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至縣總醫院

東至縣總醫院是縣政府直屬事業單位。2019年6月27日,根據《東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東至縣緊密型縣域醫共體(總醫院)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東政辦〔2019〕18號),組建縣總醫院。2019年12月25日,縣總醫院掛牌成立,為縣政府直屬正科級公益二類事業單位,依法實施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總醫院院長為獨立法定代表人。2020年5月選舉產生中共東至縣總醫院黨委、紀委,由東至縣委直管。縣醫院、縣二院、縣中醫院以及15個鄉鎮衛生院保留原有機構設定和機構名稱、保留法人資格,加掛“東至縣總醫院××院區”牌子,法定代表人由總醫院法定代表人擔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東至縣總醫院
  • 成立時間:2019年12月25日
  • 地理位置:安徽省東至縣
  • 性質:事業單位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總醫院負責落實政府辦醫職責,負責全縣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醫防融合,行使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舉辦權、發展權、重大事項決策權,以及公立醫院資產運營收益分配權等。總醫院對所屬醫療衛生機構實行“一體化”管理,院內實行人員、財務、資產、業務、績效、信息“六統一”管理。
(一)從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劃入的職能。
1.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2.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的建議。
3.負責推進醫養結合工作。
4.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地方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5.負責全縣各級醫療機構幹部病房的業務管理,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有關工作。
(二)從縣醫療保障局劃入的職能。
1. 組織實施全縣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2.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
3.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的招標採購。
第四條 縣總醫院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衛生健康和中醫藥事業發展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與擬定縣級醫療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推進醫療服務同質化和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及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參與衛生應急工作,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二)整合最佳化醫療衛生機構布局和資源配置,根據鄉村振興規劃和縣級醫療事業發展,合理調整設定醫療衛生機構數量和規模。行使公立醫療機構舉辦權、發展權、重大事項決策權以及公立醫院資產運營收益分配權等。
(三)負責縣域公立醫療機構人力資源統一管理,負責全縣醫療衛生隊伍建設,落實人員招聘和人才引進自主權,組織人員招聘和人才引進,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靈活用人機制。統籌各醫院醫務人員配置,落實公立醫院和鄉鎮衛生院編制周轉池制度。落實縣管鄉用政策和鄉聘村用制度。
(四)負責縣域公立醫療機構資產財務統一管理。負責縣域公立醫療機構內部績效考核,推行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單獨制定體現行業特點的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總量核定辦法;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並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後主要用於人員獎勵,獎勵費用不計入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的要求。
(五)負責統籌縣域醫學檢驗、放射影像、遠程會診、120急救、消毒供應、物流配送、健康管理、信息管理等業務,根據各院區辦醫特色側重加強不同院區特色科室建設,加強中醫藥服務體系建設。
(六)負責縣域公立醫療機構藥品、耗材、設備、物資等統一集中採購及管理和資源配置,組織實施全縣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價格聯動調整機制。落實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
(七)負責醫療信息化建設,實現信息互聯互通、數據共享,組織實施遠程醫療建設和智慧醫院建設。
(八)執行醫保基金總額預算管理制度,實施醫保基金總額預付管理和支付,執行縣醫保基金補償方案,參與制定並執行定點醫藥機構協定。
(九)負責村衛生室醫療業務指導和公共衛生服務管理,負責對村醫的績效考核和村醫隊伍建設。
(十)負責全縣各級醫療機構幹部病房的業務管理,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保健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二)有關職責分工。
1.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職責分工。縣總醫院負責落實政府辦醫職責,負責全縣醫療服務、公共衛生服務、醫防融合。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履行醫療全行業監管職責,履行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準規範的制定和監督指導職責;承擔醫改相關配套政策的組織落實;對接上級衛生行政主管及其他部門向總醫院下達各種行政指令或具體工作事項,並監督落實,按規定下撥總醫院相關經費。
2.與縣醫療保障局職責分工。縣總醫院、縣醫療保障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領導分工

院長 呂滿民
黨委書記、副院長 姜魯峰
黨委副書記、副院長 陳勝友
黨委副書記 張增爐
黨委委員、副院長 汪長兵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葉震
黨委委員 宋來花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 程國順

內設機構

2020年1月1日,根據《中共東至縣委辦公室 東至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東至縣總醫院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東辦秘〔2020〕2號)精神,縣總醫院內設綜合辦公室、數據信息部、人力資源部、資產財務部、醫保管理部、醫療發展與防保部、質量控制部、綜合保障部、健康事業部9個科室。縣總醫院差額撥款事業編制1030名。縣總醫院設院長1名,副院長3名;總會計師1名,總工程師1名,工會主席1名,股級領導職數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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