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生態建設管理局

蘭州市生態建設管理局

2014年9月,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蘭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甘辦字〔2014〕39號)和蘭州市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實施意見,蘭州市組建生態建設管理局,將原蘭州市林業局(蘭州市三北防護林建設局、蘭州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蘭州市城鄉建設局(掛蘭州市園林綠化局牌子)的園林綠化職責,整合劃入生態建設管理局,對外保留蘭州市三北防護林建設局、蘭州市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兩塊牌子,加掛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退耕還林領導小組辦公室的牌子,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市生態建設管理局
  • 所屬部門:蘭州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蘭州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按照機構編制部門“三定”規定,蘭州市生態建設管理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林業、城市園林綠化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貫徹執行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負責林業對外合作與交流,負責全市造林綠化、林業產業發展、森林資源及綠地保護、城市“綠線”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林業、園林改革工作,負責實施三北防護林、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野生動物及自然保護區建設等國家、省市林業、園林綠化等重點工程的規劃、設計、經費預算並組織實施和檢查驗收,組織、指導全市生態建設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等工作,負責管理全市林業、園林綠化資金和資產等。局機關內設處室13個,核定編制67名。

內設機構

局屬單位共18個,其中國家行政機關1個,縣級建制的事業單位6個,科級建制事業單位11個(其中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3個)。共有在職幹部職工111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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