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起草有關農業和
農村經濟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檔案。
(二)管理、監督減輕
農民負擔工作;指導、監督
農村集體土地承包及契約管理、土地使用權流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工作;主管農業承包契約管理;指導、監督鄉(鎮、街道辦事處)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建設。
(三)編制全市農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負責種子種苗和農業產業建設項目工作。
(四)主管全市農業龍頭企業,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和落實農業龍頭企業的扶持政策;制訂全市農業龍頭企業的發展規劃。負責農業龍頭企業的檢查考核。
(五)研究制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有關政策,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指導效益農業、農業產業化經營、農業技術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外向型農業的發展;制訂全市“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組織實施工作;組織協調農產品的加工與流通;負責抗災救災農用物資的分配和災後農業生產自救指導工作。
(六)負責農業科研、教育、新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管理;組織農業科研和推廣項目的立項和實施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及農業技術隊伍建設;負責鄉、鎮、街道辦事處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的業務指導工作;負責農業科研成果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教育、培訓和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推薦工作。
(七)負責全市動植物防疫、檢疫,種子種苗、種畜禽管理,食(藥)用菌種管理,農藥、化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農機管理,獸醫衛生監督,蔬菜基地建設與保護、農業技術推廣等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綠色食品的申報和技術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協同有關部門制訂農業生產技術標準和農產品質量標準。
(八)主管全市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工作,組織開展國內外的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合作;做好農業對外招商,承擔農業援外項目,推動全市農業對外開放工作。
(九)負責農業區劃、農業綜合開發、農村能源的推廣管理工作;參與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規劃、土地整理標準農田建設及基本農田保護工作。
(十)負責全市農業信息系統建設;辦好便民服務視窗,做好農技110及農業科技電話語音諮詢系統的管理及內容更新工作;負責農業信息收集、整理;預測並發布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經濟信息。
(十一)負責農業專項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主管國營農場的經營管理和體制改革工作。
(十二)按幹部管理許可權管理本系統各單位的人事、勞動、財務、職工教育培訓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十三)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工作職責: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局屬各單位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保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安全生產及黨務、政策信息和行政監督工作;負責起草綜合性報告、規範性檔案,制訂機關內部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指導農業宣傳;參與扶貧工作;負責抗災農用物資的分配;負責局屬房產後勤接待等事務工作。指導農業系統和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負責局本級及局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財務活動。
人事科教科
工作職責: 負責局機關和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幹部培訓教育、勞動工資、社會保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及推薦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民技術職稱評定工作;做好局屬單位職工職業技術等級及技師推薦工作;負責制訂有關農業科技、教育、農技推廣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農業科研和推廣項目的立項和實施工作;負責農業科研成果的申報和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科技推廣體系及農業技術隊伍建設;組織開展農業科普宣傳和科技諮詢服務活動。
