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交大抄襲門

2007年7月至8月,西南交通大學副校長、博士生導師黃慶的2篇署名論文,被舉報涉嫌抄襲或過度引用,此事經媒體報導後,在學界及社會上引起關注,之後舉報材料很快被發到網上,在中國經濟學教育科研網論壇、新語絲網站及一些高校學術論壇廣泛傳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西南交大抄襲門
  • 時間:2007年
  • 原因:抄襲論文
舉報上網,舉報熱議,各方反應,師生關注,校長回應,認定結果,事件質疑,黃慶介紹,社會地位,評價,評論,

舉報上網

“從公開的舉報材料來看,主要反映他的兩篇署名論文涉嫌嚴重抄襲或過度引用。”西南交大一名知情教授稱,2007年7月至8月有人通過各種渠道反映西南交大副校長、教授、博士生導師黃慶,此前公開發表的署名論文涉嫌抄襲。
舉報材料很快被發到網上,在中國經濟學教育科研網論壇、新語絲網站及一些高校學術論壇廣泛傳播。舉報者反映,在《統計與決策》2005年第 9期上發表的論文——《一種新的綜合評價方法——粗糙集灰色聚類評價》(署名依次是袁智敏、黃慶、汪江洪,黃慶系第二署名作者),涉嫌抄襲鐘波等人發表在《重慶大學學報》2002年第7期上的論文———《組合預測中基於粗糙集理論的權值確定方法》。
此外,《西南交通大學學報(人文社科版)》2000年6月刊中,黃慶作為第一作者發表的《新世紀管理科學發展的戰略思考》,涉嫌嚴重抄襲成思危等人的論文。
對黃慶2000年6月所發論文,舉報者羅列了20多條“證據”。除核心觀點及核心內容涉嫌“抄襲”外,舉報者同時還反映,黃慶的論文有多處文字、一些章節涉嫌抄襲。

舉報熱議

舉報者所提供的證據及相關材料引來多方熱議。但也有人提出,《統計與決策》署名有“黃慶”的論文是“學生抄襲論文時用了老師的名字”,抄襲者並非黃慶本人,黃慶的過失主要是對學生的行為失察,缺乏必要監管。

各方反應

師生關注

西南交大一名退休教授告訴記者,該校許多老師都知道副校長黃慶捲入“抄襲門”。西南交大是百年老校,一向治學嚴謹。黃慶作為分管教學的副校長,而且是博士生導師,到底是不是抄襲?如果抄襲會不會受到處理?如今兩年過去了,學校及有關方面仍沒有結論,師生對此非常關注。
另一名在職教授稱,此前有人在網上發帖稱,西南交大經管院院長賈教授涉嫌抄襲,學校及時邀請專家對此進行調查。來自校內的一個專家組及校外的專家組經嚴肅調查,結論均為“不存在抄襲”。校方及時公布調查結論,這讓學校及賈教授本人的聲譽得到恢復。然而,在副校長黃慶“抄襲門”事件中,學校卻未及時公布結果,“有損西南交大百年老校聲譽”。

校長回應

“學校已經開始查了,只是還沒公布。”西南交大一名知情老師稱,其實早在2008年,學校已經對黃慶“抄襲門”事件進行了調查。目前,先後有兩個專家組進行評審,並給出了初步結論。
校方稱對此事先後有兩個專家組進行評審,並給出了初步結論。2009年7月,西南交大校長陳春陽向記者證實,學校確已對此展開調查,而且有專家組給出了初步結論。本著客觀公正及對當事人負責的態度,學校已把相關情況上報教育部,委託更高級別的“第三方”專家組進行核定,預計兩個月之內將有最終結果。
同時該校長表示,學術不端行為應包括很多方面,從學術方面說,如果最終確定有教職工抄襲,學校會根據情況撤銷其學位,取消博導、研究生導師資格,甚至開除等。從行政方面,如果被查實存在學術腐敗等,同樣會有很嚴厲的處罰,不管是誰,只要確認抄襲將嚴懲不貸。

認定結果

取消博士學位
2009年7月15日下午,西南交大學術問題通報會,內部通報了校方對黃慶“抄襲門”事件的認定結果:抄襲事實成立。根據學校已查實的學術問題,西南交大學術委員會決定:取消黃慶管理學博士學位;撤銷黃慶研究生導師資格。多名教授對校方及時通報情況表示肯定。通報會議稱,經過一年多細緻縝密的工作,專家組對黃慶學術不端問題的性質進行了投票表決,認定結論為:黃慶的博士論文第四章抄襲事實成立,性質較嚴重。7月10日,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投票表決通過了對黃慶學術不端問題的處理意見:根據國家、教育部及學校相關條例、規章,學校決定取消黃慶管理學博士學位;撤銷黃慶研究生導師資格。學校相關負責人表示,黃慶仍然留校工作,行政方面的處理則需要通過另外的程式議定。

事件質疑

在通報了相關情況後,學術委員會主任、校長陳春陽再次重申:西南交大有110多年的辦學歷史,一向秉承“嚴謹治學、嚴格要求”的傳統。不論是過去還是將來,對該校師生的學術不端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對於校長的表態,多名教授表示肯定。
通報會接近尾聲時,坐在台下的黃慶匆匆走上主席台,他的講話所表達的意思是,他的博士論文是引用的公開發行的教科書。他堅持認為引用教科書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不應該算是抄襲……
2009年07月16日 19:36 ,黃慶在自己的個人空間發表聲明稱:對7月15日下午西南交大宣布撤銷我博士學位和博導資格的處理結果持保留意見,對自己論文中引用的內容堅持屬公用知識,是可以引用的,同時對處理意見產生過程表示質疑。

