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衡山縣糧食局
- 坐落:在風景秀麗的紫巾峰山麓,
- 占地面積:十餘畝,
- 現有幹部職工:61人
- 局長:賓 浩
簡介,內設機構,工作職責,領導信息,
簡介
現有幹部職工61人(其中在職的32人,退休29人);機關中共黨員46人(在職黨員25人,退休黨員21人)。內設辦公室、人事股、調控股、國有資產管理股、糧食監督檢查股、財務股、物業管理中心、糧食行政執法大隊。下轄黃花坪糧食收儲有限公司、岳北糧食收儲有限責任公司和南嶽糧食貿易有限公司。其工作職責是:主管全縣社會糧食流通管理工作,負責糧食行業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服務;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糧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糧食行政執法工作;審核糧食企業入市資格;負責社會糧食流通統計;管理地方儲備糧油;負責糧食行業管理和規劃;管理糧食國有資產,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負責社會糧食流通管理和糧食巨觀調控,規範糧食流通秩序,確保全縣城鄉糧食市場穩定和糧食安全。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擬訂和督促落實全局年度工作計畫和局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局綜合材料的起草工作;負責組織全局重大活動、重要會議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促落實;負責局機關文書處理、電子政務、機要保密、檔案、接待、考勤、安全保衛、印信管理;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採購及發放、車輛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對外宣傳、新聞報導及信息發布;負責衡山商糧網站及信息化建設;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支部及直屬單位的黨務、群團、統戰、僑務工作。
(二)人事股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教育培訓、職稱評審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原改制企業離退休人員的有關諮詢、服務工作。
(三)財務股
負責管理全縣內外貿易、利用外資、國際經濟合作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專項經費;指導、檢查局屬單位財務會計工作;負直屬單位和國有控股企業的財務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督促、檢查糧食補貼資金的撥付、使用及管理;負責全縣糧食行業財會報表匯總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基建項目計畫的制定和申報工作;負責局機關經費預算管理及財務收支工作;負責基建投資監管工作;負責聯繫有關部門籌措必要的糧油收購生產經營資金和其他各項專用資金。
(四)政策法規股
負責商務和糧食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和諮詢工作;起草流通行業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與應訴等工作;負責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及信訪工作;負責處理企業改制中的遺留問題;負責協調反壟斷調查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跟蹤分析本縣實施的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對本縣產業的救濟效果;協調管理全縣承擔的對外援助項目和多雙邊對本縣的無償援助、捐贈項目(不含財政合作項目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的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負責本系統法律法規培訓及普法教育等工作。
(五)市場運行秩序股
負責市場運行調節、規範市場秩序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承擔縣內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監測、分析工作;負責重要消費品(肉類、食糖、邊銷茶等)的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監測分析重要生產資料市場運行;按照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按照職責分工對繭絲綢流通進行管理;負責市場監測、重要商品儲備、生活必需品的應急供應、繭絲綢等方面市場調節資金的管理與使用;牽頭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指導商業信用銷售,推進商務領域“誠信經營”示範創建活動;負責藥品流通行業管理相關工作;負責直銷管理及內資直銷企業的選址、確認和上報;負責直銷管理及內資直銷企業的選址、確認和上報;指導商務行政執法工作。
(六)市場體系建設股
負責市場體系建設工作;擬訂全縣商品市場、商業網點的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城市商業體系建設,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農村市場;指導商品市場和商業基礎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對重要商品市場、大型商業設施、建設項目的登記、聽證和預審,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統籌全縣電子商務工作,擬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擬訂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支持企業電子商務套用,促進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負責商品流通業行業管理;負責商業特許經營相關管理工作;推進商貿物流體系建設,促進物流加工、供應鏈管理等新興業態發展;負責全縣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縣服務貿易統計及促進工作;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美容美髮、家政服務等)的行業管理。
(七)外貿管理股