行政審批科
工作職責: 1、受理辦理縣級農業系統執行的即時辦理事項,即時核發證書;受理縣級農業系統執行的承諾辦理事項,牽頭協調和督辦現場勘查、審核、審批等工作,承諾期內及時分頒發證書;受理和初審縣級農業系統執行的上級許可類工作事項(農機分中心受理和初審的除外)。 2、規範農業行政許可審批程式,做好與審批項目職能科室聯繫工作; 3、積極配合市行政服務中心其它相關工作; 4、負責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和農業行政執法證件的初審、申報及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行政執法的指導、監督、檢查、協調;負責審核以局名義印發的規範性檔案;負責做好以局名義作出的農業行政處理工作; 5、受理違反農業法律、法規和規章行為的舉報;受理農業行業行政執法投訴並組織查處; 6、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 7、辦理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產業信息科
工作職責: 做好市場信息服務;負責全市農業信息系統建設;辦好便民服務視窗,做農技 110 農業科技電話語音諮詢系統的管理;主管全市農業外事、外資、外經工作,組織開展國內外的農業經濟和技術交流合作;做好農業對外招商,承擔農業援外項目,推動全市農業對外開放工作。承辦農業產業建設項目的立項、審核及報批;負責全市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效益農業、農業高新技術示範園區、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農業資源合理配置的指導;負責做好種植業、養殖業各專業技術站的協調和服務工作;組織農業技術項目的推廣與指導。負責農業科技展示、農產品展銷的組織實施;負責農業統計工作。
事業單位
畜牧獸醫局(副局級單位)
承擔依法實施動物防疫、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動物防疫監督、動物疫病控制撲滅、動物產品安全的執法工作,具體承擔或受委託承擔畜禽養殖、飼料、獸藥行業發展規劃的研究和制訂,指導畜牧業發展,飼料、獸藥、種畜禽的日常管理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控,畜牧獸醫從業人員及動物疫病診療組織的管理,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等。
農業行政執法大隊
開展農業法制的宣傳教育;制定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的農業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動、植物檢驗檢疫、農作物種子、植物新品種保護、農藥、肥料、種畜禽、蠶種、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等的監督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農作物種子、農藥、肥料、種畜禽、蠶種、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行政許可的承辦及相關證照的管理工作;開展執法業務培訓,制定並落實有關規章制度。
糧油技術推廣站
負責全市糧食、油料、大豆等作物新品種,新技術以及高效種植模式的引進、試驗研究和示範推廣;有關糧油生產政策的宣傳和落實。
經濟特產技術推廣站
參與制定特產(棉花、水果、茶葉、蔬菜、蠶桑等)技術推廣計畫和組織實施,進行技術培訓,提供技術、信息服務,對先進技術進行試驗、示範,指導鄉鎮農技人員技術推廣活動。
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
負責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政策,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負責管理、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指導、監督農村土地承包及承包契約管理、耕地使用權流轉、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業投入積累工作;指導、監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和經濟收益分配統計工作;指導和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
植保植檢站
承擔全市主要農作物病、蟲、草、鼠害的監測與發生趨勢預報、預警及防治技術指導;承擔全市新農藥(藥械),植保新技術的引進、研究、實驗、示範和推廣套用;承擔全市重大農業有害生物(外來有害生物)防控應急預案(草案)、重大農作物病蟲草鼠害防治應急預案(草案)的制訂,負責全市農作物病蟲草鼠害防控技術的指導和培訓,組織實施全市重大農業植物疫情的封鎖撲滅和監測防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檢疫條例》對應施檢疫的植物及植物產品實施檢疫,依法查處違法案件;負責宣傳、貫徹《植物檢疫條例》及國家、省發布的各項植物檢疫法規、規章制度。
土壤肥料工作站
土壤與肥料技術推廣、土壤監測、耕地質量保護。
農機管理站
貫徹執行國家農機化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承擔農機化行業管理,承擔農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承擔拖拉機駕駛培訓機構的資格管理,農機維修行業管理,承擔產品質量管理和農機成人教育管理工作,落實農機購置補貼政策,指導農機化服務工作,協調農機跨區作業,指導農機抗災救災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化專業統計及其信息服務工作等。
農產品監督檢測中心
