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例介紹
第一章 教育實習
第一條 總則
一、教育實習的意義和作用
教育實習是高等師範院校教學計畫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師範教育貫徹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原則體現,同時也是全面檢驗和進一步提高我院教育質量、培養合格人民教師必要的教學環節。
二、教育實習的目的
1、使實習生通過教育實習認識人民教師的光榮職責,樹立和鞏固忠誠於人民教育事業的思想。
2、使實習生了解中學實際,運用所學的專業知識和教育科學知識培養獨立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能力。
3、通過實習,全面檢驗我院教育質量,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以便採取相應改進措施,提高我院的教育質量和水平。
三、教育實習的內容
1、教學工作實習
2、班主任工作實習
3、在保證完成以上兩項主要任務的前提下,可適當安排實習生對當前中學教育領域進行專題調查與研究。
四、教育實習的時間
教育實習的時間一般為6周(其中實習準備約2周,正式實習約4周),專科一般安排在第五學期,本科安排在第七學期。
第二條 教育實習的組織領導
一、教務處統一負責全院教育實習的組織工作,包括審批各專業實習計畫及經費預算、檢查實習工作情況、研究和解決存在問題、組織全校性教育實習工作經驗交流和總結等。
二、各系成立教育實習工作領導小組,由系主任或系副主任任組長,教學法老師任副組長,全體指導教師為領導小組成員。系教育實習工作領導小組的任務是:
1、制定本系教育實習工作計畫。計畫內容應包括:教育實習的要求、組織領導、實習生分組、指導教師配備、實習學校、實習內容的安排、實習工作進程、具體評分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等。
2、與有關縣(市)教育局和實習學校聯繫,了解教學進度,做好協調工作。
3、 配備指導教師。集中實習原則上每15個實習生配備一名指導教師。分散實習每20-25個實習生派一名指導教師。
4、實習前做好思想動員工作,組織實習生學習教育實習的規章制度。
5、指導實習生的教育、教學活動,及時發現和解決實習中存在的問題。
6、組織評定實習生成績,組織本系教育實習經驗交流,做好教育實習總結。
7、組織優秀指導教師和優秀實習生的評選工作。
第三條 實習指導教師選派及其工作職責
各系應選派思想政治素質好、師德高尚、教學經驗豐富、具有一定社會交往能力的,中級以上職稱或有三年以上助教資歷的教師擔任教育實習指導教師。指導教師的工作職責是:
一、了解實習生的業務和思想情況;指導實習生學習有關材料,鑽研中學教材;做好聯繫實習學校和實習生編組分工等工作,制定本組實習工作具體日程。
二、關心實習生的思想、工作、生活和身心健康,教育實習生嚴格遵守實習紀律,努力完成實習任務。
三、指導教學實習工作
1、確定教學實習內容,分配教學實習任務。
2、指導備課、批改教案、組織試教。
3、聽實習生講課,與原任教師分工主持教學評議會。
4、指導實習生批改中學生作業和課後輔導,並進行督促檢查。
5、及時幫助實習生總結經驗,提高教學質量。
四、指導實習生開展班主任工作
1、確定班主任工作實習內容,分配班主任工作實習任務。
2、指導實習生擬訂班主任工作實習計畫。
3、了解和檢查實習生執行班主任工作實習計畫情況。
五、評定實習生成績和做好實習總結。
1、根據實習生在實習過程中的表現,參照原任教師和原班主任的意見,初步評定實習生的實習成績。
2、指導實習生做好實習鑑定和實習總結。
3、做好本組實習工作總結。
第四條 實習學校
一、一般情況下,教育實習應在我院的教育實習基地進行。
二、建議實習學校成立教育實習工作領導小組。由實習學校校長或副校長任組長,教務主任和總務主任任副組長,教研組長、原課任教師、原任班主任和我院帶隊教師為成員。其主要工作任務是:
1、對全校教職工闡明高校教育實習工作的重要意義,動員教職員工熱情支持教育實習工作。
2、介紹實習學校基本情況和教改經驗,組織有關報告和觀摩活動,提供實習生在實習中所必需的有關檔案資料。
3、做好實習生和指導教師的住宿、膳食、醫療、辦公用具等後勤保障工作,提供實習工作必需的試教場所。
