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別駕府君事狀

《襄州別駕府君事狀》是唐代白居易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襄州別駕府君事狀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白居易
  • 作品出處:《全唐文》
作品原文,作者簡介,

作品原文

襄州別駕府君事狀
公諱季庚,字某,鞏縣府君之長子。天寶末明經出身,解褐授蕭山縣尉,歷左武衛兵曹參軍、宋州司戶參軍。建中元年授彭城縣令。時徐州為東平所管,屬本道節度使反。反之狀,先以勝兵屯甬口,絕汴河運路,然後謀東江淮。朝廷憂虞,計未有出。公與本州刺史李洧潛謀以徐州及甬口城歸國,反拒東平。遣驍將信都、崇敬、石隱金等率勁卒二萬攻徐州。徐州無兵,公收合吏民,得千餘人,與李洧堅守城池,親當矢石,晝夜攻拒,凡四十二日,而諸道救兵方至。既而賊徒潰,運路通,首挫逆謀,不敢東顧,繇是徐州一郡七邑,及甬口等三城,到於今訖不隸東平者,實李洧與公之力也。德宗嘉之,命公自朝散郎超授朝散大夫,自彭城令擢拜本州別駕,賜緋魚袋,仍充徐泗觀察判官,故其制云:“今州將忠謀,翻然效順,葉其誠美,共贊良圖。我懸爵賞,俟茲而授。宜加佐郡之命,仍寵殊階之序。”貞元初,朝廷念公前功,加檢校大理少卿,依前徐州別駕當道團練判官,仍知州事。故其制云:“嘗宰彭城,挈而歸國,舊勛若此,親寵蔑如。或不延厚於忠臣,將何勸於義士?宜從亞列,再貳徐方。”秩滿,又除檢校大理少卿兼衢州別駕。秩滿,本道觀察使皇甫政以公政績聞薦,又除檢校大理少卿兼襄州別駕。貞元十年五月二十八日,終於襄陽官舍,享年六十六,其年權窆於襄陽縣東津鄉南原。至元和六年十月八日,嗣子居易等,遷護於下わ縣義津鄉北原,從鞏縣府君宅兆而合(闕一字)焉。
夫人潁川陳氏,陳朝宜都之後。祖諱璋,利州刺史;考諱潤,坊州城縣令;妣太原白氏。夫人無兄姊弟妹,八歲丁城府君之憂,居喪致哀,主祭盡敬,其情禮有過成人者,中外族,鹹稱異之。十五歲事舅姑,服勤婦道,夙夜九年,迨於奉嘗,睦娣姒,待賓客,撫家人,又三十三年,禮無違者,故中外凡為冢婦者,皆景慕而儀型焉。又別駕府君即世,諸子尚幼,未就師學,夫人親執《詩》《書》,晝夜教導,恂恂善誘,未嘗以一篦一杖加之,十餘年間,諸子皆以文學仕進,官至清近,實夫人慈訓所致也。夫人為女孝如是,為婦順如是,為母慈如是,舉三者而百行可知矣。建中初,以府君彭城之功,封潁川縣君。元和六年四月三日,歿於長安宣平里第,享年五十七,其年十月八日,從先府君於皇姑焉。有子四人:長曰幼文,前饒州浮梁縣主簿;次曰居易,前京兆府戶曹參軍翰林學士;次曰行簡,前秘書省校書郎;幼子金剛奴,無祿早世。初高祖贈司空,有功於北齊,詔賜莊宅各一區,在同州同城縣,至今存焉。故自司空而下,都官郎中而上,皆葬於韓城縣。今以卜歸不便,遂改卜靳縣府君及襄州別駕府君兩塋於下わ縣義津鄉北原,其兩塋同兆域而異封樹,蓋從時宜,且葉吉也。謹狀。

作者簡介

白居易(772—846年),字樂天,晚號“香山居士”。祖籍太原,後遷居為下邦(今陝西渭南)人,生於鄭州新鄭(今屬河南),貞元十六年(800年)進士及第,十八年中書判拔萃科,授秘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年)中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補盞屋(今陝西周至)縣尉。不久人為翰林學士,改左拾遺、左贊善大夫。元和十年(815年)因上書言事。被貶為江州司馬。後歷任忠州、杭州、蘇州刺史。因晚年官太子少傅,故世稱“白傅”、“白太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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