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傳記
生平簡介
出生於東京,是德島藩主蜂須賀齊裕的次子。他在做
世子的時候就按照朝命為國事奔走。明治元年(1868年)襲封德島藩主之位,參加
討幕運動。維新後擔任新政府
議定、刑法事務局輔和民部官知事。明治2年(1869年)
廢藩置縣後任德島縣知事。明治5年(1872年)到英國留學。回國後任
大藏省關稅局長、參事院議官等職。明治15年(1882年)任駐法國特命全權公使。明治17年(1884年)封侯爵。回國後歷任元老院議員、東京府知事、貴族院議長、文部大臣、
樞密顧問官等職。蜂須賀茂韶主張應該有效的利用
華族資產和對
北海道的開發。十分愛好
俳句和
能劇並且致力於上述傳統文化的振興。
末代大名
萬延元年3月(1860年4月),蜂須賀茂韶敘位
從四位上,任
侍從兼淡路守。文久2年(1862年),蜂須賀茂韶
上洛擔當京都守護,並在
孝明天皇行幸石清水社時隨行供奉。由此德島藩被捲入到
幕末的
政爭當中去。翌年與鳥取藩藩主池田慶德聯名上奏
朝廷,請求赦免尊攘派
七卿和
長州藩。在這一時期展現出
公武合體的政治姿態。元治元年4月(1864年5月)轉任左近衛權少將,仍兼淡路守。慶應4年1月6日(1868年1月30日),父親突然去世,慶應4年1月17日(1868年2月10日),蜂須賀茂韶繼任
家督,襲封德島藩,領
阿波國和
淡路國25萬7千石(實際40多萬石),參加討幕勢力。齊裕死時適逢
鳥羽伏見之戰正酣,一時間藩內大亂。在之後的
戊辰戰爭中,德島藩參與新政府軍征討
奧羽。由於藩內政局混亂,加之引入英式武器裝備,因此只派出了少量的藩兵參加新政府軍,從而受到其他各藩的冷評甚至
非議。
明治重臣
明治元年3月4日(1868年3月27日),蜂須賀茂韶補任明治政府
議定兼刑法官事務局輔。明治元年3月8日(1868年3月31日)轉任左近衛權中將兼阿波守。明治元年閏4月21日(1868年6月11日),明治政府改革官制,任議政官上局議定(相當於立法府上院議員),升敘從二位·權
中納言,免刑法官事務局輔。明治2年4月8日(1869年5月19日)兼任明治政府民部官知事(相當於
戶部尚書)。明治2年5月15日(1869年6月24日) 免議定兼民部官知事,授任麝香間祗候,以備國事諮詢。他是最早主張
奉還版籍的大名之一。明治2年6月24日(1869年8月1日)根據版籍奉還,任德島藩
知藩事。明治4年7月14日(1871年8月29日)
廢藩置縣,德島藩改為
德島縣。明治4年8月20日(1871年10月4日),蜂須賀茂韶任
太政官左院少議官。同年10月18日(1871年11月31日)依願免官。
明治5年1月26日(1872年3月5日),蜂須賀茂韶赴
英國牛津大學留學。1879年(明治12年)1月從
牛津大學畢業,1月25日歸國。同年8月30日任
外務省御用掛。1880年(明治13年)4月10日補
大藏省三等出仕,任關稅局長。1882年(明治15年)5月24日任參事院議官,同年5月25日兼理法制部勤務。同年12月20日任駐
法國特命全權公使,1883年(明治16年)1月23日兼駐
西班牙、
葡萄牙、
瑞士三國公使,同年3月5日兼駐
比利時公使。1884年(明治17年)7月7日依據《華族令》,被列入
華族,受封為
侯爵。1886年(明治19年)9月23日奉召回國,1887年(明治20年)6月4日免官。
1887年(明治20年)6月7日任
元老院議官,敘勅任官一等。1888年(明治21年)7月12日兼任高等法院預備裁判官。1890年(明治23年)2月任
帝國議會貴族院侯爵議員(
終身制·
世襲制),並任貴族院請願委員會初代委員長。1890年(明治23年)5月19日——1891年(明治24年)7月21日任
東京府知事,併兼領東京市長事。1891年(明治24年)7月21日——1896年(明治29年)10月3日任帝國議會貴族院
議長。1896年(明治29年)9月28日——1897年(明治30年)11月6日任第一次
松方正義內閣文部大臣。1897年(明治30年)11月6日任樞密顧問官。1899年(明治32年)4月13日兼任文官高等懲戒委員長,1900年(明治33年)7月4日兼任會計檢査官懲戒裁判所長官,1906年(明治39年)10月10日再次兼任會計檢査官懲戒裁判所長官。1908年(明治41年)2月8日兼任議定官。1916年(大正5年)7月6日兼任教育調查會總裁。
1918年(大正7年)2月10日,蜂須賀茂韶病逝於東京,享年73歲。戒名“大源院殿”,墓所在德島縣德島市的萬年山。
榮典
本國
1868年(明治元年)6月11日 - 從二位。
1881年(明治14年)7月16日-勛三等旭日中綬章。
1887年(明治20年)11月25日-勛二等旭日重光章。
1887年(明治20年)12月27日-金制黃綬褒章。
1894年(明治27年)3月9日-大婚二十五年祝典之章。
1896年(明治29年)3月14日-勛一等
瑞寶章。
1914年(大正3年)6月18日-金杯一組。
1915年(大正4年)4月20日-御紋付銀杯。
1915年(大正4年)11月10日-大禮記念章。
1916年(大正5年)4月1日-金杯一組。
1918年(大正7年)2月10日-勛一等旭日桐花大綬章。
外國
1881年(明治14年)6月14日-
德意志帝國二等皇冠勳章。
1881年(明治14年)7月16日-
夏威夷王國卡拉河大騎士勳章。
1884年(明治17年)3月11日-
西班牙王國伊莎貝拉·卡特蘭一等勳章。
1887年(明治20年)10月19日-
葡萄牙王國一等特爾諾沃勳章。
1888年(明治21年)9月11日-
奧斯曼帝國田野雄獅保羅大綬帶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