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垣縣規劃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襄垣縣規劃中心主要針對正科級建設制度,隸屬於縣政府直屬財政撥款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襄垣縣規劃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 實施單位:襄垣縣規劃中心
襄垣縣規劃中心,正科級建制,縣政府直屬財政撥款事業單位。
一、職責調整 規劃中心承接縣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管理局委託的城鄉規劃編制、審批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城鄉規劃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縣城鄉規劃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組織編制、評估、修改、報批、公布襄垣縣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鎮鄉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村莊整治規劃的編制並依法審核報批相關規劃;
(四)參與建設項目前期有關可行性論證和審查工作;負責縣域內國家規定建設項目的選址和布局的規劃管理,按照管理許可權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五)負責襄垣縣規劃區內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對建設項目核定位置、界限、土地使用性質和建設內容,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六)負責襄垣縣規劃區內各類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其他工程建設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七)負責襄垣縣鄉、村莊規劃區規劃管理工作,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八)負責建設工程放線、驗線和規劃條件核實,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
(九)負責全縣城市規劃檔案管理;
(十)負責監督檢查全縣城鄉規劃的編制、審批、實施、修改工作;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規劃中心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編制2名) 負責本單位日常管理、文電處理和對外聯絡工作;承辦文秘、檔案、會務、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勞資、黨務、信訪、後勤、保衛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信息、政務監察工作。
(二)行政審批股(編制2名) 承擔行政審批的綜合協調工作;根據授權,負責機關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和初審,督辦、校核、回複審批意見;負責核發“一書四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竣工規劃認可證);負責提供規劃諮詢服務,指導完善項目報建資料;承擔行政審批有關業務統計報表資料的歸檔移交工作。
(三)綜合規劃股(編制2名) 負責組織編制、評估、修改、報批、公布襄垣縣縣域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塊的修建性詳細規劃;負責重點地區、風景旅遊區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查;參與規劃區內各項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有關規劃方案的評審論證,負責依法審定修建性詳細規劃和管線綜合規劃;負責提出招標拍賣地塊的規劃條件,參與城市用地分等定額工作,組織實施建設項目的規劃公示;配合查處違法建設和違法用地案件;負責報建工程放線、驗線及批後管理監督。
(四)村鎮規劃股(編制2名) 負責指導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重要地段修建性詳規的編制和報批;負責指導村鎮的綜合開發,組織村鎮建設規劃試點;負責鎮、鄉、村莊規劃管理工作;配合查處違法建設和違法用地案件。
四、人員編制規劃中心全額事業編制1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股級編制8名。
五、其它事項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襄垣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襄垣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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