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汾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擔負著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重要任務。內設辦公、規劃、城建、執法、市容環衛、路燈、綠化等26個股室,直管自來水公司、房產管理委員會、設計所、融通供熱公司、陽瑞供熱站、污水處理廠6個單位,兼管煤氣公司、盛榮公交公司、友聯出租公司三個民營企業(因職能調整,公交公司、出租公司將劃撥交通運輸局管理)。全系統共有幹部職工414名。領導班子由13人組成,其中正科級幹部6名,副科級幹部7名(包括副主任科員2名),為政府組成部門,正科級建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襄汾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
- 所在地區:襄汾縣
- 幹部職工:414名
- 正科級幹部:6名
主要職責
(一)承擔規範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責任。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住房建設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築業、房地產業、市政公用事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我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重大總是的政策建議,擬定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監督執行。
(二)承擔保障全縣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責任。擬定全縣住房保障相關政策並指導實施,擬定全縣廉租住房規劃及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縣有關廉租住房資金安排,編制全縣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縣城市規劃、村鎮規劃、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測量工作;組織編制和實施全縣城鎮體系、村鎮體系規劃;負責大中型和限額以上建設項目的選址。
(四)對全縣城市供水、節水、排水、供氣、供熱、城市道路、污水處理、垃圾處理、園林綠化、市容環衛等公用事業進行管理;負責全縣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查批報工作;負責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治理和城市監察工作;負責城市建設維護資金的徵收、管理和使用。
(五)負責指導全縣城鎮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小城鎮和村鎮建設試點工作;主管全縣小城鎮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村鎮房屋產權、產籍的管理工作;指導全縣村鎮基礎設施和村容鎮貌管理工作。
(六)指導和管理全縣建築活動;統一管理規範建築市場,管理建築市場準入清出、建築施工、建設監理、工程質量和建築安全生產;擬定全縣勘察、設計、施工、建築裝飾裝修、建設監理、工程造價、工程諮詢、市政行業和相關社會中介組織的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參與全縣大中型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等建設前期工作;負責制定施工圖設計檔案審查辦法並監督實施;參與管理全縣重點工程建設,組織全縣限額以上工程的竣工驗收;負責建設工業產品的市場準入、準用管理工作;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執法督查。
(七)貫徹執行招投標的有關法規、政策;負責全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和與其配套的線路、管道、設備的安裝項目和市政工程項目的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全縣從事各類工程建設項目的招標代理業務的招標代理機構資格審查報批。
(八)負責全縣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組織貫徹實施工程建設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全國統一經濟定額;組織制定並會同有關部門發布全縣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經濟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的的規章制度;監督指導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九)指導全縣住宅建設和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組織擬定全縣住房制度改革的綜合配套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和管理全縣城鎮住宅產業化工作;負責編制全縣住宅建設發展規劃和指導計畫;指導規範房地產市場;指導和管理全縣房地產開發經營活動和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縣物業管理工作。
(十)負責監督實施全縣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設施建設工程的抗震技術及規定;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十一)負責推進全縣建築節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縣建築節能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縣重大建築節能項目。
(十二)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負責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科技成果的轉化工作。
(十三)擬定全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行業教育培訓規劃和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職工隊伍培訓和繼續教育;指導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勞動工資和社會保險工作。
(十四)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工作;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職業資格的管理;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資質審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城市建設檔案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基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