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是縣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單位,是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制度的主要職能部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承擔著全縣人力資源開發綜合管理,促進就業,養老、失業、工傷保險經辦管理,工資收入分配,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勞動監察等職能。

現任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郭金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外文名: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Security Bureau of Lankao County
  • 辦公地址:蘭考縣中原路44號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現任領導,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政策,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草案起草工作,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全縣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推動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
(三)負責全縣促進就業工作,擬訂全縣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全縣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全縣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全縣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全縣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擬訂養老保險全縣統籌辦法和全縣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制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險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畫並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全縣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全縣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機制,依據國家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相關規定以及特殊勞動保護政策制定實施細則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擬訂全縣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後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蘭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全縣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規範事業單位崗位設定、公開招聘、聘用管理、考核獎懲等人事綜合管理工作,擬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
(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機關公務員錄用、公開遴選、公開選調等考試的考務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落實國家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縣委、縣政府表彰獎勵工作,承擔全縣評比達標表彰和鄉科級表彰等工作,根據授權承辦以縣委、縣政府名義開展的表彰獎勵活動,承辦部分縣管領導幹部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擬訂全縣企事業單位人員、機關工勤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擬訂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考核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縣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統籌全縣指導農民工就業創業和發展家庭服務業促進就業工作。
(十二)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機構設定

辦公室
法規信訪股
行政審批服務股
基金監督管理股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
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管理股
工資福利股
就業創業股
社會保險股
人事股
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中心
勞動保障監察局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心
工傷失業服務中心
就業促進服務中心
職業技能鑑定指導中心
就業創業服務中心
創業貸款擔保中心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電子政務中心

現任領導

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郭金良
蘭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徐謙、雷鳴利、程振國

辦公地址

地址:蘭考縣中原路4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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