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谿市氣象局

蘭谿市氣象局

該局於1958年9月建站,屬國家氣象觀測站二級站,主要承擔本市氣候監測、預報服務、農業氣象報務和氣象依法行政管理等工作。該局占地面積0.7337公頃,內設氣象台、辦公室、科技服務中心。主要配置了9210衛星接收系統、氣象自動觀測站、中尺度自動監測站和可視天氣會商系統等現代化設施,提高了預測報水平和服務質量。該局始終堅持把政府決策服務和公眾氣象服務列為工作首位,不斷深化基礎業務建設和氣象文化建設,努力提高工作人員的能力素質和氣象業務水平,為蘭溪的社會經濟發展和改善人民的生活質量,發揮了積極作用。1990年被蘭谿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單位”,1999年被省氣象局授予“雙文明單位”, 1999年被金華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單位”,2002年局黨支部被蘭谿市委授予“先進基層黨支部”, 2007年度蘭谿市機關部門目標責任制綜合考核中獲得表揚單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谿市氣象局
  • 辦公地址:蘭谿市蘭花路727號 
  • 建站時間:1958年9月
  • 級別:國家氣象觀測站二級站
  • 占地面積:0.73 公頃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地址,

主要職責

1、負責本區域內氣象事業發展規劃、計畫的制定及氣象業務建設的組織實施;負責對本區域內的氣象活動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2、負責本區域內氣象探測資料的匯總、傳輸;依法保護氣象探測環境。
3、負責本區域內的氣象監測、預報管理工作,及時提出氣象災害防禦措施,並對重大氣象災害作出評估,為本級人民政府組織防禦氣象災害提供決策依據;管理本區域內公眾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農業氣象預報、火險氣象等級預報等專業氣象預報的發布。
4、管理本區域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指導和組織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組織管理雷電災害防禦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對可能遭受襲擊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安裝的雷電災害防護裝置的檢測工作;負責本區域內的氣球施放管理工作。
5、組織開展氣象法制宣傳教育,負責監督有關氣象法規的實施,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有關規定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罰。
6、承擔金華市氣象局和本級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氣象台
工作職責:負責全市短期、短時公眾天氣預報、中長期天氣預測以及決策氣象服務、公眾氣象服務等預報產品的製作、發布。牽頭組織決策氣象服務、氣象災害應急業務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氣象保障業務;負責三江流域氣象決策服務;承擔全市氣象災害及相關災害的收集上報、災害評估等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業務技術研究和開發等工作。
辦公室
工作職責: ⑴政策法規、執法;防雷減災管理;視窗行政許可及審批;⑵完成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效能建設的工作落實;⑶完成辦公室日常事務;⑷承擔會計工作;⑸承擔檔案工作、文字列印;⑹承擔辦公用品採購;後勤管理;⑺本局及上級安排的其他工作。
科技服務中心
工作職責: ⑴、承擔防雷圖審、施工監督、竣工驗收;⑵、承接防雷工程和施工;⑶、防雷年檢工作;⑷、防雷器材管理及銷售。

地址

蘭谿市蘭花路72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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