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主義語言觀,指根據行為主義心理學“刺激—反應說”而提出的對於言語行為的說明。美國布龍菲爾德在其《語言論》中提出一個公式:S→r...s→R(S指外部的實際刺激,r指語言的替代性反應,s指語言的替代性刺激,R指外部的實際反應……表示一系列的語言行為)。意思是外部的實際刺激通過言語的中介達到外部的實際反應。例如傑克和琪兒沿著一條小路走去,琪兒看見樹上有個蘋果(即S),她想吃,於是說“我要蘋果”(即r),傑克聽到這話(即s),他爬上樹,摘下蘋果,遞給琪兒(即R)。布龍菲爾德以及一些結構主義語言學家採用這種觀點來說明言語行為,是因為行為主義心理學與他們對語言研究的方法論要求相一致。他們堅持嚴格的發現程式,特別是把意義解釋為參與者在特定環境裡的刺激和反應。行為主義語言觀在20世紀50年代受到喬姆斯基(Noam Chomsky,1928— )和其他語言學家的抨擊,認為r...s...r...s...只是語言行為的表現,人類語言的根本在於語言能力,這種能力是天生的,因而開創了心智主義語言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行為主義語言觀
- 外文名: Behaviorism view of language
- 定義:根據行為主義心理學“刺激—反應說”而提出的對於言語行為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