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交通大學,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是由學院優秀學生代表組成,由院團委直接領導、服務於廣大青年學生的學生自治組織,一直以來團委學生會本著“引領青年,團結青年,服務青年”的理念,積極維護廣大學生的利益,是一個在各方面都起到表率帶頭作用的優秀組織。學生會的每個成員都在不斷地發掘自身潛能,提高自身素質,釋放自己的熱量,服務廣大師生和同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蘭州交通大學機電工程學院學生會制度冊
- 校訓:尚德、勵志、博學、篤行
- 現任校長:楊子江
- 所屬地區:蘭州市蘭州交通大學
- 組織理念:引領青年,團結青年,服務青年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權利與義務,第三章人事任命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蘭州交通大學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是在校團委領導下,在院團委具體指導下的為學生服務的學生組織,是院團委聯繫在校大學生的橋樑和紐帶,是學生利益的忠實代表。
第二條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並嚴格維護黨的尊嚴。
第三條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一)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和“中國夢”的重要思想,積極回響黨的號召並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同學開展學習、科技、文體、社會實踐等活動,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三)維護校規校紀,倡導良好的校風、學風,促進同學之間的團結,協助學院為同學提供良好的學習秩序和舒適的學習環境。
(四)倡導和組織同學進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積極組織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熱心為學生服務。
(五)通過各種正規渠道反映同學們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學院民主管理,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權益。
(六)積極參與校園文明建設,講文明、樹新風,倡導新風尚,廣泛開展民眾性校園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七)做好本院學生會與其他兄弟院系學生會的聯繫和信息交流工作。
第四條凡是取得蘭州交通大學機電工程學院正式學籍的學生,加入本會,承認本會章程,不分民族、性別、年齡、宗教信仰,均為本院學生會成員。
第五條學生會成員的權力和義務
(一)對學生會有討論、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力。
(二)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三)有參加本院學生會工作和參與組織各項活動的權力。
(四)有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榮譽,完成本會分配的各項工作的義務。
第六條本院學生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條學生會的職責
(一)討論通過學生會各部門工作計畫並負責指導監督各部門的實施。
(二)討論通過學生會幹部分工。
(三)協調、組織各班班委會開展活動。
(四)負責下一屆學生會換屆的籌備工作。
第八條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主席團包括團委副書記1名、主席1名、副主席3名;主席團由團委老師及學生幹部共同選舉產生。
