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林市財政局

虎林市財政局

虎林市財政局是虎林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虎林市財政局
  • 辦公地址:黑龍江省虎林市愛民西街301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和省、雞西市、虎林市財稅方針政策。擬訂全市財稅規劃政策和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經濟形勢,參與制定各項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經濟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起草財政、財務、會計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執行。
(三)負責管理全市各項財政收支;負責編制年度全市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報告全市年度財政預算、執行、決算等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指導鄉鎮財政管理工作。
(四)根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及財政預算安排,提出地方稅收收入計畫;根據國家授權,提出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稅收優惠的建議,承擔市稅收保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職責,牽頭組織實施稅收保障平台相關工作。
(五)負責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有關制度和政策;負責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彩票管理的有關工作,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組織擬訂全市財政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指導和監督國庫管理工作,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政府財務報告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七)依法擬訂和執行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和辦法,組織政府債券發行,防範財政風險;統一管理政府的內外債務;負責地方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管的相關工作,承擔上級部門轉貸國際金融組織、外國政府貸(贈)款相關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情況相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省、雞西市頒布的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本市國有資產管理的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負責企業國有資產清產核資、產權界定、產權登記、產權交易管理、國有股權管理、產權糾紛調處和資產流失查處等工作;負責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根據需要,制定全市統一規定的配置標準和有關政策。
(九)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和辦法,收取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政財務制度,按照規定管理部分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負責編制市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險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一)負責辦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中央及省、雞西市和虎林市政府性投資項目的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市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組織審查財政性投資工程預(結)算、竣工決算;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全市的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陳喜東 局 長
負責財政局全面工作。主管預算股、國庫股、監督評價辦。
萬愛平 副局長
負責財政局常務工作。分管辦公室、行政政法股、教科文股、會計管理股、總務股。
徐琳煜 副局長
分管人教股、經建股、經貿股。
張 冬 副局長
負責協助陳喜東局長分管預算股工作。分管社保股、稅政股、綜合股、虎頭灌區服務站。
吳國政 四級調研員
分管農業股、採購辦、採購中心、鄉鎮股。
徐本輝 副主任科員
分管評審中心、國資股。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綜合協調各部門工作,密切配合各股室工作。負責紀檢、雙擁、保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負責信息中心和檔案管理工作。督辦並推進局長辦公會研究落實的各項工作。負責各種會議籌備、組織工作,做好會議記錄紀要。負責來文、來電、函件的呈閱工作,審核各股室起草的重要文、電、函。負責局內公文收簽、登記等處理工作。負責材料綜合工作,組織撰寫總結類、通訊報導等材料。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接待工作,熱情服務,樹立“文明視窗”形象。認真貫徹執行各項法規制度,堅決維護財經紀律。
2.預算股
協助局領導抓好預算工作。負責參與全市巨觀經濟決策和財稅政策制度。認真貫徹執行《預算法》和相關財政法規。負責全市財政預算管理、編制全市年度預算收支、預算計畫、決算、報表工作。審查批覆部門預算。參與制定人員經費、公共經費標準及定額。審核預算追加減事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措施和建議。負責組織代市政府起草市本級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及決算報告,監督、分析、匯總預算執行情況,接受人大的諮詢監督。
3.國庫股
國庫股負責組織國庫管理制度的制定、對擬訂有關制度和辦法進行貫徹執行,負責聯繫並協調人民銀行與國庫股有關工作;負責政府總預算會計核算與管理,財政預算收支和各專項資金的會計核算與管理; 負責組織執行市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年度財政預算;負責編制匯總財政總決算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匯總審核全市部門決算和政府部門財務報告;負責財政專戶管理及市直財政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負責推進國庫集中收付制度,審定撥款,審核下達單位用款計畫; 負責全市財政收支匯總統計和上報,跟蹤分析全市預算執行情況;負責財政資金調度工作;負責專項指標的管理;負責稽核應繳財政預算收入情況;負責與財政收入有關的工作。
