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軍軍事政治機關概則

蘇軍軍事政治機關概則,1991年1月11日前蘇聯總統戈巴契夫發布命令,批准了《蘇軍軍事政治機關概則》。其要點如下:新組建的軍事政治機關不再是蘇共在軍隊中的領導機關,而是軍事指揮機關的一個組成部分,不再接受蘇共的領導,只對憲法負責,執行人民代表大會、最高蘇維埃、總統及內閣的有關法令。各級軍事政治機關的直接領導分別是國防部長、克格勃主席、內務部長、鐵道兵司令及各級相應的指揮員,各級軍事政治機關的首長是各級指揮員的第一副職。軍事政治機關的任務是負責全軍的軍事政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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