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衛生防疫
- 性質:防疫
- 屬性:衛生
- 衛生防疫工作:的主體是各級防疫站
延伸,發展,法律支持,基本常識,
延伸
狹義的衛生防疫是指預防、控制疾病的傳播採取的一系列措施,防止傳染病的傳播流行。廣義的衛生防疫是指衛生防疫站的衛生防疫工作,包括衛生監督和疾病控制兩大部分內容。現在已逐漸由衛生防疫分成衛生監督和疾病控制這兩部部分獨立內容。衛生防疫確切說是指疾病控制的內容。
發展
衛生防疫工作的主體是各級防疫站。
新中國的衛生防疫事業是在毛澤東等老一輩革命家的領導下創建和發展起來的。毛澤東對關係人民民眾生命和健康的衛生防疫事業極為關注,提出和制定了一系列關於衛生防疫事業的重要方針,為新中國衛生防疫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建國之初,中央政府針對當時的形勢,制定了*預防為主*的衛生工作方針,借鑑蘇聯疾病控制的經驗和模式,國內組建起中央衛生防疫大隊,分赴全國各地疫區,以作戰的思路和方式,開展消滅和控制傳染病的工作。1954年衛生部下發了《衛生防疫站暫行辦法》,之後,國內各地陸續成立了衛生防疫站,從此全國形成了中央衛生部防疫司領導下的省、市、縣三級衛生防疫機構。城市的地段醫院、農村的鄉鎮衛生院的防保人員隊伍構成防病的網路。防疫機構與醫療機構密切合作,共同擔負起轄區內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寄生蟲病等各種病的預防、控制工作,使這些疾病的發病率、死亡率、致殘率大大降低,有效地保護了人民民眾的健康,促進了我國社會全面發展。
衛生部連續三屆全國衛生會議的召開,以及關於衛生工作的四大方針的提出,為新中國衛生防疫事業的發展奠定了基礎。
新中國初期,毛澤東領導全國人民開展了艱巨的疫病防治工作。各種傳染病得到了控制。
到現在,衛生防疫事業的發展逐漸成熟,傳染病得到了有效地控制。
法律支持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基本常識
1、什麼是傳染病?
是由病原微生物(病毒、細菌、螺旋體等)和寄生蟲(原蟲或蠕蟲)感染人體後產生的具有傳染性的疾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傳染病分幾類?
傳染病分甲類、乙類、丙類。
3、甲類傳染病主要有哪些?
4、乙類傳染病主要有哪些?
5、丙類傳染病主要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