4.監督評價辦
監督財稅政策和法律法規貫徹執行情況,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建議。參與財政改革,提出改革建議。按照財政內部檢查和外部檢查內容,開展財政內部檢查和外部檢查,依據相關的財政法規和財政監督檢查程式處理違法違紀問題,涉及刑事案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依法查處打擊財會人員報復案件。接待財政監督方面的來信來訪。負責查處對財政在職幹部的舉報和外部違反財經紀律舉報案件。
5.人教股
負責機關黨建工作,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民主評議工作,落實黨支部“三會一課”學習制度。負責黨員管理工作,依據黨章規定,做好黨員培養和發展工作。認真執行工作紀律,做好機關考勤工作。擬定和實施全局幹部職工學習計畫,採取多種形式組織開展學習活動。負責離退休黨員幹部職工的管理和服務工作,運用多種方式做好各項組織、宣傳工作,組織協調共青團、婦兒工委、工會、街道社區、青年志願者活動等工作。做好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管理及工作人員錄用、考核、退休和國家公職人員培訓工作。負責工資年度統計上報和財政人事系統統計上報工作,做好全局幹部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勞動工資晉升工作、專業技術人員職務申報、評聘和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申報工作。負責人事檔案管理,健全檔案管理制度,保證人事基礎資料全面、完整。辦理上級黨委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6.社保股
掌握分管單位主體業務基本情況;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社會保障的政策建議。指導分管單位提出編制單位預算的建議;審核分管單位上報的預算安排建議;審核提出分管單位有關調理預算的意見。監督和分析分管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對專項資金實施過程中資金管理和使用進行項目的績效考核;審核和撥付分管單位的年度財政預算。根據上級有關政策和有關檔案精神,會同有關部門(單位)研究擬定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基金的政策制度;執行各項社會保險基金和社會保障事業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指導上述各項基金的安全平衡運行。管理財政補助和市本級財政安排的就業、公共衛生、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鄉特困人員供養、城鄉醫療救助、優撫安置、退役士兵、社會福利、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構經費等社會保障資金,根據相關規定研究、制定、執行補助標準辦法和相應的財務制度。對社會保險基金及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社會保障資金的繳存、使用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專款專用。
7.行政政法股
承擔黨群,部分行政、政法單位財政財務管理工作。認真貫徹執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和相關的法律法規。負責分管單位經費指標管理,掌握撥款進度。負責審核、編制、匯總分管單位的部門預算、財務決算。負責對分管單位的財務收支、專項資金進行監督檢查、業務指導
8.教科文股
負責全市教科文口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決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資金撥付、績效評價等工作。履行政府賦予的追加、追減預算專項報告的調查、審核和全程跟蹤問效。監督管理教科文口行政、事業單位的各項資金使用情況,國有資產的分布和利用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出具調查報告和提出相關方案。指導各分管單位會計的帳務處理,全面提高會計人員的管理水平。完成領導和上級部門交辦其他各項工作任務。
9.國資管理股
擬訂並組織實施虎林市行政事業國有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參與全市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本級行政、事業單位及事業單位所辦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承擔本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處置、事業單位資產出租和對外投資等管理工作。承擔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工作。承擔有關資產評估管理工作。
10.評審中心
完善財政投資評審內部工作規程和辦法等制度。根據年度項目評審計畫,結合工作實際,對應做好財政投資評審工作安排,並與委託的財政業務主管部門溝通確認後實施。按照財政部關於財政投資評審質量控制辦法的要求,組織專業人員依法開展評審工作,對評審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涉及國家機密等特殊項目,不得使用聘任人員。編制完善的評審工作底稿,並經相關專業評審人員簽字確認。收到被評審單位報送的完整齊備的項目資料後,應在規定時限內完成評審工作。建設項目工程單項評審工作在5-10個工作日內完成,建設項目工程概算或預算評審工作在10-15個工作日內完成,建設項目工程結算或決算評審工作在15-40個工作日內完成,特大型項目及特殊項目,可根據實際適當延長評審時限,最長不超過30天。對其他財政投資項目,本著及時有效原則,根據工作實際和相關規定,科學合理地確定評審工作時限。在規定時間內出具完整的評審報告;如不能在規定時間完成評審任務,應及時向委託評審任務的財政部門說明原因。建立健全對評審報告的內部稽核機制。建立嚴格的評審項目檔案管理制度,做好各類資料的歸集、整理、存檔和保管工作,確保評審資料完整。未經批准,財政投資評審機構及有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提供、泄漏或公開評審項目的有關情況。
11.農業股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省財政支農政策、農業財務制度,並對所管部門執行各項財務制度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負責所管部門財務收支、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管理和監督農業災害、防汛抗旱等補助費、扶貧專項資金和農口專項資(基)金,並對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管理全市農口部門事業經費、審核編制部門預算、掌握經費指標,按進度撥款,審核提出有關追加(減)預算的建議;加強日常和定期監督檢查所管部門的預算執行、財務收支、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並對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負責審核編制所管部門的年度財務決算。做好地力保護補貼發放工作。負責項目申報事宜。