組織擬訂全縣對外貿易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全縣各類進出口企業的進出口業務和加工貿易業務;負責全縣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的後期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外貿企業進出口許可證的辦理工作;負責全縣進出口業務統計、分析和調度工作;指導協調全縣企業出口退稅、出口信用保險等工作;負責全縣加工貿易、機電產品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工作;指導科技興貿工作;負責對全縣加工貿易出口企業進行業務指導和協調;負責來料(進料)加工、來件裝配、補償貿易項目契約的辦理;負責全縣各類企業進出口加工生產能力證明工作;負責加工貿易進出口統計、分析及相關指標的數據上報工作。擬訂我縣承接產業轉移,促進加工貿易發展的規劃和措施;承擔承接產業轉移發展加工貿易引導資金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對承接產業轉移引導資金項目的收集、篩選和報批工作;負責承接產業轉移項目調度、跟蹤和服務工作。指導全縣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設計諮詢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依法初核、申報縣內企業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資格、對外投資設立企業(金融企業除外)事項;負責牽頭外派勞務和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統計工作。
(八)招商引資股
指導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工作;擬訂全縣招商引資政策和產業導向要點;指導和管理全縣吸引內外投資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工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受理和協調處理外商投資企業的投訴;負責外商投資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全縣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負責調度考核全縣外資到位相關指標的數據上報工作。承辦以縣政府、縣商務和糧食局名義主辦(聯合主辦)或者組團參加的各類投資促進活動的具體組織工作。協調外來投資者聯絡、洽談、考察等組織服務工作;協調、參與招商引資項目的會審、跟蹤、調度、落實工作;負責建立境內外招商引資和承接產業轉移客戶信息庫並進行維護;聯絡協調與境內外投資促進機構、商協會等的合作交流工作;負責招商引資對外宣傳工作。
(九)糧食調控儲備股
擬訂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糧食購銷計畫;參與規劃和組織實施全縣糧食生產結構調整;指導協調訂單農業和優質稻生產;指導協調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購、銷合作;負責協調籌措糧油收購資金和糧油購銷貸款;負責擬訂和實施縣級儲備糧(油)總量規模、布局方案和儲備糧(油)的收購;負責建設和規範糧食流通市場體系;負責提出縣級儲備糧(油)動用及劃轉計畫;配合有關部門管理、監督糧食市場和價格,承擔全縣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有關工作;承擔全縣社會糧食行業統計工作;負責組織落實防災、抗災、救災工作和災情統計上報工作。
(十)糧食行業發展股
負責全縣糧食行業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研究提出全縣流通體制改革和發展方案;調查了解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經營管理狀況並進行指導;負責糧食科技項目和專項資金管理,組織科普宣傳、科技攻關及科技成果的鑑定和推廣;指導糧食行業計量工作;承擔糧食行業科技管理、科技創新和新技術推廣工作;負責糧食行業標準化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糧食行業開展產業化經營及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申報、品牌建設和技術改造;負責糧食行業加工統計工作;負責糧食物流建設規劃及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國有糧食控股企業管理;負責組織直屬國有控股企業安全生產人員的業務培訓;協助管理國有控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協調指導軍糧供應工作,保障軍隊糧食供應;指導糧食行業協會工作。
(十一)監督檢查股(加掛安全生產股牌子)
負責指導全縣商糧行業監督檢查工作;加強對商糧流通的監督執法工作的指導;負責糧食收購資格審核工作;擬訂糧食收購市場準入制度;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和軍糧計畫、數量、質量和技術規範的執行情況;負責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監督檢查的指導;負責全縣糧食統計工作;負責管理全縣商糧系統安全保衛、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工作;承擔全縣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十二)國有資產管理股
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全縣商糧系統國有資產管理產權登記、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評估監管、資產清查和資產統計報告等基礎管理工作;承辦國有資產維修租賃和處置相關事宜;監督、檢查和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運行、保值和增值,確保國有資產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監督檢查國有資產管理法律法規執行情況,按規定查處和制止國有資產流失、損失行為。
(十三)行政審批服務股
負責本單位對企業和個人辦理行政許可、行政確認、行政徵收、行政給付、其他職權(核准、備案、年檢)等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受理、審核或審批和送達;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調研論證;負責有關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的政策諮詢、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與本單位承擔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事中事後監管職能股室的溝通協調,並做到信息共享;負責行政審批和管理服務事項辦理資料歸檔和信息統計工作;負責與縣政務服務中心的協調聯絡,接受縣編辦、縣法制辦、縣政務服務中心的監督指導。
工作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有關內外貿易、糧食流通、國際經濟合作和招商引資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擬訂全縣相應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以及規定、辦法和措施。
(二)負責擬訂流通體制改革方案,指導流通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糧食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糧食流通、倉儲、加工設施建設規劃,管理有關糧食流通設施投資項目。
