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市樊城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襄陽市樊城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襄陽市樊城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是襄陽市樊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實行“統一指揮、分區負責、以區為主和市區雙重領導”的管理體制,建立區、街道辦事處、居(村)委會聯動機制。轄區城市管理工作由區城市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區城市管理執法局綜合協調,各街道辦事處為主管理,相關部門共同參與。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襄陽市樊城區城市管理執法局
  • 辦公地址:襄陽市建華路居安巷8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城市管理及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起草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區城市管理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區市容管理工作。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規和規章,負責組織檢查、督辦城市市容市貌管理;負責對戶外廣告監督管理;負責對損害城市環境、容貌和形象的行為實施監督管理。
(三)負責全區環境衛生管理工作。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定全區環衛規劃和行業管理標準,組織檢查督辦各街道辦事處、城維公司落實;負責環衛企業資質管理;負責區環衛市場運營的招標、監督。
(四)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的統一指揮、組織、協調和跨區綜合執法活動的組織實施;負責城區城市管理行政執示重要案件的查處工作;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授權,行政下列行政處罰權: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環境衛生標準和建築物或者設施。2、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3、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4、行使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5、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對在人口集中地區焚燒產生有毒有害煙塵和惡臭氣體物質的行政處罰權。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7、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侵占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行使當地政府授予的其他法規新規定的管理或處罰職能。
(五)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隊伍建設;負責城市管理執法督察;負責全區城市管理集中統一執法;負責區城管執法人員業務培訓和調整輪崗等工作。配合市城市管理執法局組織實施市區集中統一執法活動。
(六)負責會同市城管部門、區財政部門編制城市管理執法工作和環衛作業的年度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區城市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對各鎮、街道辦事處城市管理狀況進行檢查、督辦、考核、通報。
(八)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市容環衛股、檢查督辦股、法規股、數位化指揮中心。

人員編制

區城市管理執法局機關行政編制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事業編制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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