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電視廣告

虛假電視廣告

虛假電視廣告是指播出於電視上的虛假廣告,虛假廣告以誇大宣傳,捏造事實等為依據在電視上各時段播出,電視虛假廣告主要有兩類表現:一足表現手法的虛假;二是所宣傳商品的虛假。以騙取消費者購買,騙取錢財為目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虛假電視廣告
  • 外文名:False television advertisement
  • 目的:騙取消費者購買,騙取錢財。
  • 性質:擾亂社會秩序,電視行業規範
  • 範圍:全國各地衛視到地方台
  • 叫賣產品範圍:電子產品 藥品 保健品 收藏品
衍生原因,暴利驅生缺德買賣,生存和守法的博弈,電視台壓力大,維權困難,監管部門,

衍生原因

暴利驅生缺德買賣

凌晨打開電視機,如同走進了一個大賣場:“不要998,不要398,只要99元,前十位打進電話的觀眾還將獲得價值2000元的大禮……”諸如此類耳熟能詳的叫賣聲在各個不同的頻道此起彼伏,每個節目的主持人都是異常激動、唾沫星子滿天飛的“吼叫派”,賣的東西也是五花八門:聲嘶力竭的叫賣,虛假誇大的效果,即使商品是人們真正需要的,這種有些滑稽的銷售方式也難免會讓人心生疑竇,為什麼這種廣告能大行其道?廣告商的時間都是一分鐘一分鐘地從電視台買來的,為了在最短的時間內把產品的特點介紹清楚,還得讓人們印象深刻,有興趣去購買,誇張的表演以吸引消費者。?廣告商從大一點的地方電視台購買廣告時段,即使不是黃金時段,一分鐘也能賺好多錢,到十幾分鐘,半小時能賺好幾十萬。一些二級城市的電視台非黃金時段的報價對外是1000~2000元,但是由於電視購物廣告常常是一播就半個小時,量越大,價錢越有得商量,一般都可以講到100~200塊錢。即使這樣算下來,成本也是高得驚人,為了能在這短短的時間裡快速賣出產品、回本,廣告商會有各種辦法吸引消費者去買。比如宣稱前幾位打入電話的消費者可以額外獲贈巨額禮品,其實那些所謂價值上千的禮品,成本不過幾十塊,甚至幾塊錢。按照業內的“規矩”,銷售的淨利潤除了商家和生產企業分成,還要將一部分利潤作為回扣,分給“運作”的電視台廣告部門,以便下次購買時段的時候,仍然可以拿到最低的價格。

生存和守法的博弈

地方電視台的“苦衷”:大品牌一般都不喜歡在地方台投放廣告,而這些自負盈虧的地方台,主要的收入就是靠廣告。常常有將近70%的廣告時間填不滿。很多電視台與其讓這些時間閒置著,還不如先賺錢。很多時候即使因為廣告違法被查處了,但罰款的數額和巨額的廣告費比起來也是九牛一毛。所以全國各地大到衛視小到縣級電視台幾乎都在在放這些虛假的電視廣告。

電視台壓力大

為何這些地方台明知這些電視購物節目涉及虛假宣傳,是違法的,還去鋌而走險?中國廣告協會法律事務諮詢部一位負責人給出了這樣的解釋:“很多地方電視台都是獨立經營,自負盈虧的,他們的壓力很大。對於他們,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問題:在生存和守法之間選擇,你肯定會選擇生存。

維權困難

新聞案例
天津市的消費者劉女士,在某衛視頻道看到了一款名為“××瘦”的減肥產品,廣告中聲稱15天就可以減掉20斤,抱著試一試的想法,劉女士買了三個療程的藥。然而,在使用了一段時間之後,效果並沒有宣傳中那么明顯,而且,一瓶99元的產品噴兩下就見底了。無奈之下,劉女士打通了銷售員的電話,得到的回覆是:使用的量不夠,需要繼續購買幾個療程。一位在淘寶網上代理這款減肥產品的店家向記者透露,這款售價99元的減肥產品實際價格只有25元。
同樣,河北省的張先生也遇到過類似問題,他購買的是一款聲稱可以免費上網的電腦,只要299元,然而買到家之後根本不能上網,他打電話給客服,工作人員的解釋是:“只要處於無線WiFi的環境下就可以免費上網。”這個答覆令張先生哭笑不得。
像劉女士和張先生這類的情況,在消費者協會的投訴記錄中非常普遍。這些消費者在經受了誇張的直銷節目的輪番轟炸之後,禁不住誘惑購買了產品,卻發現和節目中所描述的情況嚴重不符。當消費者意識到自己上當了的時候,想要投訴,才發現,手中除了電話號碼和匯款單外並無有力證據——銷售商一般不會提供正規的發票,並往往在退貨的渠道中設定了重重阻礙。此外,由於電視購物常常是生產地在一個地方,銷售商在另外一個地方,而物流公司又是另外一個城市的,客服電話更是打一槍換個地方,出現問題之後,光是投訴,就需要輾轉很多地方,如果涉及食品類產品的檢驗,費用就更高。許多消費者只得認倒霉,這就給電視購物公司留下了可乘之機。

監管部門

不成熟行業“兩難管”
“電視直銷這種銷售方式最早是從國外傳進來的,在國外電視直銷是一種合法的銷售方式,通過在電視上做節目,然後直接銷售產品,比如大家很熟悉的雅芳、安利、玫琳凱,都是這種銷售方式。但是當這種直銷方式傳到中國之後,就被一些利慾薰心的商家搞得變味兒了。”中國廣告協會法律事務諮詢部負責人介紹。
在美國、日本、韓國等國家,電視購物是消費者購買商品的重要渠道,僅美國有線電視網的電視購物節目一年的銷售額就能達到上百億美元,在美國比較受關注的購物節目主要是銷售珠寶首飾、高檔服裝、減肥健身產品等,儘管上當受騙的現象也時有發生,但監管與處罰力度非常大,一經審查產品涉及假冒偽劣,有關部門就會對經銷商處以幾倍於利潤的罰款,這個數字常常是經銷商幾輩子都沒辦法還清的天文數字,而且一旦在這個行業內有不良記錄,這個經銷商今後都無法再涉足這個行業了。
而在日本,有專門的電視購物頻道,主要銷售的多是服裝、運動器械、音像製品、食品之類的日用品,一般都是廠家直銷,價格比商場便宜,依照日本的有關法律,電視購物廣告必須標明商品的價格、郵費、其他費用、支付時間與方法、送貨時間、商家名稱、地址和電話、法人代表姓名、申請有效期等一系列詳細的信息,一旦商品出現問題,消費者可以通過這些信息退貨或者維權。
在我國,對於這類電視購物節目的監管一直都在推進,廣電總局曾經不止一次叫停一些認定違法的電視直銷廣告,但是在監管方面的措施一直還在摸索中。
“電視購物的性質有待進一步明確,如果是廣告,那么就必須受《廣告法》調整;如果屬於電視直銷的銷售方式,中國工商總局和廣電總局曾經做過若干相關規定,這些規定有的是按照電視廣告的要求對其進行的限制,但有時候又是另外一種特殊的要求,比如我們在2005年時候,曾經對5種產品做出了規定,不允許這5種產品在電視上做廣告,其中包括:減肥產品、豐胸產品、醫療器械等。但是這種規定從某種層面上講也是不合理的,在國外這些東西是可以銷售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看,在我國對電視直銷節目的法律層面的監管方式,還有待進一步探究。應該由相關的監管部門制定相應的入市條件、發布方式和管理辦法,實行規範經營。”中國廣告協會法律事務諮詢部負責人表達了這樣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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