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淮上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局是蚌埠市淮上區地方人民政府主管蚌埠市淮上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的政府機構。
基本概況,主要職責,
基本概況
蚌埠市淮上區住房城鄉建設交通局是蚌埠市淮上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人民防空防災宣傳教育,制定人民防空宣傳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全區城鄉建設、住房保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監督全區城鎮、村莊建設與管理。
(三)配合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做好住房保障體系建設和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廉租房建設及安置房管理;負責全區棚戶區改造工作。
(四)負責集體土地房屋登記和檔案管理工作。
(五)指導、監督區級管理建築工程質量和安全。
(六)貫徹執行國家交通運輸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區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涉及區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區綜合運輸體系規劃,組織區農村公路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七)組織擬訂區公路交通行業規劃和有關規定、辦法,並監督實施;承擔項目前期和建設中的相關協調服務工作;參與擬訂區物流業發展規劃、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八)負責區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
(九)承擔區農村公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組織實施區農村公路基礎設施建設,指導區農村公路建設、養護和管理;組織協調區交通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協調區城鄉公交站場建設相關工作。
(十)負責區公路交通行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負責區公路路網運行監測和協調;承擔交通國防戰備有關工作。
(十一)負責區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管理。
(十二)負責區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相關統計工作,發布有關信息;指導區交通運輸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三)加強全局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行業宣傳工作。組織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工作。
(十四)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