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衢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辦公廳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衢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辦發〔2010〕114號),設立衢州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掛衢州市民防局牌子。市人民防空辦公室是主管人民防空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門,是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領導信息,下屬單位,衢州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衢州市人防工程管理站,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省政府、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承接省人民防空辦公室下放的審批投資規模在600萬元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批的有關職責。
2.增加參與地下空間規劃編制,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兼顧人防要求審批的職責。
3.增加組織制定《衢州市突發公共事件人員防護保障行動方案》,協調成員單位工作,落實人員防護行動的職責。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調整,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民防局)的主要職責是:平時負責組織全市人民防空(民防)建設,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襲鬥爭。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人民防空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負責督促檢查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依法對城市建設中貫徹實施人民防空法規政策進行督促檢查。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國防建設需要,負責編制本級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城市人民防空專項規劃;參與地下空間規劃編制。
(三)牽頭制定《衢州市突發公共事件人員防護保障行動方案》,協調各成員單位工作,落實人員防護行動。
(四)組織制定市本級人民防空襲預案及各種保障方案;指導各縣(市、區)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督促檢查防空襲預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負責制定人民防空演習計畫、方案。
(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重點防護目標並報市政府審批,指導、監督重要經濟目標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並落實防護措施。
(六)指導市本級有關單位和縣(市、區)組建訓練通信、防化防疫、醫療救護、搶險搶修、消防、治安、運輸等民眾防空組織;指導人民防空志願者隊伍建設。
(七)組織實施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與管理;依法落實人民防空警報試鳴制度,指導各縣(市、區)通信警報建設和防空警報試鳴工作;負責市本級人防警報設施拆除、遷移審批。
(八)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實施計畫、技術和質量管理;負責投資規模在600萬元以下的人民防空工程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審批;負責地下空間開發兼顧人防要求審批;負責人防工程改造、拆除、報廢審批;指導人民防空工程維護管理、平時的開發利用、戰時的平戰轉換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工作。
(九)負責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並納入國防和普法教育;組織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督促落實人防教育內容;會同國防教育部門指導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開展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會同教育部門組織實施城鎮學校學生的人民防空知識和技能教育;指導、協調市級有關應急主管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中人員防護、避災、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指導、協調市級有關應急主管部門做好管理人員以及專業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組織人防幹部和志願者及民眾的教育培訓。
(十)依法籌集和管理人民防空建設經費,編制人民防空經費預決算,開展內部審計;負責人民防空國有資產管理。監督檢查各縣(市、區)人民防空經費使用情況。
(十一)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貫徹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及紀檢監察組織對反腐倡廉建設工作的決策和部署,負責本單位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衢州軍分區、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三)戰時根據市委、市政府和軍事指揮機構決定,發布人民防空的有關命令和指示。適時開設指揮所,實施有效指揮。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民防局)設2個職能處室。
(一)綜合處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和重要事項督辦;負責機關的文秘、信息、檔案、保密、信訪接待工作;指導和審定機關文書,組織擬訂人民防空總體規劃;負責機關和事業單位人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組織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和管理;負責機關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負責人防綜合統計工作、人民防空經費的管理;負責審計縣(市、區)人民防空經費使用情況;負責機關行政管理。
(二)業務處
指導全市人防指揮通信、工程建設管理、防空警報、人防專業隊伍和人防應急管理工作;制訂市本級城市防空襲預案、方案和各項保障計畫,指導重點目標防護單位制定防護措施和戰時搶修方案,並檢查督促方案落實情況;指導督促全市人防地下指揮所和移動指揮車的維護管理和使用;指導縣(市、區)人民防空指揮場所的建設和管理及指揮通信保障工作;組織開展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人員業務訓練;牽頭制訂《衢州市突發公共事件人員防護保障行動方案》,協調各成員單位工作,落實人員防護行動;指導協調市級有關應急主管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人員防護、避災、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本級防空防災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市級有關應急主管部門做好管理人員以及專業救援隊伍業務培訓;組織志願者及民眾的培訓;指導縣(市、區)開展民防工作;編制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規劃,擬訂年度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計畫;參與編制人民防空工程建設與城市建設相結合規劃、地下空間規劃;參與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指導;負責公共人民防空工程建設、維修改造計畫編制,籌措維修改造資金,承擔維修改造任務;負責人民防空工程平戰結合開發利用計畫編制;負責檢查、監督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和安全工作;指導單位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及平戰功能轉換工作;履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行政執法工作;指導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市人防工程管理站的業務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民防局)行政編制6名(含紀檢監察編制1名),其中:主任(局長)1 名,副主任(副局長)1名;科級領導職數3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1名。
紀檢、監察機構和機關黨的工作機構設定和領導配備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設立行政審批服務處,派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編制、職數辦機關內部調劑。行政審批服務處負責辦行政審批工作,辦其他內設機構不再承擔具體行政審批事項,配合做好行政審批工作。
(二)各內設職能處室和派出(駐)機構要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及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安排,負責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及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工作。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宜另行規定。

領導信息

丁鼎棣:黨組書記、主任(局長)
主持市人防辦(民防局)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
張成林: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主任(局長)工作,負責財務、行政審批、廉政建設和招商引資、信訪、民防協會、工會、機關黨建等工作。分管審批處、工會、協會。
王少劍:黨組成員、副主任(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主任(局長)工作,負責組織人事、宣傳教育、組織指揮通信、指揮中心管理、自建工程平戰綜合利用、安全生產等工作。分管綜合處、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俞安心:黨組成員、副主任(副局長)
協助黨組書記、主任(局長)工作,負責人防工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程設施維護管理、行政執法、規劃編制與實施等工作。分管業務處、工程管理站、質監站。
胡國平:調研員
協助黨組書記、主任(局長)工作。

下屬單位

衢州市人防(民防)指揮信息保障中心

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協助做好全市人防通信警報設施設備建設與維護管理;負責戰時防空,平時搶險救災、突發事件應急通信保障任務;城市防空襲方案的實施;負責市003工程各種設備器材的日常維護與管理;承擔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任務。

衢州市人防工程管理站

受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具體承擔本行政區域內人防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維護管理等工作;承擔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任務。

附則

本規定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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