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蒼齡文集》是2011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裴蒼齡。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裴蒼齡文集(第1卷)》包括為建立科學的證據學而奮鬥(1984年)、證據排偽法則(1985年)、論刑事被告人的舉證責任(1985年)等。
作者簡介
裴蒼齡,男,1935年12月生,甘肅民勤縣人。西北政法大學教授,陝西省優秀教師。曾任訴訟法教研室主任、碩士指導小組負責人、導師等職。著有《證據法學新論》(法律出版社出版)、《新證據學論綱》(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主編《刑事訴訟法學概論》 (蘭州大學出版社出版),並在《光明日報》、《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報刊發表各類論文五十餘篇,有多項成果獲省部級獎勵。曾兩次應邀出席北京刑事訴訟法學國際研討會,在會上宣讀了論文,受到中外學者的一致好評。在科研中,獨闢蹊徑、獨樹一幟,為?國證據法學和刑事訴訟法學的創新和發展作出了重要的貢獻。特別在證據法學的研究中,取得了多項重大突破,為我國證據法學的全面創新奠定了深厚的基礎,是我國著名的證據法學專家
目錄
為建立科學的證據學而奮鬥(1984年)
證據排偽法則(1985年)
論刑事被告人的舉證責任(1985年)
論舉證責任(1985年)
關於附帶民事訴訟問題(1987年)
對《刑事訴訟法》第一章內容的再思考(1987年)
勘驗筆錄和鑑定結論是獨立證據的質疑(1987年)
論刑事訴訟中的職權原則(1988年)
涉外刑事訴訟淺議(1988年)
開創訴訟法學教學的新路——訴訟法教研室教學法討論總結(1989年)
論刑事被害人的當事人地位(1989年)
論人證的審查判斷(1989年)
論訴訟中的證明責任(1989年)
再論鑑定(1990年)
十年改革 推陳出新——關於“證據學”教學改革的總結(1992年)
證據排偽法則(1985年)
論刑事被告人的舉證責任(1985年)
論舉證責任(1985年)
關於附帶民事訴訟問題(1987年)
對《刑事訴訟法》第一章內容的再思考(1987年)
勘驗筆錄和鑑定結論是獨立證據的質疑(1987年)
論刑事訴訟中的職權原則(1988年)
涉外刑事訴訟淺議(1988年)
開創訴訟法學教學的新路——訴訟法教研室教學法討論總結(1989年)
論刑事被害人的當事人地位(1989年)
論人證的審查判斷(1989年)
論訴訟中的證明責任(1989年)
再論鑑定(1990年)
十年改革 推陳出新——關於“證據學”教學改革的總結(199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