4、制定與實習有關的規章制度,及時研究和解決實習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實習計畫的順利進行。
三、實習學校教研組的主要工作
1、向實習生介紹教研組工作情況和有關制度。
2、督促和檢查本組教師的實習指導工作。
3、接納實習生參加教研組內各種活動,傳授教改經驗。
四、實習學校原任教師主要工作
1、具體指導與檢查實習生的教學實習工作。
2、指導實習生備課、試教,審批教案。
3、聽實習生講課或參加實習生組織的教學活動並與指導教師分工主持教學評議會。
4、做好實習生教學工作鑑定和評定教學實習成績。
五、實習學校原任班主任主要工作
1、具體指導與檢查實習生的班主任實習工作。
2、審批實習生的班主任工作計畫。
3、參加指導實習生組織的班級活動。
4、做好實習生班主任工作鑑定和評定班主任實習成績。
第五條 教學工作實習
一、教學實習是教育實習的中心環節。實習期間,每個實習生一般應上課6節以上,其中新課(習題課、實驗課、複習課除外)不少於3節。
二、備課是教學工作的關鍵性環節,直接關係到一節課的成敗。實習生應高度重視,認真把課備好。備課應做到:
1、認真鑽研教學大綱和教材,掌握教材的精神實質。
2、深入了解中學生的學習情況,針對學生的實際確定教學目的,明確重點、難點、時間分配和作業布置等。
3、寫出教案初稿。教案應寫得詳細、規範,書寫要清楚整潔,送原任教師和指導教師評審。
4、寫出教案初稿之後,進行檢驗性預講(次數視預講的效果而定)。預講由指導教師主持,儘可能請原任教師參加指導,同一實習小組的實習生均要參加。
5、根據預講情況和評議意見,對教案初稿進行修改(修改次數視預講效果而定)。修改後仍要送原任教師和指導教師審查批准後方能上課。凡預講不合格,經盡力幫助仍不能達到上課要求的,不能上課。
三、實習生上課時,要有原任教師和指導教師參加聽課,同一實習小組實習生尤其是同一教案的實習生必須互相聽課。
四、課後應及時開評議會,認真分析教學中的優缺點,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教學水平。
五、實習生必須認真批改中學生作業,積極有效地對中學生進行學習輔導。作業要堅持全批全改,並作好學生作業情況登記。要深入到學生當中去,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學生學習上存在的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分別採取不同形式進行輔導。
一、一般情況下,教育實習應在我院的教育實習基地進行。
二、建議實習學校成立教育實習工作領導小組。由實習學校校長或副校長任組長,教務主任和總務主任任副組長,教研組長、原課任教師、原任班主任和我院帶隊教師為成員。其主要工作任務是:
1、對全校教職工闡明高校教育實習工作的重要意義,動員教職員工熱情支持教育實習工作。
2、介紹實習學校基本情況和教改經驗,組織有關報告和觀摩活動,提供實習生在實習中所必需的有關檔案資料。
3、做好實習生和指導教師的住宿、膳食、醫療、辦公用具等後勤保障工作,提供實習工作必需的試教場所。
4、制定與實習有關的規章制度,及時研究和解決實習工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實習計畫的順利進行。
三、實習學校教研組的主要工作
1、向實習生介紹教研組工作情況和有關制度。
2、督促和檢查本組教師的實習指導工作。
3、接納實習生參加教研組內各種活動,傳授教改經驗。
四、實習學校原任教師主要工作
1、具體指導與檢查實習生的教學實習工作。
2、指導實習生備課、試教,審批教案。
3、聽實習生講課或參加實習生組織的教學活動並與指導教師分工主持教學評議會。
4、做好實習生教學工作鑑定和評定教學實習成績。
五、實習學校原任班主任主要工作
1、具體指導與檢查實習生的班主任實習工作。
2、審批實習生的班主任工作計畫。
3、參加指導實習生組織的班級活動。
4、做好實習生班主任工作鑑定和評定班主任實習成績。
第五條 教學工作實習
一、教學實習是教育實習的中心環節。實習期間,每個實習生一般應上課6節以上,其中新課(習題課、實驗課、複習課除外)不少於3節。
二、備課是教學工作的關鍵性環節,直接關係到一節課的成敗。實習生應高度重視,認真把課備好。備課應做到:
1、認真鑽研教學大綱和教材,掌握教材的精神實質。
2、深入了解中學生的學習情況,針對學生的實際確定教學目的,明確重點、難點、時間分配和作業布置等。
3、寫出教案初稿。教案應寫得詳細、規範,書寫要清楚整潔,送原任教師和指導教師評審。