第九條學生會根據工作需要設以下職能機構:組織部、辦公室、宣傳部、學習部、體育部、科技創新部、網路技術部、文藝部、藝術團、調研部、外聯部、勤工助學部、社團部、國旗班、生活部、新風文學社、記者團、青年志願者協會。
第十條機電工程學院學生幹部的要求
(一)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和“中國夢”重要思想,有堅定的政治立場。
(二)嚴格遵守學院的各種規章制度。
(三)能正確處理學習與工作的關係,學習成績在全班平均成績以上。
(四)對工作認真負責,樂於為同學服務。
(五)經常向院領導匯報自己的工作、思想和學習情況,以取得領導的支持。
(六)按時參加有關會議,積極討論並提出工作建議,接受所分配的工作。
(七)經常深入同學當中,落實工作。
(八)具有較強的競爭意識、創新意識、成才意識。
第二章權利與義務
(一)團委學生會的權利:
1、團委學生會有依據章程開展活動的權力。
2、團委學生會有行使內部管理的權力,團學主要負責人有權對違反規章制度的成員做出相應地處理。
3、團學成員有了解組織的各項規章制度、條例細則的權力。
4、團學成員對組織的各項工作有建議、質詢、討論、監督和批評的權力。
5、團學成員享有學生幹部待遇和獎勵的權力。
6、團學成員在組織內有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7、團學成員有自由參加本組織各種團體和各項活動的權力。
(二)團委學生會的義務: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黨的各項政策、方針。
2、必須服從組織的領導和管理,必須在法律和校紀校規允許的範圍之內開展活動。
3、思想端正、認真學習、積極開展活動,力爭德智體全面發展。
4、處處以身作則,以主人翁精神為本院服務,在全院範圍內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5、團結友愛、禮貌待人、互相學習、精誠合作、共同努力,服從並尊重上級領導。
6、密切聯繫同學,傾聽同學意見,接受同學監督,努力為同學服務。
7、忠於職守、盡職盡責、公正廉潔、作風正派、克己奉公,嚴格遵守團委學生會的各項制度。
第三章人事任命制度
一、選拔對象
原則上,幹事的選拔對象為我院大一本科生;副部長為曾在團委學生會任職的大二本科生;部長、副主席、主席、副書記為曾在團委學生會任職的大三本科生。亦可根據具體情況靈活選拔任命。
二、選拔原則
“公平、公開、公正、擇優錄用”
三、選擇條件
1、具有高度的工作熱情和責任感,樂於服務同學,在工作中認真負責、肯於吃苦、按時完成任務。
2、業餘愛好廣泛,具有一定的特長。
3、具有較高的自覺性和紀律性,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自覺接受團委學生會的領導。
4、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在同學以及老師之中有良好的影響。
5、具備一定的分析和決策能力,有一定的理論水平及實踐能力。
6、實事求是,不斷完善,主動學習並掌握本職工作必需的理論與技能。
7、具有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精神,樂於接受指導,勇於承認錯誤。
四、選拔過程
(一)幹事的選拔(納新)
為使團委學生會保持活力,每年慣例舉行一次納新活動,納新具體事宜由各部副部長負責,各部部長做好指導工作。納新過程可分為四個步驟:
報名:每學年初,由各部副部長策劃組織,採用報名的方式在我院大一新生範圍內進行一次全面的招新活動,報名採取完全自願的方式,不得“搶人,拉人”,也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面試:報名加入團委學生會的同學應在規定的時間前往指定的地點參加面試。各個部門應事先對面試的內容及方式做好詳細充分的準備,確保面試的合理性(即不故意刁難,也不敷衍塞責)。面試時,各部門應秉公行事,不得有外貌、膚色、民族、信仰、地域等方面的歧視。
試用:面試合格者即可進入試用期,試用期為兩個月,試用期是各個部門對試用者的考察期,各試用人員應以全心全意的態度積極投入到工作當中,各部部長、副部長也應做好試用者的指導、監督、評定工作。
錄用:試用期結束後,各部門應根據試用人員在試用期的工作表現等因素,認真考慮各試用人員的去留問題,並將錄用人員的名單及相關信息及時交至辦公室,由辦公室配發其工作證,各錄用人員將正式成為我院團委學生會的一員幹事。
