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公告2003年第16號

《衛生部公告2003年第16號》是2003年衛生部發布的國家法律法規。

【發布單位】衛生部
【發布文號】衛生部公告2003年第16號
【發布日期】2003-06-04
【生效日期】2003-06-04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衛生部公告
2003年第1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和《化學品毒性鑑定管理規範》有關規定,經我部組織對申請化學品毒性鑑定機構資質的單位進行審核,現批准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衛生與中毒控制所具備化學品毒性鑑定機構甲級資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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