12.綜合股
負責落實國家、省出台土地出讓金各項收支政策。負責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補助資金管理職能。負責福利彩票公益金和體育彩票公益金管理職能。研究和推進全市政府購買服務工作。負責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小額擔保貸款財政貼息、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資金申請、審核、撥付和監督實施等管理工作。負責公共服務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工作的推進與落實。
13.鄉鎮股
貫徹執行省、市有關鄉鎮財政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指導鄉鎮財政預算、決算的編審工作,監督檢查鄉鎮政府的預算執行情況。負責核撥鄉鎮財政預算資金的收支情況並進行跟蹤問效。負責鄉鎮財政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對鄉鎮國有資產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進行監督。負責鄉鎮財政預、決算資金公開信息服務和指導工作。負責農村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配合發改部門對水庫移民後期扶持項目資金和直補資金的落實及資金撥付工作。負責國有農場稅費改革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村級組織運轉保障經費的撥付及監督管理。
14.會計管理股
貫徹實施國家會計法規和政策。負責全市會計管理工作。負責管理全市各單位的會計基礎工作。組織全市會計人員的業務學習,職業道德學習和繼續教育培訓。負責全市代理記賬管理工作和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內控的培訓工作。
15.採購辦
貫徹執行政府採購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擬定我市政府採購相關政策規定;制定我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採購資金限額標準;負責政府採購計畫的審批及監督管理工作;受理政府採購中的投訴事宜;負責對政府採購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工作;管理公務車輛的編制工作;辦理其他相關工作。
16.採購中心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政府採購的法律、法規、辦法和制度。以及省市有關政府採購政策規定。接受採購人委託,本級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質資金採購依法組織採購。接受政府採購辦下達的採購通知書,由我中心進行詢價採購。按照有關政府採購法規制度,進行採購活動各環節的職責和程式。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建立起公開透明、廉潔高效的制約機制。依法組織簽訂政府採購契約,監督政府採購契約的執行和履約驗收。建立政府採購信息資料庫和政府採購檔案、資料檔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政府採購業務檔案。建立政府採購信息發布管理制度,按規定向本級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報送政府採購統計信息。負責集中採購人員業務培訓和教育,對採購人員的專業水平、工作實績和職業道德狀況進行監督。
17.經建股
會同市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財政基本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體制改革的研究。參與議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和建設工程概、預、決算審核管理。參與經建口分管部門預算(單位)包括:住建局、生態環境局、國土資源局、交通局、城市執法局及二級單位總計17個單位, 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審核編制分管部門年度預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制定分管部門項目資金分配方案及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部門和單位預算內外支出指標,審核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基本建設資金來源的審查。負責基本建設資金的編制、撥付、監督、管理,基本建設預、決算,對資金使用跟蹤問效,監督檢查,並進行項目完成後的績效評價。負責經濟建設口的相關調研及項目申報。
18.稅政股
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國家和地方政府及財政部門有關稅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辦法。負責在上級部門授權範圍內研究提出稅政政策調整意見,提出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承擔國家部署的關稅有關工作。承擔市稅收保障工作專班工作職責。負責市稅務機關地方經費保障工作。牽頭協調稅務機關稅收收入預算編制和執行等相關工作。負責組織、擬訂、貫徹、實施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對全市執收執罰部門政府非稅收入收繳、核算、監管、檢查等相關工作。負責本級罰沒收入和罰沒扣押財物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罰繳分離制度,承擔全市罰沒和扣押物品上繳、檢查、保管、銷毀等工作。負責本級財政票據管理,承擔對全市的財政票據發放、購領、使用、審核、保管、檢查、銷毀等工作。
19.經貿股
負責參與分管部門相關政策、制度研究;負責審核、編制、匯總分管部門的部門預算和年度財務決算,監督分管部門預算執行,負責審核提出有關追加(減)預算的建議;負責玉米、大豆和稻穀生產者補貼資金髮放工作;負責產糧大縣獎勵資金、產業發展資金、外貿發展資金等專項資金的管理和撥付工作,對專項資金跟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做好績效評價工作;負責應急救援資金各項預算並及時撥付,保障救援資金及時到位,做好資金監管工作;落實國家關於產業發展的有關政策,支持產業發展。編報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繳國有企業應上繳利潤。負責國有企業和非國有企業的財務月報分析工作,做好企業年未決算工作。
20.總務股
負責局機關辦公樓日常維修維護、水電管理、通訊設施維護、辦公區域日常清潔、園區綠化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和日雜用品的採購發放及局機關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值班值宿、防火防盜安排和檢查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會計帳簿、憑證銷售工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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