(二)副部長的選拔
每學年第二學期期末,在團學幹事範圍內進行一次副部長選拔活動,副部長的選拔可以分為四個步驟:
競選:有意競選相關部門副部長的幹事需帶個人簡歷和競選時所要求的資料前往指定地點參加競選,競選內容及方式由各部新任部長決定。
推薦:由各幹事所在部門的原任(副)部長和幹事所要競選的該部門新任部長進行商議,做好副部長人選的推薦工作,並將推薦人員的名單及時上交團委(推薦的主要依據是幹事的平時表現和競選表現)。
審議:團委在收到各部門提交的副部長候選人名單後,將召開部分幹部會議,對各副部長候選人進行審議。
錄用:審議通過的副部長候選人將正式成為相關部門的副部長。
(三)部長的選拔
每學年第二學期期末,在幹事競選副部長之前,團委學生會慣例在副部長範圍之內進行一次部長選拔活動,部長的選拔可以分為四個步驟:
競選:有意競選相關部門部長的副部長需帶個人簡歷和競選時所要求的資料前往指定地點參加競選,競選內容及方式由原任主席團及團委老師決定。
推薦:各部門的原任部長根據本部門各副部長的工作業績和操行品德進行綜合考慮,做好部長人選的推薦工作,並將推薦人員名單及時上交團委。
審議:團委在收到各部門部長候選人名單後,將召開部分幹部會議對各部長候選人進行審議。
錄用:審議通過的部長候選人將正式成為相關部門的部長(團委也會根據各部長候選人的意願考慮其調換部門的申請)。
(四)主席團成員的選拔
每學年第二學期末,在副部長競選部長之前,團委學生會按慣例在副部長範圍內進行一次主席團成員選拔活動,主席團成員的選拔可以分為四個步驟:
競選:有意競選主席團成員的副部長應攜帶相關材料前往指定地點參加競選,競選方式及內容由團委書記親自決定。
推薦:原任主席團成員和各部部長應做好新任主席團成員人選的推薦工作,並將推薦人員的名單及時上交團委。推薦工作務必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審議:在競選和推薦工作結束後,團委將召開部分老師和團學幹部會議對各主席團成員候選人進行詳細審議。審議的主要依據有工作業績、工作態度、領導才能、政治素養、操行品德、學習成績和其他團學成員的意見。
錄用:審議通過的主席團成員候選人將正式成為主席團的一員。
第五章工作流程制度
1、團委學生會各部門實行部長負責制,每學期初各部門應自行召開部門會議,制定出學期工作計畫,並將工作計畫於開學兩周內提交主席團。
2、主席團在收到各部門工作計畫後,應及時召開主席團會議,綜合各部門計畫和學校學院的各項部署,對學期團委工作進行統籌規劃,制定出學期團委學生會的總體工作計畫。
3、各部門在舉辦活動之前須向主席團提出申請並且遞交策劃書,策劃書內容包括活動目的、活動主題、活動地點、活動時間、活動對象、參加人員、活動流程、經費預算、活動須知等。
4、一切活動一經批准,必須嚴格按照策劃內容認真執行,如果需要其他部門的協助,相關部門不能拖拉怠慢、推諉責任,應盡努力協助活動舉辦部門開展活動,活動未被批准的須無條件服從。
5、在各部門活動開展過程中,本部門的分管副主席應深入一線進行指導協調,副書記、主席也應對活動進展情況進行全面了解,發現問題,並及時解決。
6、活動結束後,各部門應及時召開部門會議,認真回顧、詳細歸納,將所辦活動的開展狀況、成功之處、存在缺陷等進行全面總結,並以書面形式上報主席團。
7、各部門在活動結束後應該及時向團委書記張老師匯報工作,具體包括:策劃書、活動照片、通訊稿、總結等。
8、學期期末,各部門應認真總結本部門在學期的工作開展情況,並將工作總結上交主席團。
9、主席團應全面整合各部門的工作總結,做出學期團學工作的整體總結,並在團學成員大會上向大家做出報告。
第六章例會制度
1、團學例會每周定期召開一次,旨在總結上一階段的工作情況並對下階段的工作任務做好部署安排。
2、例會原則上定於每周星期二晚九點三十分在我院小紅樓會議室召開。若有變動,另行通知。
3、規定與會人員有:團委副書記、學生會主席、副主席、各部部長、副部長。根據工作的具體需要,例會也會邀請其他人員出席。
4、與會人員應提前五分鐘列席,做好會前準備工作。
5、例會指定人員必須準時參加,若有特殊情況不能正常到會者,必須在會議召開前向團委副書記請假,得到批准後方可不到,並將自己請假事宜告知辦公室負責點名工作的副主任。
6、辦公室做好例會的考勤工作,並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7、與會人員必須帶上工作筆記,做好會議摘要。
8、各部門應推薦一位代表在例會上對本部門前期工作進展情況及短期工作構想進行匯報。
