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機動車臨時號牌辦理指南

虎林機動車臨時號牌辦理由公安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受理。

基本介紹

  • 事項名稱:機動車臨時號牌
  • 受理時限:1個工作日
  • 審批類型:行政許可
  • 審查時限:1個工作日
事項依據,收費項目,收費依據,時限說明,辦理條件,辦理程式,所需材料,

事項依據

依據機動車登記規範(124)號部令、機動車登記工作規範

收費項目

一、機動車收費
1. 汽車反光號牌每副100元;
2. 掛車反光號牌每面50元;
3. 三輪汽車、低速汽車、拖拉機發光號牌每副40元;
4. 機車反光號牌每副70元;
5. 機動車臨時號牌每張5元;
6. 機動車抵押封存70元。
二、證書費
1. 行駛證工本費的收費標準為每本15元;
2. 機動車登記證書工本費的收費標準為每證10元;
3. 駕駛證工本費的收費標準為每證10元;
4. 駕駛證補考費20元。

收費依據

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檔案(發改價格〔2004〕2831號)規定

時限說明

受理時限是自收到申請材料到做出是否受理決定的時限。
審查時限是自作出受理決定到事項辦結的時限。
依法需要聽證、招標、拍賣、檢驗、檢測、檢疫、鑑定、專家評審、實地勘查等所需時間及指導整改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審查期限內。

辦理條件

車輛管理所受理機動車登記申請時,對申請材料齊全並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規定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辦結。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其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符合規定的,應當書面告知不予辦理、登記的理由。

辦理程式

1.查驗崗,2.叫號機,3.業務受理崗,4.收款處,5.制證崗領取證件。

所需材料

序號
審批所需附屬檔案材料名稱
1
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需送原件)
2
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憑證,(需送原件)
3
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需送原件)
4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需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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