(三)負責擬訂全縣流通領域市場體系、流通秩序政策規定;負責組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協調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督促查處重大案件;負責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監測分析,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的流通管理;負責商業發展基金的管理;負責市場預測、預警和信息發布,擬訂市場運作及調控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處理市場運行的有關重大問題;負責商品流通的行業指導和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縣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以及糧食流通的中長期規劃和收儲、動用縣級儲備糧的建議,擬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發展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國有糧食控股企業管理,研究提出現代糧食流通產業發展戰略的建議。
(四)負責糧食流通的行業管理,擬訂行業發展規劃、政策,負責國家、省糧食質量標準的貫徹落實,提出糧食收購市場準入標準建議,負責實施糧食收購行政許可的有關行政管理,指導糧食流通的科技進步、技術改造和新技術推廣。
(五)承擔縣級儲備糧(油)行政管理責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縣級儲備糧(油)的規模、總體布局、購銷計畫以及提出動用縣級儲備糧(油)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審批縣級儲備糧(油)輪換計畫並監督實施,監督檢查縣級儲備糧(油)的數量、質量和儲存安全,制定縣級儲備糧(油)管理的技術規範並監督執行。
(六)指導流通企業改革,促進商貿服務業、社區商業和糧食產業發展,研究提出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負責全縣商貿服務業(含餐飲業、住宿業、美容美髮、家政服務等)的行業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承擔汽車(含二手車、報廢車)流通行業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縣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擬訂本縣藥品流通行業發展的規劃、政策,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推動現代藥品流通方式的發展。
(七)承擔糧食監測預警和應急責任,負責全縣糧食流通巨觀調控的具體工作,指導協調糧食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購銷和糧食產銷合作,保障軍隊糧食供應。
(八)負責擬訂全縣市場體系建設整體規劃,包括商業網點、物流設施建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重要商品市場、大型商業設施、物流設施建設項目的論證、評審和報批工作;負責管理商業網點建設資金;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負責實施糧食流通、糧食庫存監督檢查制度,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環節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
(九)負責指導和管理全縣招商引資工作,擬訂全縣招商引資政策,統一對外發布全縣重點招商項目;做好客商接待、商務洽談、簽約;組織招商引資中介人的認定和獎勵實施;負責依法核准外商投資項目的契約、章程及法律特別規定的重大變更事項;負責為外商投資提供政策法規和業務諮詢服務;負責組織、協調處理外商投資企業投訴;負責全縣外商投資企業中產品出口、先進技術型企業的審批確認和考核。
(十)負責組織內外貿易促銷活動和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活動;負責組織、指導、協調以衡山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種內外貿易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和招商引資等商務活動;負責管理以縣政府名義聘請的招商顧問的聯絡、協調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全縣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辦法;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縣對外承包工程、勞務合作、設計諮詢等業務;負責全縣國際經濟援助和受援項目的歸口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執行國家制定的進出口商品管理辦法、進出口商品目錄和進出口商品配額招標政策;指導進出口配額、許可證的申請、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國家、省、市下達的關係國計民生的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及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縣各類進出口企業的進出口業務和加工貿易業務,研究、推廣國際貿易新方式。
(十三)負責協調管理內外貿易科技發展和技術進出口,協調全縣高新技術產品出口及出口市場的開拓和技術出口的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縣商糧系統涉及世貿組織相關事務的確定、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協調本縣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組織全縣產業損害調查;組織協調國外對我縣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十五)負責全縣商糧系統統計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指導全縣流通領域信息網路和電子商務建設。負責全縣社會糧食流通的統計工作,指導全縣商糧系統財務工作,承擔全縣商糧系統財務建設項目和內部審計工作,按相關許可權做好全縣商糧系統國有資產的具體管理。
(十六)負責對職責範圍內有關行業、領域(包括商業貿易等)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七)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信息
衡山縣糧食局局長:賓 浩
衡山縣糧食局副局長:戴業純
衡山縣糧食局副局長:文亞軍
衡山縣糧食局副局長:曠建成
衡山縣糧食局副局長:吳貴湘
衡山縣糧食局副局長:鬍子平
衡山縣糧食局副局長:謝泰峰
衡山縣糧食局副局長:許岳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