9、與會人員必須高度重視、尊重他人、認真聽講、積極發言,不得進行與例會無關的其他事宜,如發簡訊、翻閱其他資料、交頭接耳、吃東西等。
10、為保持會場秩序,會議召開期間不得擅自出入會場。
11、與會人員應保護好會場公物和衛生,最後離開會場的人員應關燈鎖門。
12、例會的考勤成績將作為團委學生會幹部測評的依據之一。
第七章值班制度
1、值班時間為周一至周五團委正常上班時間,地點為團委辦公室。
2、值班採用輪班制,值班人員為各部副部長,值班次序由學生會辦公室做具體安排。
3、值班人員應按照編排的班次準時到崗,不得遲到、早退、中途無故離崗。
4、值班人員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上崗時,應事先向團委副書記請假,以便根據工作情況做出是否要調換人員的決定。
5、值班人員必須佩戴個人工作證上崗。
6、值班工作有專門的《值班日誌》,值班人員首先應記明自己的值班時間、姓名,值班內容應記明當日工作、重要信件、來電單位、大體事由和處理結果。值班記錄應實事求是,不得漏寫虛寫。
7、值班人員必須積極配合團委辦公室老師的工作,妥善處理團委學生會的各項臨時性任務,其他工作靈活處理。
8、遇見重大事件或突發事宜,應及時上報團委相關老師,以免誤事。
9、值班人員應注意個人儀表儀容,文明工作,熱情接待來訪人員,做到不冷漠、不喧譁、不抽菸、不吃零食、不玩手機等。
10、值班人員應保持團委辦公室的整潔,及時打掃辦公室。
11、值班人員應保管好辦公室的一切財物,未經批准不得外借。離崗時應將物品放歸原處,臨走時若辦公室無人,應電話請示相關老師是否關燈鎖門。
12、主席團成員應不定期地對值班情況進行檢查、監督、指導。
第八章考核制度
為了提高團學成員的積極性並對其工作表現做出更好更準確的測評,團委學生會採用考勤分數和人員打分相結合的形式對團學全體成員進行考核。考勤分數由辦公室和相關部門提供,人員打分由規定人員給出。打分的依據有:敬業精神、團隊精神、操行品德、政治思想、策劃能力、組織能力、管理能力、實踐技術、創新思維、協調能力、學習成績、規章遵守情況等。團委學生會將定期對幹事、副部長、部長、主席團進行打分,以此來評定一段時間內工作表現,並及時查找和發現問題。每學年末,團委學生會將統一組織打分人員進行打分,並將組建專門的督導檢查小組和分數統計小組,以保證打分工作客觀公正、真實有效。
(一)幹事的考核
幹事的考核內容包括:考勤分(占20%)、所在部門部長打分(占35%)、所在部門副部長打分(占45%)。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
(二)副部長的考核
副部長的考核內容包括:考勤分(占20%)、主席團打分(占20%)、各部門部長打分(占30%)、所在部門幹事打分(占20%)、各部門副部長互評(除本人)打分(占10%)。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
(三)部長的考核
部長的考核內容包括:考勤分(占20%)、主席團成員打分(占40%)、所在部門副部長打分(占20%)、各部門部長(除本人)打分(占20%)。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
(四)主席團成員的考核
主席團成員的考核內容包括:考勤分(占20%)、團委相關老師打分(占40%)、各部門部長打分(占20%)、主席團其他成員打分(占20%)。各部分滿分均為100分。
(五)加分項
1、此加分項只針對於幹事和副部長的考核,特此說明;
2、積極參與策劃及組織創新活動者,視其在活動中的表現及活動大小,給予5-15分不等的獎勵;
3、拉贊助將按以下給予加分:
非外聯部幹部拉得贊助按以下加分,且滿分不超過30分:
500元以下(不包括500元)加10分;
500元(含500元)—1000元(不含1000元)加15分;
1000元以上(含1000元)加20分;
外聯部幹部拉得贊助按以下加分,且滿分不超過20分:
500元以下(不包括500元)加5分;
500元(含500元)—1000元(不含1000元)加10分;
1000元以上(含1000元)加15分;
另外,幹事或副部長拉到贊助但沒有得到團委書記張老師認可的,根據實際情況,一律加5分的鼓勵分。
第九章獎懲制度
(一)獎勵制度
在獎勵上要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獎勵有三種具體形式:表揚、政策優惠、評優。
表揚:對於團學成員好的表現、作風、事跡,團委老師和主席團成員會及時地在例會等場合進行表揚。
