西安市治污減霾格線化管理實施意見》,儘快落實機構、人員、經費和裝備,增強執法力量,全面實施格線化管理。
(十九)完善治污減霾長效管理機制。各級各部門要強化聯動治霾的責任意識,樹立“一盤棋”思想,進一步健全治污減霾工作機構,充實人員力量,全面加強對治污減霾工作的統一規劃、指導、協調、監督和考核,共同打好治污減霾攻堅戰。
(二十)加強督查和責任追究。對各部門、區縣、開發區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情況進行督查,對履職不到位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追究。
(二十一)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各級各部門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宣傳、引導和監督作用,利用電視、報紙、網路等平台,廣泛開展治污減霾宣傳活動。引導公眾正確認識治污減霾工作,動員廣大市民積極參與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會重視、支持、參與環保工作的良好局面。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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