黃慶介紹

黃慶,男,1956年出生於成都,1981年研究生畢業於蘭州大學,獲理學碩士,2000年獲西南交通大學管理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歷任西南交通大學套用物理系副主任、研究生院副院長、常務副院長、院長,分管教學工作;分管教務處、成人教育學院、網路教育學院、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工業中心。兼任網路學院院長。聯繫理學院、套用力學與工程系。

社會地位

現任全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理事、中國交通運輸領域青年科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四川省高等教育學會副理事長、四川省學位與研究生教育學會副會長、四川省鐵道學會副理事長、《交通運輸工程學報》編委兼編輯委員會主任。

評價

鄰居:黃慶不是一個親近隨和的人,見了面最多打個招呼。 部分同事:和他打交道不多,業務能力還是挺強的,工作能力也不錯。 一退休教授:他在社會上各種兼職很多,學問、建樹、成就是什麼就不清楚了。 學生:他分管教學工作,對本科生學風建設等抓得比較嚴。

評論

對部分國內高校人士進行問卷調查,發現認為制度設計不合理造成學術不端和認為個人品格造成學術不端的觀點各占一半。調查發現,大部分人認為整治學術不端行為的難點在於“學術界對這種行為已司空見慣”。對“應對學術不端採取‘零容忍’態度”,大部分人持保留態度。
“作假不為恥”太荒唐
全國政協常委、教育部學風建設委員會副主任葛劍雄認為,現在的高校,“作假不為恥”的荒唐事層出不窮,抄襲這樣的學術不端行為幾乎已經成了公開的秘密。“可以說,沒有一個單位是乾淨的。好多弄虛作假的事情,校長、院長不是不知道,學生的導師也不是不知道。但是,都不表態,因為不這樣不行。歸根結底,這是社會上好大喜功、不切實際、不講誠信在高校的投影。”
制度設計缺陷引人走偏
“可以說,我們的考核制度,引導了學術不端行為。”全國政協常委、濟南大學副校長張承芳告訴記者,現有的考核制度往往要求學者在一到兩年的時間裡發表一定數量的論文,獲得一定數量的課題,獲得一定的學術獎項,“事實上很多研究課題在兩年時間內完成是不現實的。這就促使一些人選擇走‘捷徑’,抄襲行為禁而不止。”在她看來,更為可悲的是,抄襲這樣的學術不端行為被學術圈子認為司空見慣,人們並不認為這是學術道德層面不可容忍的污點。
最近幾年,關於某某博導、某某校長抄襲的報導明顯增多,張承芳認為,這不過是因為這些人更容易被人注意,再往下,從學生開始,抄襲等學術不端行為就長期存在。她說:“個人追求利益、社會地位都是正常的,但制度設計的缺陷,會引導人在追求的道路上走偏。”
學術不端太多
高校人士大都認為對學術不端行為應採取嚴肅處理的態度,而對學術腐敗則應“零容忍”。 在全國政協委員、四川大學生命學院院長陳放看來,對學術不端的處理應持“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態度,而不是一棍子打死。葛劍雄則認為,從實際操作的角度講,對學術不端的“零容忍”是不可能實現的,“法不責眾。你在高校所能發現的學術不端行為太多了,從學生到校領導,零容忍難以施行。”“學術腐敗就不一樣。它是權利與學術不端相結合的結果,學校領導利用手中的職權來獲取利益。比如廣東中醫藥大學的校長抄襲該校老師的論文,還利用職權壓制老師舉報。這樣的行為,就是徹底的學術腐敗,應該嚴查。”葛劍雄認為,儘管大多高校設有學術道德委員會一類的機構監督學術不端行為,但事實上學校的校長、副校長大多都在其中擔任要職,這造成對這部分人的監督成了一個真空,只有在比學校級別更高的上級單位詳查的時候,才有可能遭到查處。
處理方式有失公允
論文抄襲者——西南交大副校長黃慶在學術通報會上意外搶話筒恰恰說明,這場“學術審判”的權威性不足、程式不夠健全。即使暫且不論黃慶的行為性質是否確為抄襲,僅就大學學術自治而言,學術委員會是否具有獨立地位,評審規則是否科學等值得重新審視,尤其是在強調權責對等的現代社會,即使是犯人也享有申訴的權利,類似西南交大的這種“一審定局”式的“學術審判”未免有失公允。由此論之,西南交大的這場對黃慶的“學術審判”是否為冤案倒顯得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在學術自治程式方面提出了有待完善的新問題。
抄襲混淆為引用
抄襲成了模糊定義,成了學術概念,這等“笑話”委實讓人難以發笑。作為當事人,黃某有辯護的權利,公眾也應予以尊重。但抄襲與引用,不要說身為名牌大學的副校長,即便普通文化人,對此的判定也不至於牛馬不辨,黑白混淆。何況西南交大為此曾組織校外學科專家匿名評審,又邀請了國內外公認的同行專家再次判定,最後經25位專家投票表決,認定抄襲事實成立,且“性質較嚴重”。對公認的事實拒不認錯,硬要以“引用”做蒼白辯解,這不僅是抵賴,已近乎於無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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