政策優惠:對於踏實肯乾、業績突出的的團學成員,團委將會在其入黨、助學金評定、生活補助等方面給予優先考慮,並在其綜合考評時給予相應地加分。
評優:在每學年結束時,團委會授予部分學生幹部“優秀學生幹部”等榮譽稱號,並頒發證書和獎品。
(二)懲罰制度
對於犯錯誤的成員,要堅持以思想教育和處分相結合的原則。懲罰有三種具體形式:教育批評、警告、撤職。
教育批評:
(1)工作態度及工作方式出現問題、錯誤者。
(2)參加例會、值班、負責活動出現無故不到累計達兩次,或者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兩次遲到早退視為一次缺勤。)
(3)一學期有一門成績不及格者。
(4)輕度違反《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章程》規定者。
警告:
(1)在受到教育批評後,不思悔改者。
(2)工作欠認真,敷衍了事,搞形式主義者。
(3)不能按指定標準完成工作任務,所做工作缺乏實效性者。
(4)團隊意識欠缺,感情用事,搞個人主義者。
(5)無故不參加例會累計達三次,或者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
(6)不能正確接受領導批評,態度欠禮貌者。
(7)一學期累計有兩門(含兩門)成績不及格者。
(8)中度違反《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章程》其他規定者。
撤職:
(1)受到國家、學校、學院處分者。
(2)受到警告後不思悔改者。
(3)立場不明確,不服從上級領導,不接受組織管理,不參加團學工作者。
(4)道德素質敗壞,行為作風不端正者。
(5)損害集體利益,使團學名譽嚴重受損者。
(6)因個人失誤,造成重大損失者。
(7)無故不參加例會、值班、負責活動累計達四次,或者遲到早退累計達七次者。
(8)虛報賬目,貪污公款者。(一經發現,不論數目,立即撤職。)
(9)嚴重違反《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章程》其他規定者。
第十章檔案管理制度
檔案是團委學生會成長經歷的真實記錄,它不僅可以反映團學活動的舉辦情況,也可以為日後工作的開展提供有力的參考。檔案的合理化管理對規範團委學生會的各項事務具有重要的意義,為加強團學檔案管理的系統性、完整性和科學性,使團學各項工作更加規範化、制度化,特建立團學檔案管理制度。
1、我院團委學生會的檔案管理實行部門負責制,各部門自行負責本部檔案資料的起草、修改、分類、入檔、保存、維護等工作。
2、檔案是主席團對各部門工作表現進行綜合評價的重要參考,也是對相關團學幹部進行測評的依據之一,各部門應高度重視,認真對待。
3、檔案內容包括:工作計畫、工作總結、活動策劃方案、活動總結、會議記錄、人事檔案、成員考核情況、日常工作檔案等。
4、原則上,所有檔案(除圖片、影像外)都必須具備書面版和電子版兩種式樣,書面版保存於團委檔案櫃資料夾中,電子版保存於團委學生會各部電子資料夾中。
5、各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本部門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人應經常對本部門檔案進行查閱清點、補充完善。
6、各部門入檔的檔案應做到格式規範、內容完整、條理清楚、真實合理。
7、為了安全起見,各部門應對本部門的電子文檔做好備份,以防丟失。
8、各部門檔案的管理權屬各部門內部所有,非本部人員(除老師、主席團成員、辦公室成員外)不得私自翻閱、塗改、刪除、移位等。
9、檔案原則上不得外借,如有特殊情況,需報請主席團審批。借閱人員要細心保護,不得任意摺疊、拆散等。閱畢,及時歸還。
10、辦公室定期對各部門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指正。
11、主席團成員應不定期對各部門文檔進行查閱,做好各部門階段性的評估。
第十一章辦公室使用條例
1、團學辦公室是團學成員的辦公場所,主要供部門工作、會議、接待之用。
2、團學辦公室屬團委學生會固定資產,使用人應遵守《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財產管理制度》。
3、團學辦公室鑰匙由團委相關老師和辦公室負責保管,其他人員不得私自配置或轉借,各部門若需借用,應向鑰匙保管者借取,並說明借用事由和時間。進入辦公室後自覺填寫《借用登記表》,工作結束立即歸還鑰匙。
