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備調配保障

為保持部隊裝備齊裝配套所進行的一系列軍事裝備保障活動。主要是指裝備籌措、裝備儲備、裝備補充、裝備換裝、裝備調整、裝備退役、裝備報廢,以及裝備申請、裝備調撥供應、裝備交接。裝備保障的重要組成部分。基本任務是保持裝備的在編率、配套率,保障部隊戰備、訓練和作戰的需要,保持和提高部隊戰鬥力。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裝備調配保障
  • 外文名:equipment deployment support
裝備調配保障是隨著軍隊的出現而逐步產生的。在石器時代,石刀、石斧和弓箭作為早期氏族戰爭使用的兵器,由個人保管和使用,沒有專門的裝備調配機構。冶金技術的出現,產生了金屬劍、矛等兵器,軍隊規模增大,軍隊中逐步產生專門分管兵器分配的官員。據《周禮》記載,西周的軍隊中編設有“司兵”的官職,掌管兵器。漢朝設武庫令,負責兵器的儲備、管理。隋、唐以後設兵部,其職責之一是掌管全國的兵器。俄國在15~16世紀先後設有主管制造和供應火炮、火藥、球形彈的炮作坊、炮廠、炮署、炮衙門,1862年成立軍械總署,成為俄國管理裝備工作的中央機關。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清政府仿效西方國家軍制,編練新軍,武器、彈藥的供應工作由各省的倉庫、兵工廠負責。1906年(光緒三十二年),清政府將兵部改為陸軍部,下設軍實司負責承辦軍械的籌措、製造、收發、儲存、修理等工作。中華民國初期,出現了軍械局(司、處)等裝備管理機構。
隨著裝備的不斷發展,軍隊規模與結構的變化,裝備調配保障日益複雜,調配機構的設定也因國情的不同而異。當前,在世界範圍內基本形成了三種裝備調配保障體制類型:①以印度軍隊為代表的軍種分體調配保障體制,即總部只設定裝備調配協調機構,由各軍種調配機構分別組織實施。②以加拿大軍隊為代表的全軍統一調配保障體制,即全軍建立統一的裝備調配保障機構,對諸軍種的裝備實施一體化調配。③以美國軍隊和俄羅斯軍隊為代表的統分結合的調配體制,即全軍通用裝備統一調配,軍種專用裝備在統一計畫下由軍種分別組織調配。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裝備調配保障始於建軍之初。抗日戰爭時期,建立了裝備供給制度。解放戰爭時期,由於裝備消耗和戰場繳獲裝備的急劇增加,裝備的生產、供應維修及多餘裝備的儲存等制度進一步完善。1948年12月,朱德總司令對裝備管理提出了“四個統一”的要求,即統一裝備調配,統一裝備編制,統一彈藥基數,統一規章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裝備調配保障工作先後由總參謀部兵器裝備計畫部(後更名為裝備計畫部)、總後勤部裝備部、總參謀部裝備部等機關負責管理。1998年4月,成立中國人民解放軍總裝備部,裝備調配保障由總裝備部負責。2000年頒發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條例》,明確規定裝備調配保障制度。2002年頒發了《中國人民解放軍武器裝備管理條例》,2013年又頒布了《中國人民解放軍裝備管理條例》,有關裝備調配規定更加系統全面、具體明確,形成了完善的裝備調配保障制度。
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裝備調配保障,按照統一計畫、突出重點、合理配備、系統配套的原則,在總部統一領導下,採取統一保障與分別保障相結合、劃區保障與建制保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通用裝備的調配保障,由總部組織實施;專用裝備的調配保障,由總部統一領導和計畫,由各軍種、兵種分別按建制系統組織實施。平時裝備調配保障按照制定裝備調配保障計畫、實施裝備儲存、調撥供應、裝備運輸、調整和退役報廢等組織程式實施。戰時裝備調配保障通常按照規定的程式組織實施。預計調配保障需求應根據部隊任務、裝備體制和編制、部隊需求量、裝備的損耗量等因素,科學預計,確保需求合理。調配保障報告建議通常由裝備機關綜合計畫部門向裝備首長提出,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有關單位的編制情況、現有實力情況、缺編或裝備損耗情況、對部隊戰鬥力水平的評估情況,以及上級補充本部的裝備數量、分類、來源、接收時間等;建議的主要內容包括調整、補充的單位和數量(分類),重點保障單位,調整補充的方式,調整時機。裝備調配保障計畫是組織實施裝備調配保障的依據,通常分為訂購(採購)計畫、儲備計畫和補給計畫。裝備訂購(採購)計畫是軍方向國防工業部門或廠商籌措裝備的方案;裝備儲備計畫是裝備部門規劃和儲存裝備的基本依據;裝備補給計畫包括部隊裝備申請計畫和上級分配、調度、換裝計畫,是實施裝備補充的主要文書。制定計畫,一般以裝備體制和編制、現有裝備數量與質量、任務需求、所處環境、實際保障能力為依據,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報批後執行。調整充實裝備儲備就是根據裝備調配保障計畫,對裝備儲備布局、規模、結構進行合理調整,確保調配資源充足的過程。實施裝備調配保障是裝備機關業務部門及保障部隊分隊具體落實調配計畫的過程,應及時了解戰場變化,採取多種方法和手段,選準時機及時保障。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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