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市雁峰區商務局

衡陽市雁峰區商務局

根據《中共衡陽市委辦公室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雁峰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衡辦〔2019〕13號),制定本規定。

衡陽市雁峰區商務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衡陽市雁峰區商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商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全面落實省委、市委、區委關於商務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商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衡陽市雁峰區商務局
  • 所屬地區:衡陽市雁峰區
  • 所屬部門:衡陽市雁峰區政府
  • 現任領導:劉其根(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合作、區域經濟合作的發展戰略、政策,擬訂全區國內外貿易、招商引資、承接產業轉移、對外援助、對外投資、對外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研究提出全區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趨勢和流通體制改革的建議。
(二)負責組織參與商務部、省政府、市政府、區政府舉辦的內外貿易促銷活動和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負責組織、指導、協調以雁峰區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易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和招商引資等商務活動。
(三)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對外經濟合作的措施和管理辦法。指導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協調管理全區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等。
(四)負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指導流通企業改革,擬訂服務貿易發展規劃,促進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研究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五)負責商貿經濟運行調控,協助制定並組織實施商貿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組織解決商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運用各種政策和經濟手段的建議。按許可權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研究提出引導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區商業網點布局規劃修編工作,指導規劃商圈、社區商業、特色街、市場建設等,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
(七)負責全區商貿市場經濟秩序工作,貫徹執行規範市場秩序相關政策。建立健全公平、開放、競爭、有序的商貿市場體系。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八)貫徹執行國家對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經貿規劃、政策,指導我區對港、澳、台地區貿易和經貿合作活動,協調港、澳、台商投資管理工作。
(九)承擔全區商務系統統計及其信息發布工作,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指導全區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
(十)負責本行業、領域的應急管理工作,對本行業、領域(包括商業貿易等)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指導區投資促進事務中心開展相關工作。
(十二)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改革局的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推動全區物流企業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物流方式的發展,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市場的相關政策措施,擬訂商務領域電子商務相關標準和規劃。其他相關職責由區發展改革局履行。
2.與區市場監管局的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擬訂促進市場體系建設和城鄉市場發展的政策措施,擬訂城區商業網點規劃。負責重要商品市場、大型商業設施及建設項目的登記、聽證和預審。負責轄區內的商場、超市、專業市場、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的矛盾糾紛調解、信訪綜治維穩。負責安全生產監督、消防檢查、衛生、文明創建等日常管理工作。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負責本區藥品零售企業的準入管理和藥品流通、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各類市場、商超企業行政處罰的監督管理。承擔全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負責全區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組織協調。
3.展會類活動管理的職責分工。區商務局負責牽頭擬訂雁峰區會展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促進會展業發展的政策和意見,並指導實施。按歸口對報區委、區政府審批的各類展會活動提出審核意見,按歸口負責全區展會日常管理工作。市場主體按照市場化運作模式舉辦展會類活動。行業協會組織加強行業自律和管理,規範各類活動舉辦行為。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股)。負責局機關的日常政務。負責擬訂和督促落實全局年度工作計畫。負責組織局機關重大活動、重要會議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促落實。負責擬訂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局機關重要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政務公開、機要檔案、綜合治理、接待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系統的信訪、維穩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考察考核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勞資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與商務工作相關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和管理工作,編報預決算。負責局和所屬單位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經費預算管理及財務收支工作。負責本單位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調研論證以及政策諮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與本單位承擔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事中事後監管職能股室的溝通協調,並做到信息共享。負責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與區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聯絡,接受區行政審批局的監督指導。
(二)招商聯絡股。組織擬訂全區招商引資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指導和管理全區吸引內外投資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負責內聯引資數據統計工作。協助市商務和糧食局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受理和協調處理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以及外商投資統計工作。組織擬訂全區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全區各類進出口企業的進出口業務和加工貿易業務,指導對外貿易促進體系建設。指導和協調全區外經貿企業參加交易會、洽談會的工作。負責全區進出口業務統計、分析和調度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承接產業轉移、對外經濟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承接產業轉移和區域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擬訂全區對外經濟合作的政策、規章制度以及對外經濟合作的中長期規劃。承擔承接產業轉移引導資金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對承接產業轉移引導資金項目的收集、篩選和報批工作。負責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的有關工作,負責承接產業轉移項目調度、跟蹤和服務工作。指導全區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勞務輸出、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統計工作。
(三)商貿流通股。負責全區商貿流通業的巨觀管理,組織擬訂全區商業網點規劃布局,指導商業網點規劃、商品市場和商業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組織擬訂市場體系標準,推進商品流通市場的標準化建設。協助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商品流通業行業管理,促進工貿結合、農貿結合和產銷對接。承擔推動流通標準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的相關工作。推動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促進品牌建設和綠色流通發展,負責全區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協助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整頓和規範全區商貿市場經濟秩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進商務領域“誠信經營”示範創建活動。負責單用途商業預付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商貿企業交易行為,會同有關部門規範零售商、供應商公平交易行為。監測、分析全區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價格狀況,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承擔全區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監測、分析工作,提出市場運行及調控的政策建議。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等)的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監測分析重要生產資料市場運行,協助進行成品油流通監督管理。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組織協調處理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中的有關重大問題。統籌全區電子商務工作,擬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套用,促進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負責商務領域信息化建設的培訓與交流。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服務貿易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全區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美容美髮、家政服務等)的行業管理。負責會展業行業管理與促進工作。

人員編制

區商務局機關行政編制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名,人員只出不進,編制出一減一。
區商務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區委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4月25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劉其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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