4、寫出教案初稿之後,進行檢驗性預講(次數視預講的效果而定)。預講由指導教師主持,儘可能請原任教師參加指導,同一實習小組的實習生均要參加。
5、根據預講情況和評議意見,對教案初稿進行修改(修改次數視預講效果而定)。修改後仍要送原任教師和指導教師審查批准後方能上課。凡預講不合格,經盡力幫助仍不能達到上課要求的,不能上課。
三、實習生上課時,要有原任教師和指導教師參加聽課,同一實習小組實習生尤其是同一教案的實習生必須互相聽課。
四、課後應及時開評議會,認真分析教學中的優缺點,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教學水平。
五、實習生必須認真批改中學生作業,積極有效地對中學生進行學習輔導。作業要堅持全批全改,並作好學生作業情況登記。要深入到學生當中去,通過各種渠道了解學生學習上存在的問題,根據實際情況分別採取不同形式進行輔導。
第六條 班主任工作實習
一、班主任工作實習要在原班主任指導下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1、領導班集體。每個實習生至少要主持班會一次,或獨立組織班集體活動一次。
2、了解和教育個別學生。每個實習生要重點深入了解一至幾個中學生的學習情況、思想特點、行為習慣等,並進行幫助和教育。
3、根據班主任工作計畫和實習學校的具體要求,做好班主任的日常工作。
二、班主任工作實習的一般步驟:
1、認真學習各級部門制定的有關中學班主任工作條例等檔案材料,並虛心向原班主任請教,明確班主任工作的具體內容、目的、要求等。
2、儘快認識本班全體學生,了解和掌握學生幹部的工作能力和性格特點,從各方面了解班內基本情況。
3、根據原班主任工作計畫和實習學校具體要求及班內情況,制定班主任工作實習計畫,送原班主任和指導教師批准執行。
4、班主任工作實習總結應全面檢查工作計畫完成情況,實事求是地評估工作效果。
三、班主任工作實習注意事項
1、實習生由於時間短暫,對學生、班級情況了解不多,因此,必須堅持在原班主任的指導下來開展各項班主任工作。
2、要注意發揮班委會和團隊的作用,防止包辦代替。
3、每個實習生都應記錄了解學生的情況和班內的工作情況,以便進行系統的分析研究和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並為班主任工作實習總結積累素材。
4、組織班會或開展班集體活動要作好充分準備,明確目的,擬出班會提綱或活動計畫送原班主任批准執行。
5、處理重大的班級事務(如批准學生請假、批評和處分學生等),要十分慎重,務必先請示原班主任。
6、在實習期間,要注意維持所在班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經常向原班主任和指導教師請示匯報,避免發生事故。
第七條 教育實習成績評定
一、教育實習結束時,根據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的全面表現,評定實習成績。實習成績評定包括教學工作、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調查或研究等方面。各項實習成績一律採用百分制記分。
二、實習生請假天數達實習總時間的三分之一或無故離開實習崗位占實習時間的六分之一者,不予評定實習成績,嚴重違紀者,除實習成績不及格外,還要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實習生教學工作不合格或班主任工作不合格,其實習成績一律以不及格計。
三、實習成績評定程式
1、實習學校初評。實習生教學工作實習成績、班主任工作實習成績分別由原任教師和原班主任根據評分標準給實習生評出分數,再由實習學校鑑定。
2、全系複評。實習結束後一周內,由系實習領導小組召集全體指導教師,按照評分標準,對實習生成績進行複評,最後由系教育實習領導小組綜合平衡而定。複評的實習總成績由系教育實習領導小組向實習生公布。
四、教育實習不及格者,或因特殊原因經批准未參加實習者,學習期滿時作結業處理,發給結業證書。工作一年內(半年以上)根據所在工作單位鑑定,合格者換髮畢業證書。
第八條 教育實習的總結工作
一、實習結束後,各系要認真搞好實習工作總結與鑑定。
1、每個實習生要分別寫一份實習工作全面總結、一份專題總結。實習工作全面總結包括實習工作內容、工作效果及評價、收穫、體會和建議等;專題總結可在課堂教學、班主任工作、學生個別教育、教育調查研究等某個項目中選題。
