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西固區城市管理局

蘭州市西固區城市管理局

蘭州市西固區城市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以下簡稱區城市管理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市西固區城市管理局
  • 隸屬: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
發展歷程,主要職責,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發展歷程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及所轄縣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9〕23號)和《中共蘭州市西固區委辦公室、蘭州市西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貫徹落實《蘭州市西固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區委辦〔2019〕5號) ,制定本規定。
蘭州市西固區城市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以下簡稱區城市管理局),為正科級。
蘭州市西固區城市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區委關於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2019年2月28日,蘭州市西固區城市管理局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擬定全區城市管理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落實市、區政府制定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標,統一部署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
(三)負責全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及行使規定的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
(四)負責全區城市風貌、環境衛生、城市秩序、城市空間、公共設施等的監督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區戶外廣告、門店招牌設施設定的監督管理工作。
(六)負責建築工地環境衛生、工地秩序、揚塵管控等工地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違法建築的監管、執法、拆除、清運等工作。
(八)負責對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所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其他設施的審批、管理工作。
(九)負責對在城市建築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的審批、管理工作。
(十)負責對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工作。
(十一)負責對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的審批、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環衛設施遷移、拆除、封閉核准工作。
(十三)負責轄區垃圾排放費和垃圾、渣土處置費的徵收工作。
(十四)承辦區委、區政府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職能轉變。區城市管理局應整合最佳化城市管理資源,完善創新城市管理機制,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最佳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推動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切實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人員編制

區城市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其他事項

區城市管理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25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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