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刑非監禁化是二戰後在歐美等一些資本主義國家出現的一種用非監禁方法逐步取代監禁方法的行刑社會化趨勢。這種趨勢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1) 在不剝奪自由的前提下,把傳統刑罰的附加刑獨立使用,弁擴大其適用範圍,如罰金;(2)引進、摸索和創造一些使罪犯不脫離社會、又不判徒刑的新辦法,如緩刑、社區服役、勞動賠償、定期拘留、對青少年罪犯選用不立案的處罰等。
這種趨勢是在二戰後普遍要求尊重人的生存權利,改善犯人待遇的歷史背景下,鑒於對傳統監獄監禁方法存在的諸種弊端的認識而出現的。其優點在於有利於使犯人重返社會,適應自由生活,節約監禁的開支,實現刑罰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