2、指導教師應寫本組實習工作總結(實習結束後一周內完成),內容包括:對實習質量的分析評價,參加指導實習工作的收穫和體會,對校、系組織教育實習工作的建議等。
3、在匯總指導教師實習總結的基礎上,由系實習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於回校後三周內寫出本屆教育實習總結一式二份,一份系自存,一份送教務處教學實踐科。系的總結應包括:實習的基本情況(包括實習生成績等各種統計數字),實習質量分析和評價,實習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實習工作的建議以及對本系今後的教學工作的改進意見等。
二、實習結束離開實習學校前應注意做好的幾項工作
1、通過舉行座談會或其他形式,廣泛徵求實習學校對我院實習工作的意見。
2、檢查實習生有無違反民眾紀律,借實習學校的資料、辦公用品、實驗用品等是否如數歸還,有無丟失損壞物品。
3、禮貌地向實習學校的有關人員告別,注意不要影響實習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第九條 教育實習經費
教育實習經費的標準及使用管理等按《襄樊學院理工學院實習經費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十條 教育實習學生守則
一、實習生應按學校規定時間參加全部的實習工作,按照實習計畫的規定完成各項實習任務,積極認真地做好實習工作,刻苦鑽研業務,努力克服實習中的困難,團結互助,爭取獲得優良的實習成績。
二、自覺遵守我院有關實習的規定和實習學校的規章制度。工作時間要專心致志,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學校。
三、尊重實習學校領導,虛心接受指導教師和實習學校原任教師、班主任的指導,嚴格遵守請示匯報制度。對實習學校的教職工要有禮貌。不許在學生面前議論實習學校的人和事,如有意見,應向指導教師匯報,由指導教師轉達。
四、教書育人,嚴於律已,言傳身教,舉止端莊,衣著整潔,樸素大方,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五、發揚艱苦奮鬥精神,愛護公物,節約水電、糧食、辦公和實驗用品。做到“五講四美”,注意言行舉止,實習期間不準談戀愛。
六、注意積累實習材料,提倡寫實習日記。
七、認真填寫有關的表格,不允許弄虛作假,不允許向原任教師、原班主任和指導教師打聽實習成績,更不允許以不正當的手段騙取成績。
八、必須按實習學校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正式公布的決定,不得向中學生透露。向實習學校借用的各種資料和物品,應認真保管,不得遺失、外傳,並要按時歸還,丟失或損壞物品要賠償。
一、班主任工作實習要在原班主任指導下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1、領導班集體。每個實習生至少要主持班會一次,或獨立組織班集體活動一次。
2、了解和教育個別學生。每個實習生要重點深入了解一至幾個中學生的學習情況、思想特點、行為習慣等,並進行幫助和教育。
3、根據班主任工作計畫和實習學校的具體要求,做好班主任的日常工作。
二、班主任工作實習的一般步驟:
1、認真學習各級部門制定的有關中學班主任工作條例等檔案材料,並虛心向原班主任請教,明確班主任工作的具體內容、目的、要求等。
2、儘快認識本班全體學生,了解和掌握學生幹部的工作能力和性格特點,從各方面了解班內基本情況。
3、根據原班主任工作計畫和實習學校具體要求及班內情況,制定班主任工作實習計畫,送原班主任和指導教師批准執行。
4、班主任工作實習總結應全面檢查工作計畫完成情況,實事求是地評估工作效果。
三、班主任工作實習注意事項
1、實習生由於時間短暫,對學生、班級情況了解不多,因此,必須堅持在原班主任的指導下來開展各項班主任工作。
2、要注意發揮班委會和團隊的作用,防止包辦代替。
3、每個實習生都應記錄了解學生的情況和班內的工作情況,以便進行系統的分析研究和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並為班主任工作實習總結積累素材。
4、組織班會或開展班集體活動要作好充分準備,明確目的,擬出班會提綱或活動計畫送原班主任批准執行。
5、處理重大的班級事務(如批准學生請假、批評和處分學生等),要十分慎重,務必先請示原班主任。
6、在實習期間,要注意維持所在班的正常秩序和安全,經常向原班主任和指導教師請示匯報,避免發生事故。
