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健宏揚中國基金

行健宏揚中國基金是行健資產發行的一個股票型的基金理財產品

基本介紹

  • 基金簡稱:行健宏揚中國股票
  • 基金類型:股票型
  • 基金狀態:正常
  • 基金公司:行健資產
  • 基金管理費:1.75%
投資目標,投資範圍,投資策略,收益分配原則,

投資目標

致力通過投資於與中國相關的上市股票,為投資者提供長期資本增值。

投資範圍

本基金致力通過投資於在中國成立或其大部分業務收入與中國有關(無論是通過直接投資或從事中國貿易)的公司達致目標。本基金亦可投資於在其他國家註冊成立但在中國擁有大量資產、業務、生產、貿易活動或其他權益的公司。
為達致該投資目標,本基金至少70%的非現金資產將投資於在香港聯交所上市的股票,而0%至20%的非現金資產將直接或間接投資於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或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此外,本基金最少80%的非現金資產將投資於與中國有關的證券及其他投資。
本基金可使用衍生工具用作對沖及/或投資之用途(儘管如此, 衍生工具不會被廣泛或主要用於投資目的)。

投資策略

本基金投資的公司,是基金管理人認為市場未有適當反映其內在價值的公司。
本基金可使用衍生工具用作對沖及/或投資用途(儘管如此,衍生工具不會被廣泛或主要用於投資目的)。本基金用作投資用途的衍生工具將大致分屬兩個類別:(i)不產生任何槓桿作用及主要用於進入受限制市場(如A股市場)的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於,連線產品、參與票據及總回報掉期;及(ii)其他類型的創造槓桿效應的衍生工具,包括但不限於交易所交易的或櫃檯買賣的期權和期貨。
與本基金的投資限制一致:(a)本基金持有用作投資目的的權證及期權總值,按所支付溢價總額計,不可超過本基金資產淨值的15%﹔及(b)本基金可將不超過資產淨值的20%投資於不為對沖目的而訂立的期貨契約(參考契約價的淨總值,不論應付本基金或本基金應付)及商品(包括實物商品及以商品為基礎的投資)。
本基金可僅就對沖用途通過衍生工具建立短倉。
如上述策略有任何變動,(如需要)會尋求香港證監會的事先批准及在變動生效前事先通知基金份額持有人。

收益分配原則

基金管理人可酌情決定是否作出任何收益分配及分配金額。倘若基金管理人決
定作出分配,只有歸屬於有關類別的淨收入將予分配(經扣除收費及開支後)。
就本基金向內地投資者發行的份額類別-人民幣(對沖)份額而言,基金管理人不擬就該等份額類別作出任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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