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商務局

衢州市商務局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衢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2010〕114號),設立衢州市商務局。市商務局是主管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和對外經濟合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衢州市商務局
  • 位置:衢州市
  • 類別:商務局
  • 級別:市級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省、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劃入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的全部職責。
2.劃入原市貿易與糧食局國內貿易管理職責。
3.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的職責。
4.劃入原市經濟委員會的成品油經營許可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內外貿融合,搞好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現代流通;加強商品市場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規劃城鄉商業網點,建立和完善農村市場體系
2.加強全市經濟對外開放戰略與對外開放布局研究,促進全市國際服務貿易發展,推進國際服務貿易平台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我市的相關政策,起草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
(二)研究國內外經濟發展趨勢,擬訂和實施全市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目標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全市商務運行狀況。
(三)負責按規定承擔國內外貿易、外商投資、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各類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組織實施;推進全市流通標準化、信息化管理。
(四)負責推動內外貿融合,推進國內外市場的開拓,促進市場信息平台和行銷網路建設。
(五)負責全市流通產業促進體系建設,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流通方式發展;指導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推進流通體制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負責制定全市加油站和倉儲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成品油經營許可以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推廣使用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推進水泥散裝化;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
衢州市商務局
(六)負責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鄉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推進農產品市場升級改造;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七)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按照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的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
(八)負責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按規定承擔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參與組織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工作;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和酒類流通的相關工作;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
(九)負責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促進對外貿易發展方式轉變;推動出口品牌體系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在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負責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審核上報國際貨代企業和國(境)外非企業經營組織常駐本市代表機構並監督管理,管理進出口商品配額和許可證;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對外經貿便利化工作。
(十)指導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成套設備出口;負責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貿易促進工作,規範機電產品出口秩序;指導國家和省級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基地建設;監督、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活動;按許可權辦理兩用物項和易製毒化學品的進出口許可。
(十一)指導國際服務貿易發展和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指導國際服務外包工作,推動國際服務外包平台建設,推進技術進出口、文化產品與服務出口。
(十二)負責外商投資工作,推動產業調整和技術升級;指導和組織對外招商工作;負責外商投資企業設立、契約、章程及其變更事項的審批或報批工作;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牽頭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牽頭審核報批國家級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和省級經濟開發區的設立、升級和區域調整;協助省商務廳做好國家級開發區、省級經濟開發區商務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日常管理。
(十四)促進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依法核准或報批在境外投資企業(機構)的設立;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和勞務合作業務;承擔外派勞務和本市公民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障工作;牽頭處置境外經貿糾紛和突發事件;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
(十五)負責綜合協調有關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具體工作,負責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建立健全對外貿易和產業損害預警機制,指導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案件的應訴應對及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有關產業安全方面工作;負責國際貿易壁壘的應對和對外貿易的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實施有關反壟斷法律、法規,協助組織反壟斷審查,指導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貿易政策交流與合作。
(十六)推進我市與其他國家和地區多雙邊經貿往來與合作,促進經貿聯繫;牽頭組織赴國(境)外重大經貿交流活動。
(十七)負責協調檢驗檢疫、海關、質量技術監督、銀行、外匯管理、貿促會、出口信用保險、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與商務工作有關的事項;指導國內貿易和對外經貿中介機構及相關社會團體工作。
(十八)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組織對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決策和部署,負責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
(十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商務局設9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處理機關日常政務;承擔重要會議的組織;負責政務公開、政務督辦、秘書事務、檔案管理、信息化建設、政府採購、外商邀請和接待等政務工作;負責政治業務學習、黨務、信訪、老幹部、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後勤等行政事務;承擔局機關財務會計工作,編制預決算並執行預算;承擔本部門的資產管理及下屬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綜合處。研究分析國際、國內商務形勢和發展趨勢,擬訂全市商務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監測分析商務運行狀況;匯總商務統計資料、發布商務信息;負責電子商務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檔案和綜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組織協調課題調研工作;參與擬訂全市促進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管理各項商務發展基金;提出年度各類考核目標、扶持資金的計畫建議,承擔商務工作績效評估,負責市本級扶持資金的申報和審核。
(三)政策法規處(掛公平貿易處牌子)。研究經濟全球化、對外開放、區域經濟合作、現代市場體系建設和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中長期發展規劃、發展戰略並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擴大對外開放、國內外貿易流通體制改革、健全現代市場體系並就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組織起草全市促進商務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商務法律宣傳、教育、培訓;負責全市商務領域標準化、信息化管理;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協調處理涉及本系統的法律事務;指導國內貿易和對外經貿中介機構及相關社會團體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承擔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相關工作和事務;負責對外貿易預警機制建設和國際貿易壁壘的應對工作,協助省廳管理、指導各貿易預警點;負責與對外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工作;做好市場競爭狀況評估工作,發布市場競爭狀況;依法調查對外貿易中的壟斷行為,並採取必要措施消除危害;指導我市企業在國外的反壟斷應訴工作;開展多雙邊競爭政策交流與合作;承擔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建立產業損害預警機制,發布產業損害預警報告;開展產業競爭力調查、產業安全應對與效果評估,指導協調產業安全應對工作。
(四)商貿發展處。擬訂全市商貿流通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研究擬訂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現代會展、電子商務等流通方式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流通體制和流通企業改革,培育大型流通企業,促進中小流通企業發展,培育老字號等商貿品牌;承擔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的行業管理工作,指導社區商業發展;承擔百貨業等傳統流通業態的行業管理;承擔國內會展行業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加油站和倉儲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成品油經營許可及市場運行和經營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甲醇汽油等替代燃油的推廣使用工作;推進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工作;推進散裝水泥推廣工作。
(五)市場建設運行處。組織實施規範市場體系的有關政策,推進流通領域標準化建設;組織實施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實施商業領域投資的市場準入程式,參與審核外商投資商業領域項目;承擔商品市場的規劃引導及提升發展工作,指導城鄉商業網點規劃的制定和實施;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和農產品市場的升級改造;推進農產品現代流通體系建設;監督管理拍賣、典當、租賃、內資直銷、汽車、舊貨等特殊流通行業;組織實施有關市場運行調節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標準;監測、分析全市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提出市場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承擔部分重要生活必需品基地建設和儲備工作;指導“三綠工程”,承擔“菜籃子”產品流通的行業管理;協調酒類流通管理工作;承擔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的有關工作。
(六)市場秩序處。牽頭協調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承擔商務領域綜合行政執法,負責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建設,承擔12312商務舉報投訴服務工作;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承擔生豬定點屠宰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市本級生豬儲備任務;參與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商業欺詐工作;承擔藥品流通管理及市場監測工作;承擔商務領域安全生產工作。
(七)對外貿易處。擬訂並實施全市對外貿易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監測分析進出口狀況;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負責貨物進出口配額商品管理和許可證發放;負責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承擔國際會展業的行業管理,組織協調全市進出口企業參加重要的商品交易會、展銷會;推進出口品牌體系建設;負責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促進工作,規範機電產品出口秩序;管理大型成套設備出口項目;監督和協調機電產品國際招投標活動;指導國家和省級出口基地建設;按許可權辦理軍民兩用的敏感物項和易製毒化學品的進出口許可;協助處理國際貿易糾紛;參與大通關建設和對外經貿便利化工作;負責對外貿易統計與分析。
(八)外商投資處(掛開發區處牌子)。參與制定全市利用外資發展規劃;擬訂全市利用外資促進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外資招商工作,組織開展重大外資招商活動;做好外資管理相關工作,協助處理外商投資糾紛;建立全市外資項目招商管理系統,對重大外資項目進行跟蹤和促進;牽頭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檢;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及分析。
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報批國家級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出口加工區保稅區)和省級經濟開發區的設立、升級和區域調整;協助省商務廳做好國家級開發區和省級經濟開發區商務工作的綜合協調、指導和日常管理。
(九)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處(掛服務貿易處牌子)。擬訂並執行全市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管理和監督全市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項目設計諮詢、多雙邊援助、境外投資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承擔本市公民出境就業管理,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牽頭相關部門共同處置境外經貿糾紛和突發事件;負責多雙邊援助和對外援助工作;推進對外經濟合作服務體系建設;承擔對外投資與經濟合作統計及分析。
指導全市服務貿易領域的對外開放,研究推廣各種新貿易方式;承擔國際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服務外包發展和平台建設,推動技術進出口、文化產品與服務出口;承擔國際服務貿易、技術貿易統計和分析。

