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制度研究

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制度研究

本書從訴訟類型化這一新的視角,對各種具體時效制度在解決實際行政爭議規則體系中的地位、功能做出恰當的界定,對我國行政訴訟起訴期限的理論探索,具有一定的推進作用。

基本介紹

  • 書名: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制度研究
  • 類型:人文社科
  • 出版日期:2014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9787511864291, 7511864295
  • 作者:林俊盛 
  • 出版社:法律初版社
  • 頁數:220頁
  • 開本:16
  • 品牌:中國法律出版社
基本介紹,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序言,

基本介紹

內容簡介

《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制度研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作者簡介

林俊盛,1969年出生,廣東省揭陽市人,武漢大學憲法與行政法專業法學博士,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長。1994年起至今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行政庭一直從事行政審判工作,曾主筆起草廣東省法院首份行政審判“白皮書”等調研報告,在《人民司法》《行政法學研究》《甘肅行政學院學報》等刊物發表多篇論文。2010年入選廣東法院審判理論與審判業務專家庫,成為首批成員之一。

圖書目錄

導言
一、選題的原因
二、問題的提出
三、研究現狀
四、研究方法
五、研究思路
六、主要觀點
第一章起訴期限之界定
第一節期間、期限與時效
一、時間與法律權利的時間限制
二、民法學中的期間、期限與時效
三、行政法學中的期間、期限與時效
第二節起訴期限之定義
一、起訴期限之概念
二、起訴期限之性質
三、起訴期限之特徵
第三節起訴期限與相關制度之關係
一、起訴期限與受案範圍
二、起訴期限與無效行政行為
三、起訴期限與行政複議申請期限
四、起訴期限與權利失效
五、起訴期限與行政強制執行
六、起訴期限與信訪
第四節起訴期限之效果和功能
一、起訴期限之法律效果
二、起訴期限之客觀功能
第二章起訴期限之設定
第一節起訴期限設定之理論基礎
一、公平與效率之關係
二、司法權與行政權之關係
三、行政訴訟之訴訟類型
第二節域外各種訴訟類型之時效規定
一、大陸法系各種訴訟類型之時效規定
二、英美法系國家各種訴訟類型之時效規定
第三節起訴期限之設定範圍
一、行政訴訟類型之特色
二、撤銷訴訟設定起訴期限之理由
三、其他訴訟類型之時效
第四節我國目前相關立法規定及現有修法觀點之檢討
一、我國目前起訴期限之法律規定及其特點
二、當前立法規定存在之問題及原因
三、現有修法觀點之評析
第五節不同訴訟類型時效規則之構建
一、行政訴訟時效設計之基本框架
二、各種訴訟類型之時效設計
第三章起訴期限之適用
第一節起訴期限之種類
一、經過複議之起訴期限與直接訴訟之起訴期限
二、一般(普通)起訴期限與特殊起訴期限
第二節起訴期限之具體適用與計算
一、起訴期限適用之前提
二、起訴期限起算期日之確定
三、兩種起算期日之區別
四、幾種特殊情形之起訴期限計算
第三節耽誤期間之扣除、回復原狀或延長
一、域外相關經驗和做法
二、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與實踐之檢討
第四節教示義務與起訴期限之選擇適用
一、短期起訴期限之適用應以教示為前提
二、我國起訴期限適用存在之問題及完善
三、教示制度具體適用規則之完善
第四章起訴期限之補救
第一節程式重開之救濟
一、程式重開之含義
二、程式重開之條件
三、行政機關對程式重開申請之處理及其救濟
四、我國相關規定和做法之檢討與完善
第二節行政賠償救濟
一、域外做法之借鑑
二、起訴期限屆滿後仍可尋求行政賠償救濟之理由
三、我國行政賠償相關規定及適用存在之問題及完善之對策
結語
參考文獻
後記

序言

《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制度研究》是在作者的同名博士學位論文基礎上修改而成的。文章在去年答辯時獲得了答辯委員會非常好的評價,被認為是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全面解決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問題的開拓之作。林俊盛是我的學生,長期從事行政審判工作。當初我鼓勵他選擇行政訴訟領域裡的這個“小”問題作為研究對象,原因除了我國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制度確實存在很多問題、一些理論觀點沒有釐清以及立法不夠全面外,也因為這個問題在理論與實踐結合方面比較緊密,適合有一定審判實踐經驗的學者來進行研究。經過幾年的學習和研究,俊盛完成了這篇博士學位論文。呈現在我們面前的這本書稿,既有理論闡釋,又有實踐運用,對立法和司法實踐都具有相當的指導作用,應該說基本完成了預期的任務。
一篇好的法學博士學位論文應當包含有創新性的觀點、科學而充分的論證和實際運用的分析,應當展示觀點所具有的解決實際問題的價值。《行政訴訟起訴期限制度研究》遵循這一思路,作者通過分析審判實踐中多個案例反映的起訴期限規定不合理的現象,歸納指出產生這種現象的原因在於目前包括起訴期限在內的訴訟規則的“一元化”設定和“無限化”適用;從訴訟類型化的角度,提出起訴期限設定和適用範圍“有限化”、行政訴訟時效規則設計“多元化”的觀點。作者通過對起訴期限的概念、性質、特徵的分析和梳理,並考察域外行政訴訟中不同訴訟類型的具體時效規則的歷史發展、理論依據,論證自己觀點的合理性。之後,作者運用自己的觀點對我國現行起訴期限制度的立法規定和司法實踐進行了全面的分析,並對現有研究觀點尤其是具有代表性的行政訴訟法修改專家建議稿中涉及相關條文的修改建議之優點和缺點進行了評述,在立足於解決司法實踐中存在的問題的基礎上,主張以系統化的方法對我國行政訴訟時效制度予以重構。應當說,本書所主張的觀點具有相當的創新性和合理性,至少對我國行政訴訟起訴期限的理論探索,可以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我國現行《行政訴訟法》是以行政處罰這種極為形式化的行政行為作為可能的訴訟標的進行程式設計的,如同域外許多國家和地區行政訴訟規則初創時期一樣,呈現“一元化”的特徵。多年來的審判實踐表明,儘管實踐中法官運用這套訴訟規則處理了大量的行政案件,但也有不少案件讓法官感覺犯難。隨著行政訴訟受案範圍的擴大和行政爭議的多樣化,對訴訟規則根據不同的訴訟種類和訴求進行精細化設計,顯得越來越有必要。而運用行政訴訟類型化的思路有利於全面解決問題,有利於法院裁判方式的進一步完善,也有利於平衡公權力運行秩序與私權利救濟之間的關係。域外一些國家或地區行政訴訟法的歷史也印證了這樣一種逐步發展的趨勢,表現出某種不斷積累經驗和完善相關規則的過程。本次全國人大向全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仍體現“一元化”規則設計的特徵,反映類型化規則設計問題目前在理論和實踐上尚有進一步探討的空間。
博士學位論文的寫作,對作者來說,也是一個學習和提高的過程。在職攻讀博士學位,作者與在校研究生相比較,在時間、精力以及資料收集等方面,存在著更多的困難。俊盛能夠克服困難,在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兼顧學校的學習,結合自身辦案經驗,如期以較高質量的博士學位論文順利畢業,這種勤奮的精神值得肯定。我也相信,在寫作並完成博士學位論文的過程中,他本人更為充分地積累了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知識,並打下了更為堅實的理論研究的基礎。如今他的第一本專著出版,我謹表祝賀,並期待他今後能繼續努力,多出好成果。
是為序。
林莉紅
201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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