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區文化局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柯城區深化完善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衢委辦[2005]20號),撤銷衢州市柯城區教育文化體育局,設立衢州市柯城區文化局。柯城區文化局是主管全區文化、文物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下屬事業單位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文化、文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訂全區文化、文物事業的長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二)研究、指導全區文化、文物事業管理體制改革,推進文化系統人事管理、分配製度的改革。
(三)綜合管理文化藝術事業,指導文學藝術的創作與生產,組織、協調全區性重大文化藝術活動。
(四)綜合管理全區社會文化事業,加強圖書館、群藝館。文化館(站)、博物館、影劇院等建設,指導開展民眾文化活動,協同開展少年兒童和民族文化工作。
(五)綜合管理文物事業,依法對全區社會文物和考古發掘的管理,加強對博物館業務的指導,督促各街道做好文物管理和保護工作。
(六)全面管理文化、文物市場,制定文化、文物市場發展規劃,負責文化、文物市場的行政執法管理,加強文化市場的監督和稽查工作。
(七)規劃文化、文物設施建設布局,指導直屬單位搞好基建工程的管理工作;研究制訂、貫徹文化產業政策,促進文化產業的形成與發展;統籌管理文化系統事業經費,監督、指導文化企事業單位的財務、計畫管理。
(八)指導和管理直屬企事業單位。指導文化行業的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的活動。
(九)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今後凡涉及政府部門審批事項取消的,以區政府檔案為準。

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綜合協調、管理局機關政務工作,承擔文秘、信訪、財務、會務、後勤等工作。研究制訂、貫徹文化產業政策,促進文化產業的形成與發展;統籌管理文化系統事業經費,監督、指導文化企事業單位的財務、計畫管理。負責指導鄉鎮、街道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
(二)文化文物管理科
研究指導全區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社區文化等社會文化事業的建設;研究制訂全區文化藝術發展長遠規劃。貫徹落實文物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區文物保護的長遠規劃;依法對全區社會文物管理,負責調查、推薦上報國家級和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督促各鄉鎮、街道做好文物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全區各重點文保單位的保護維修計畫和具體實施;加強對全區文物考古發掘進行管理,配合公安部門打擊各種文物犯罪活動。調研、制訂文化和文物市場發展規劃。負責全區娛樂市場、演出市場、書刊市場、文物市場、電影市場、藝術品市場、藝術培訓市場和其它文化經營活動的審批和管理,負責音像製品批發單位設立的審核和放映、零售、出租單位的設立的審批,負責音像製品批發、放映、零售、出租的管理。

人員編制

核定區文化局編制行政編制2名(從原教育文化體育局劃入),全額事業編制二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股)級職數2名。

下屬事業單位設定

1、區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大隊
主要職能:負責全區娛樂市場、演出市場、書刊市場、電影市場、藝術品市場,音像製品批發、放映、零售、出租和其它文化經營活動的指導、監督、檢查和行政執法。
2、區文化館
主要職能:企業文化活動,繁榮民眾文化事業。負責文化宣傳工作、組織文藝活動,開展文化交流和民間文化藝術收集整理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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