承擔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測工作,開展農產品生產管理和跟蹤服務工作等;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體系建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業務培訓;負責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工作及標誌、標識使用監督管理;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工作等。
農產品行銷管理中心
負責蘭谿市農產品進市場工作的綜合協調、管理與指導;負責蘭谿市農產品現代流通業發展過程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擬定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蘭谿市農產品行銷管理體系和物流配送等服務體系建設;負責蘭谿市農產品目標市場的調查研究,預測並發布市場需求信息;組織指導農產品市場行銷主體拓展國內外市場;負責各級農業展會的日常籌備與組織工作;負責蘭谿市農產品經紀人、行銷管理人員和農業龍頭企業行銷人員的培訓,提高素質水平;配合做好蘭谿市農產品質量監測體系建設、品牌的推介及認證工作與認證標誌使用的監督管理;完成上級農產品行銷管理機構和本級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種子管理站
宣傳貫徹種子法律法規和國家對種子產業的方針、政策;制訂並組織實施本區域種子發展規劃,負責農作物品種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組織實施種子種苗工程;負責種質資源管理、品種管理、質量管理和種子儲備管理;組織種子質量糾紛田間現場鑑定工作;承擔法定許可權範圍內種子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等許可事項的審查審核;開展種子生產、經營人員的法制培訓,種業數據的收集統計、編報及種業信息服務等;受主管部門委託,查處種子違法案件和調解種子質量糾紛。
家畜良種推廣站
種畜禽質量管理、種畜禽繁育、畜禽品種改良、畜禽品種管理、畜禽良種推廣、畜禽養殖新技術推廣。
農民之家
蘭溪農民之家是由農業局牽頭,涉農部門通力合作,立足基層,直接面向農民的綜合服務機構,採用一站式、櫃檯式和“三電合一”的服務模式,推廣農業技術、交流農業信息、提升農民素質、打造農業品牌、對接行銷市場,全方位為農民民眾提供產前農資、產中技術、產後信息與市場對接等服務,是推廣新技術的平台,連線新市場的橋樑,整合新要素的紐帶,傳播新文化的視窗,培育新農民的課堂,構建新農業的動力。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諮詢指導。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後各環節的政策、技術、信息等方面的諮詢和指導;展示展銷。提供蘭溪名優特農產品以及新品種、新技術的套用成果的展示平台和銷售視窗;物技推廣。開展種子、苗木、農藥、化肥、獸藥、水產藥等項物技配套服務,進行新品種新技術推廣,開展上門服務;品牌推介。對全市特色農產品品牌進行有效整合,組織宣傳與推介;信息發布。利用農民信箱網站、電視台《金色田野》欄目、電台《農民超市》欄目和《新農民》報等平台進行農產品供求信息、銷售市場及農村土地流轉、勞動力轉移等相關信息的發布;教育培訓。根據農民種養需要,邀請專家、舉辦培訓班,進行技術教育和培訓;協作溝通。對涉及非本位管轄的問題,及時與相關職能部門聯繫、交流、溝通,並妥善處理與答覆;完成其他上級部門布置開展的工作活動。
領導班子
嚴秋林,黨委書記、局長
工作分工: 主持全面工作。
董樹標,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農業產業化、項目管理、農業“兩區”建設、農業龍頭企業管理、種植業發展。聯繫產業科、農作站、特產站、小蘿蔔產業協會、水果產業化協會。聯繫永昌街道、赤溪街道。
邵敏華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農業政策法規、行政審批、農業機械化、安全生產。聯繫行政審批科、農機管理站。聯繫梅江鎮、橫溪鎮、柏社鄉。
潘慶均,黨委委員、紀檢組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紀檢、綜治、維穩、農業行政執法、種子管理、耕地質量管理和地力提升、基本農田保護、局屬單位轉制。聯繫農業行政執法大隊、種子管理站(種子公司)、土肥站、轉制辦公室。聯繫蘭江街道、香溪鎮、黃店鎮。
徐旭升,黨委委員、副局長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試點建設工作。游埠鎮黨委副書記(掛職)。
邵美娣,黨委委員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政工、科技教育、農業宣傳、生態循環農業。聯繫辦公室、科教科、信息中心、財務核算中心、農業技術推廣中心、農民之家、能源辦公室、老年協會、農學會。聯繫女埠街道、游埠鎮、諸葛鎮。
范如南,黨委委員、畜牧獸醫局局長
工作分工: 主持畜牧獸醫局全面工作。協助局長分管動植物檢疫防疫、畜牧產業發展及技術推廣、生態畜牧業規劃、農業招商引資。聯繫植保(植檢)站、畜種站、獸醫院、蜜蜂產業協會。聯繫上華街道、水亭鄉。
蔣耀堂,黨委委員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分管農村經營管理、農村“三資”管理、專業合作社組織建設與管理、農產品質量安全、農產品行銷管理、土地流轉、休閒觀光農業、農產品“三品”基地建設。聯繫農經站、農產品質量監管科、農產品監督監測中心、農產品行銷管理中心、土地流轉中心(土地流轉仲裁辦公室)。聯繫雲山街道、馬澗鎮、靈洞鄉。
王小軍,黨委委員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做好單項性工作(掛職)。
范渭祥,正局級調研員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做好單項性工作。
方洋明,正局級調研員
工作分工: 協助局長做好單項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