人員編制

市商務局行政編制24名(含紀檢監察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1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3名。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的工作機構設定、領導配備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設立行政審批服務處,派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編制、職數局機關內部調劑。行政審批服務處負責局行政審批工作,局其他內設機構不再承擔具體行政審批事項,配合做好行政審批工作。
(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管理的職責分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編制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的進出口總量計畫並監督實施;市商務局負責在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確定的總量計畫內組織實施。
(三)關於“瘦肉精”監管工作的職責分工。市農業局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管工作,可在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定點屠宰環節實施對“瘦肉精”的檢驗、認定和查處;負責生豬收購、販運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可按照有關規定組織開展對生豬收購販運企業(合作社經紀人)資質許可的實施工作,對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的生豬進行質量安全監督檢查。市衛生局依法負責宣傳貫徹與生豬、豬肉質量相關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並發布相關食品安全信息。市工商局負責豬肉流通環節監管,查處和打擊經營含“瘦肉精”等不合格豬肉的行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索證索票等檢查工作,加大對鹽酸克倫特羅等可作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藥品流通的監管力度。市商務局負責加強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和對屠宰活動的監督管理,督促屠宰企業落實質量安全管理的相關制度。市質監局負責以豬肉作為原料的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市農業局負責牽頭,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合力,強化對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屠宰、集貿市場銷售及餐飲服務等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共同做好“瘦肉精”的監管工作。
(四)原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所屬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衢州市支會、衢州市國際投資促進中心,原市貿易與糧食局所屬的事業單位衢州市牲畜屠宰管理所,原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所屬的事業單位衢州市散裝水泥辦公室劃歸市商務局管理。
(五)各內設職能處室和派出(駐)機構要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及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安排,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
(六)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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