第七條 教育實習成績評定
一、教育實習結束時,根據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的全面表現,評定實習成績。實習成績評定包括教學工作、班主任工作和教育調查或研究等方面。各項實習成績一律採用百分制記分。
二、實習生請假天數達實習總時間的三分之一或無故離開實習崗位占實習時間的六分之一者,不予評定實習成績,嚴重違紀者,除實習成績不及格外,還要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實習生教學工作不合格或班主任工作不合格,其實習成績一律以不及格計。
三、實習成績評定程式
1、實習學校初評。實習生教學工作實習成績、班主任工作實習成績分別由原任教師和原班主任根據評分標準給實習生評出分數,再由實習學校鑑定。
2、全系複評。實習結束後一周內,由系實習領導小組召集全體指導教師,按照評分標準,對實習生成績進行複評,最後由系教育實習領導小組綜合平衡而定。複評的實習總成績由系教育實習領導小組向實習生公布。
四、教育實習不及格者,或因特殊原因經批准未參加實習者,學習期滿時作結業處理,發給結業證書。工作一年內(半年以上)根據所在工作單位鑑定,合格者換髮畢業證書。
第八條 教育實習的總結工作
一、實習結束後,各系要認真搞好實習工作總結與鑑定。
1、每個實習生要分別寫一份實習工作全面總結、一份專題總結。實習工作全面總結包括實習工作內容、工作效果及評價、收穫、體會和建議等;專題總結可在課堂教學、班主任工作、學生個別教育、教育調查研究等某個項目中選題。
2、指導教師應寫本組實習工作總結(實習結束後一周內完成),內容包括:對實習質量的分析評價,參加指導實習工作的收穫和體會,對校、系組織教育實習工作的建議等。
3、在匯總指導教師實習總結的基礎上,由系實習領導小組指定專人負責,於回校後三周內寫出本屆教育實習總結一式二份,一份系自存,一份送教務處教學實踐科。系的總結應包括:實習的基本情況(包括實習生成績等各種統計數字),實習質量分析和評價,實習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對實習工作的建議以及對本系今後的教學工作的改進意見等。
二、實習結束離開實習學校前應注意做好的幾項工作
1、通過舉行座談會或其他形式,廣泛徵求實習學校對我院實習工作的意見。
2、檢查實習生有無違反民眾紀律,借實習學校的資料、辦公用品、實驗用品等是否如數歸還,有無丟失損壞物品。
3、禮貌地向實習學校的有關人員告別,注意不要影響實習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
第九條 教育實習經費
教育實習經費的標準及使用管理等按《襄樊學院理工學院實習經費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十條 教育實習學生守則
一、實習生應按學校規定時間參加全部的實習工作,按照實習計畫的規定完成各項實習任務,積極認真地做好實習工作,刻苦鑽研業務,努力克服實習中的困難,團結互助,爭取獲得優良的實習成績。
二、自覺遵守我院有關實習的規定和實習學校的規章制度。工作時間要專心致志,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學校。
三、尊重實習學校領導,虛心接受指導教師和實習學校原任教師、班主任的指導,嚴格遵守請示匯報制度。對實習學校的教職工要有禮貌。不許在學生面前議論實習學校的人和事,如有意見,應向指導教師匯報,由指導教師轉達。
四、教書育人,嚴於律已,言傳身教,舉止端莊,衣著整潔,樸素大方,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五、發揚艱苦奮鬥精神,愛護公物,節約水電、糧食、辦公和實驗用品。做到“五講四美”,注意言行舉止,實習期間不準談戀愛。
六、注意積累實習材料,提倡寫實習日記。
七、認真填寫有關的表格,不允許弄虛作假,不允許向原任教師、原班主任和指導教師打聽實習成績,更不允許以不正當的手段騙取成績。
八、必須按實習學校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經正式公布的決定,不得向中學生透露。向實習學校借用的各種資料和物品,應認真保管,不得遺失、外傳,並要按時歸還,丟失或損壞物品要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