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關於開展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是衛生部關於開展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的通知檔案。
發文信息
(衛醫政發〔2009〕116號)
檔案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有關要求,我部決定在北京等12個省(直轄市)部分醫院開展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現將《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試點省(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和試點醫院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切實加強組織領導,以高度負責的態度組織實施,確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鼓勵非試點省和相關醫院積極申請參與試點工作。請各試點省(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於2009年12月15日前將本轄區試點醫院名單和各試點醫院擬承擔臨床路徑試點專業報我部醫政司。
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本轄區情況,參照我部《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方案》,組織開展本轄區臨床路徑管理試點工作。各地試點工作情況請及時報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