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役裝備保障綱要

《中國人民解放軍戰役裝備保障綱要》是我軍裝備管理體制調整後,中央軍委制定和頒布的規範我軍諸軍種戰役軍團戰時裝備保障行動的第一部基本法規,是我軍戰役裝備保障的基本依據,是我軍新一代作戰條令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基本介紹

綱要共設11章378條,覆蓋了戰役裝備保障各個方面、各個層次和各個環節的活動,反映了高技術局部戰爭條件下戰役裝備保障的基本特徵和規律。明確了戰役裝備保障的任務、地位作用、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確定了戰役裝備保障體系與力量組織、戰役裝備保障指揮、戰役裝備保障勤務的基本內容,規範了聯合戰役、陸軍戰役、海軍戰役、空軍戰役和第二炮兵戰役裝備保障的基本方法,既適用於陸軍、海軍、空軍及第二炮兵各級戰役軍團組織實施軍種戰役的裝備保障和訓練,也適用於戰區、戰區方向及集團軍聯合戰役軍團組織實施聯合戰役的裝備保障和訓練。
《戰役裝備保障綱要》規定,組織實施戰役裝備保障,必須以毛澤東軍事思想、鄧小平新時期軍隊建設思想和江澤民關於軍隊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論述為指導,貫徹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著眼高技術條件下戰役特點和規律,圍繞戰役決心,統一籌劃和運用裝備保障力量,繼承和發揚我軍裝備保障的優良傳統,充分發揮軍民結合、諸軍種一體的整體保障威力,綜合運用多種保障方式和手段,全面而有重點地為各種戰役力量的作戰行動提供及時、可靠的裝備保障。
《戰役裝備保障綱要》明確了戰役裝備保障是戰役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保持和提高戰役軍團的作戰能力、保證戰役勝利具有重要作用。戰役裝備保障的基本任務是統一組織建制內、上級加強和地方支援的裝備保障力量,在戰略裝備保障力量的支援下,實施裝備的調配保障、技術保障和經費保障以及戰場裝備管理等活動,保障戰役任務的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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