4、任何部門與個人未經允許不得在辦公室開展與團學工作無關的活動或存放無關的物品。
5、借用人員應保持辦公室的清潔衛生和正常秩序,辦公人員須穿戴整齊、舉止得體,不得在辦公室內抽菸喝酒、亂扔垃圾、嬉戲打鬧等。
6、借用人員應保持自身廉潔,不能假公濟私,以工作為由私用辦公室電話電腦等用品。
7、主席團成員應不定期對團學辦公室借用情況進行檢查、指導。
8、各個部門輪流對團學辦公室每周進行一次徹底的整理清潔,值日表由辦公室負責制定。
9、離開辦公室前應關掉電器,鎖好門窗。
第十二章財產管理制度
1、團學財產分為固定財產和流動財產兩類,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管理。
2、團學財產供團學工作之用,團學成員應繼承勤儉節約的傳統美德,充分發揮主觀能動作用,爭取利用有限的資源“多辦事,辦好事”。
3、所有財產必須入冊登記,所有入賬單據由辦公室妥善保管,以備隨時查閱和換屆交接。
4、團學成員有愛護、正確使用和妥善保管團學財產的義務,各部配備的物品應自行存放。
5、團學財產歸集體所有,任何個人不得私用、外借、隨意挪用。
6、損壞團學物品一律按原價賠償,並且視情節和性質給予相應的處分。
7、團學日常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各部門所需的辦公用品由各部門自行採購。
8、歸還物品時,辦公室負責成員應仔細檢查,除因公損耗外,若有破壞或遺失,應及時上報團委。
9、本制度執行情況將作為部門和個人測評的依據之一。
第十三章經費使用條例
1、活動經費由下撥經費和外聯經費兩部分組成,活動經費採取審批報銷制。
2、各部門開展活動前必須經過仔細的預算,並以書面形式向團委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使用。
3、活動開支必須嚴格按審批款項進行,儘量做到節約開銷。若因工作另需開支,應及時向團委申請,不得擅自開銷。
4、購買物品須有正規的工商聯發票,包括時間、開票處、物品名稱、數量、金額,發票的客戶名稱是:蘭州交通大學。如有特殊情況只能以收據報賬時,需要事先報請團委。
5、經費使用人須及時將發票交給團委進行統計報銷。
6、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挪用貪污。一經發現,給予重處。
7、辦公室負責監督各部門經費使用情況,發現有濫用、浪費等現象應立即上報。
8、凡是不符合本制度使用的經費,團委有權拒絕報銷。
9、各部門在活動中獲得贊助資金時,應全額上交,不得據為己有。
第十四章工作證使用條例
1、凡團學成員均發給工作證,工作證是團學成員的身份證明,此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2、工作證需貼有本人一寸彩照,使用人應完整填寫本人姓名、職位、部門。
3、工作證需加蓋“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印章方才有效。
4、團學成員參與團學工作時必須佩帶本人工作證,工作證須用掛繩佩帶於胸前。
5、持證人自覺接受全院師生民主監督,不得利用工作證以團學幹部名義做團學工作範圍之外的事情。
6、工作證需要妥善保管,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立即向辦公室申請補辦。
7、團學成員在任期完滿、申請辭職和被辭退時,必須向團委學生會上交本人工作證。
8、組織部負責對團學成員的工作證使用情況進行主要監督。
第十五章舉辦活動流程制度
1、舉辦活動前一周通知調研部、網路技術部、宣傳部、記者團、外聯部以協調該活動的舉辦。
2、活動策劃按照要求進行排版,並將策劃發給調研部、網路技術部、宣傳部、記者團、外聯部及主席團。
3、活動結束後(最遲不超過兩天)將電子版及紙質版策劃、通訊稿、總結、照片發給調研部,並向團委匯報該活動總結。
4、活動費用的收據拿好,統一去團委報銷。
5、活動前如需要教室,提前將教室借好,以便於活動更好的進行。
6、如活動時間或地點有修改應及時通知其他部門。
7、活動應公平、公正、公開,本著透明公平為主的原則。
第十六章考核細則及附表
(一)主席團成員考核細則
一、考勤分(滿分20分)
1、請假一次扣2分;
2、缺勤一次扣5分;
3、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4、違反以上5次者,將上報給團委書記張老師處理。
