裂隙燈顯微鏡檢查

裂隙燈顯微鏡檢查

裂隙燈顯微鏡檢查是以集中光源照亮檢查部位,便與黑暗的周圍部呈現強烈的對比,再和雙目顯微放大鏡相互配合,不僅能使表淺的病變觀察得十分清楚,並且可以利用細隙光帶,通過眼球各部的透明組織,形成一系列“光學切面”,使屈光間質的不同層次、甚至深部組織的微小病變也清楚地顯示出來。在雙目顯微鏡的放大下,目標有立體感,增加了檢查的精確性。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裂隙燈顯微鏡檢查
  • 簡稱裂隙燈
  • 組成:光源投射系統和光學放大系統
  • 學科:眼科
原理,檢查要求,

原理

裂隙燈活體顯微鏡,簡稱裂隙燈,是由光源投射系統和光學放大系統組成,為眼科常用的光學儀器。它是以集中光源照亮檢查部位,便與黑暗的周圍部呈現強烈的對比,再和雙目顯微放大鏡相互配合,不僅能使表淺的病變觀察得十分清楚,並且可以利用細隙光帶,通過眼球各部的透明組織,形成一系列“光學切面”,使屈光間質的不同層次、甚至深部組織的微小病變也清楚地顯示出來。在雙目顯微鏡的放大下,目標有立體感,增加了檢查的精確性。因此,裂隙燈檢查在眼科臨床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檢查要求

檢查在暗室進行。首先調整病人的坐位,讓病人的下頜擱在托架上,前額與托架上面的橫檔緊貼,調節 下頦托架的高低,使瞼裂和顯微鏡相一致。雙眼要自然睜開,向前平視。光源投射方向一般與顯微鏡觀察方向呈30~50°角,光線越窄,切面越細,層次越分明。反之,光線越寬,局部照明度雖然增強了,但層次反而不及細隙光帶清楚。為了使目標清晰,檢查時通常都是將投射光的焦點和顯微鏡的焦點同時集中在需要檢查的部位上,在作特別檢查時(如側照法,後照法等),則兩者間的關係必須另行調整。如需檢查晶狀體周邊部、玻璃體或眼底時,應事先將瞳孔充分放大,光源與顯微鏡的角度應降至30°以下,顯微鏡隨焦點自前向後移動,被檢查的部位可從角膜一直到達眼底。但在檢查後部玻璃體、視網膜以及眼底周邊部時,如果加用前置鏡或三面鏡,光線射入角應減少至5~13°或更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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