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院教學工作狀態評價實施辦法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1)4號]和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加強高等學校教學工作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陝教工(2002)7號]檔案精神,提高我校教學管理質量,根據《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關於加強教學過程質量管理的實施意見》[辦(教)發(2001)31號]要求,更好的將學院教學工作狀態評價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院教學工作狀態評價實施辦法
  • 類別:學院規範
  • 時間:2001
  • 發布機構: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檔案全文,附則,

檔案全文

一、學院教學工作狀態評價的目的和意義
通過學院教學工作狀態評價,準確獲得教學第一線的反饋信息,以學院教學工作狀態評價指標體系(見附屬檔案)要求為目標,實施有效的教學過程質量管理的巨觀調控,促進各級教學及教學管理工作逐步實現規範化和科學化,進一步提高學校及學院教學管理水平。
二、評價組織機構及任務
1. 學校教學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教學工作狀態評價工作。其主要任務是審定學院教學工作狀態評價標準及指標體系,組織實施學院教學工作狀態評價工作,並對各學院教學工作狀態進行考核和評比。
2. 學院成立教學工作狀態自評領導小組,由主管教學工作的院長負責,成員由教研室主任及有關人員組成,其主要任務是依據評價指標體系,對本學院教學工作狀態進行自評,並提交總結報告和相關材料。
三、評價的步驟與方法
各學院(系、部)均要參加學院教學工作狀態評價。評價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每年12月初,各學院(系、部)進行自評工作。按照評價指標體系的各項要求,認真評價,形成自評總結報告,連同有關材料及發表的教改論文等報送教務處。
第二階段:每年12月中旬,學校召開總結會議,考核評比各學院教學工作狀態。學院院長(系、部主任)代表本單位作自評工作總結匯報,教學委員會在質疑、查閱有關資料的基礎上,依據評價指標體系對各單位教學工作狀態進行評審。對獲得前三名的單位分別給予10000元、8000元和6000元獎勵。
四、評價指標體系及量化辦法
根據《西北農林科技大學關於加強教學過程質量管理的實施意見》,學院教學工作狀態評價從教學建設、教學管理、教學質量、教學研究等四個方面進行。評價指標體系共分4個一級指標和17個二級指標(詳見附表)。評價採用等級量化方法,按二級指標依次量化評分。滿分為100分。

附則

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院教學工作狀態評價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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