二、各部長打分(滿分20分)
各部長對主席團成員進行公平公正的打分,具體評分標準和要求:
1、公平公正,禁止夾帶個人感情,切記因為曾經是一個部門同事而徇私舞弊;
2、各部長可根據以下幾個標準進行評定:
1)行為舉止是否端正,是否起到榜樣作用;
2)工作是否認真負責,是否經常到所分管的部門視察例會;
3、如遇到違反紀律者,將按照《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章程》規定做出相應處罰;
4、本部分採取無記名方式,最後得分為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後求得的平均分為本部分得分。
三、主席團成員互評(滿分20分)
主席團成員之間進行互相打分,自己不為本人打分,具體評分標準和要求如下:
1、公平公正,禁止互相攀比,禁止互相詆毀;
2、主席團成員評分時可根據以下幾個標準進行;
1)工作和生活中是否起到了模範帶頭作用;
2)所分管的部門業績是否突出;
3)每次幹部例會是否到勤。
3、評定過程中一旦出現違反紀律等情況,將根據《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章程》做出相應懲罰;
4、本部分採用無記名方式進行,其四人分數相加求得的平均分為本部分得分。
四、團委老師打分(滿分40分)
團委老師根據各位主席團成員的表現進行打分,具體評分標準和要求如下:
1、公平公正;
2、團委老師可根據以下標準進行評分:
1)行為舉止是否得體,是否在學生工作中起到帶頭模範作用;
2)其所分管的部門所辦活動效果是否突出,是否按時向團委老師匯報工作。
3、本部分採取無記名方式進行,各位老師所提供的分數相加最後得到的平均分為最後得分。
五、備註
1、考勤分這一項由辦公室統籌負責。
2、該表經團委書記張老師核實及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並由辦公室妥善保管,年終進行成績匯總。
(二)部長考核細則
一、考勤分(滿分20分)
考勤包括兩部分,一是每周幹部例會,二是每周本部門幹事例會,考核時按照70%和30%的比例進行。幹部例會的出勤情況則依照辦公室點名冊上的出勤情況來定,幹事例會則採用抽樣的方式來評定,即辦公室抽取一個月內的一周例會進行實地考察以及隨機抽取每個部門的一或兩人進行電話詢問來確定幹事例會的出勤情況。具體評定標準如下:
1、無故不到者扣5分;
2、請假者扣2分;
3、遲到者扣2分;
4、若違反上述規定5次以上者,將上報團委書記張老師處理。
二、所在部門副部長打分(滿分20分)
所在部門副部長應公平公正的對部長進行打分,及時反映本部門情況,積極改進不足。具體評定標準和要求:
1、嚴禁摻雜個人感情,做到公平公正,大膽提出建議;
2、各部門可按照以下標準進行評定:
1)每周舉行的幹事例會的出勤率;
2)和本部門幹事的融洽度;
3)平時工作中對副部長做出的指導的多少;
3、本部分一旦發現有故意抬高或故意詆毀者,將按照《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章程》對相關人員做出處分;
4、本部分得分採取不記名方式進行,求得的平均分為本部分最後得分。
三、部長互評(滿分20分)
各部門部長對除本人以外的其他部門部長進行打分,具體評定標準和要求如下:
1、各部門部長應端正態度,認真負責的為其他部長打分;
2、嚴禁部長之間相互攀比,禁止拉分;
3、各部長可根據以下標準對其他部長進行打分:
1)為人是否端正,工作是否認真負責;
2)被考核人所在的部門是否團結一致,是否業績突出;
3)被考核人所在部門舉辦的活動的效果是否可觀,參與人數是否達到預期要求等;
4)被考核人所在部門的副部長和幹事是否舉止端正,禮貌大方。
4、一旦發現互相攀比和拉分等違反紀律的情況,本部分將以0分計算,嚴重者將按照《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章程》處以“撤職”處分;
5、本部分採取無記名方式進行,最後得分為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後求到的平均分作為本部分的最後得分。
四、主席團成員打分(滿分40分)
主席團成員按照評定的標準和要求對各部門部長進行打分,具體的評定標準和要求如下:
1、公平公正,嚴禁摻雜私人情感,禁止因為自己出自的部門而打高分;
2、禁止有大部門、小部門的思想,一律同等看待;
