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南大學生活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贊助制度
- 隸屬:西南大學
- 地區:西南
- 目的:促進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的建設
為促進西南大學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的建設,保證委員會日常工作順利進行,特鼓勵委員會開展贊助活動,並制定以下制度予以規範:
一 任何贊助活動須嚴格遵守國家贊助活動的相關法律條文,遵循西南大學校規校紀、西南大學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贊助活動以服務園區同學為宗旨,更好地開展園區活動為目的,嚴禁一切純商業性活動。委員會是學生和贊助商之間的橋樑,贊助活動西南大學園區學生自律委員會所有成員均可參與。
三 贊助活動必須上報,並在獲得允許後方可進行。
(一) 贊助金額在500元及以下,須通知委員會主管贊助活動的相關部門;
(二) 贊助金額在500至1000元,須上報主席團;
(三) 贊助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須上報校學生工作部(處)。
四 贊助成功,應及時上報委員會主席團,並由主席或主管副主席負責與贊助商簽定契約。
五 贊助活動結束後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學生工作部(處)真切詳盡匯報整個過程及結果。
六 所有贊助經費交委員會財務部門統一使用。財務部門按照委員會收入做好各項登記工作,同時按規定向該項贊助主要負責人提取提成,並由其簽字。
七 該項贊助負責人從贊助總經費中提取20%-30%作為勞務提成。負責人負責將提成按貢獻情況分發給參與該次贊助活動的幹部幹事。
(一) 贊助經費在500元及其以下,提取贊助總經費的20%作為勞務提成;
(二) 贊助經費在500至1000元,提取贊助總經費的25%作為勞務提成;
(三) 贊助經費在1000元以上提取贊助總經費的30%作為勞務提成;
八 本制度自製定之日起施行。
九 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自律委員會主席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