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指南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是由人社局受理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
  • 辦件類型:上報件
  • 受理單位:人社局
  • 承諾時限:1個工作日
  • 法定時限:10個工作日
申報材料,法律依據,

申報材料

1、繳費個人在中斷就業後60日內到當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並按照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
2、申領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本人須持:本人身份證、《解除、終止勞動契約書》、《就業失業登記證》
3、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以申請領取一次性喪葬費、撫恤金,其家屬須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失業人員《就業失業登記證》、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係證明、供養人員證明。

法律依據

1、《社會保險法》第五十條:“失業人員憑失業登記證明和個人身份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手續。”
2、《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勞動保障部令第8號)第三條:“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審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及標準,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並提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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