3、主席團成員可根據以下幾個標準進行評分:
1)平時的言行舉止是否端正;
2)部長所在部門的業績是否突出,是否有創新;
3)部長所在部門的副部長在平時工作中是否積極配合,是否認真負責。
4、一旦發現徇私舞弊者,本人所給出的分數一律無效,情節嚴重者將按照《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章程》處以相應的處罰;
5、本部分採取無記名方式進行,最終求得的平均分為本部分最後得分。
五、備註
1、考勤分這一項由辦公室統籌負責;
2、每月底,由辦公室統計各部長的得分情況,並按成績高低從每個部門評出一名優秀部長,對於優秀部長給予獎勵,並在每周例會上進行公布各部門部長的得分情況。
而總分低於60分者將請其本人主動退會。
3、該表經團委書記張老師核實及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並由辦公室妥善保管
,並作為評選“優秀學生幹部”等的依據。
(三)副部長考核評分細則
一、考勤分(滿分20分)
1、請假一次扣2分
2、缺勤一次扣5分;
3、遲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
4、無故不參加例會、遲到早退及無故不值班、不負責活動累計達5次者,按自動退會處理。
二、幹事評分(滿分20分)
各部門部長定期組織本部門幹事對所在部門副部長的工作評分,評分過程中採取無記名的方式進行。評定要求:
1、公平公正,不夾帶任何感情色彩;
2、禁止副部長私底下拉分的行為,一經發現,本部分評分為0分,並按照《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章程》處以“教育批評”的處分,情節嚴重者處以“撤職”處分;
3、幹事評分最後得分由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後求得的平均分為準,並計入《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幹部月度考核表》內。
三、副部長互評(滿分10分)
各部門副部長對本部門除本人外的其他幾位副部長進行評分,進行部門內部互評。要求:
1、公平公正,嚴禁因為個人情感影響評分;
2、禁止互相拉分,互相詆毀;
3、本部分打分採取不記名式評分,求得的平均分為本部分最後得分。
四、部長評分(滿分30分)
各部部長根據其他部副部長在各項工作中的表現,給予公平合理的打分,本部門部長不參與對自己部門副部長的評分,且各副部成績禁忌雷同。要求如下:
1、各部門部長根據平時工作和活動中的印象對其他部門副部長進行評分,如果遇到自己確實不了解的副部長可根據以下幾個原則進行打分:
1)每周例會上匯報工作時的表現;
2)平時在路上遇到時,各位副部長的行為舉止是否端正,是否有禮貌;
3)從本部門副部長那裡諮詢考證,進行評分。
2、本部門部長禁止依託自己的關係給本部門副部長拉分,一經發現者,本部分評分記為0分,並將按照《機電工程學院團委學生會章程》對部長和所在部門副部長給以“警告”處分;
3、本部分打分同樣採取不記名式評分,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之後所得的平均分為本部分最後得分。
五、主席團評分(滿分20分)
由五位主席團成員對自己所分管的部門進行評分,評分標準和要求:
1、公平公正,禁止攜帶個人感情;
2、根據各部門平時在工作中的表現進行評分,包括:
1)本部門組織活動中的表現,以及活動的效果是否與預期相吻合;
2)根據是否每周三周六向所分管的主席團成員匯報工作,及匯報的真實度進行評分;
3、本部分打分同樣採取不記名式評分,取除最高分和最低分後求得的平均分為本部分最後得分。
六、加分項
1、積極參與策劃及組織創新活動者,視其在活動中的表現及活動大小,給予5-15分不等的獎勵;
2、拉贊助將按以下給予加分:
非外聯部幹部拉得贊助按以下加分,且滿分不超過30分:
500元以下(不包括500元)加10分;
500元到1000元加15分;
1000元以上(含1000元)加20分;
七、備註
1、考勤分這一項由辦公室統籌負責;
2、每月底,由辦公室統計各副部長的得分情況,並按成績高低從每個部門評出一名優秀副部長,對於優秀副部長給予獎勵,並在每周例會上進行公布各部門副部長的得分情況。
而總分低於60分者將請其本人主動退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