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立(四川省德陽市綿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漢清路超限治理組原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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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立,男,漢族,1970年9月生,四川平武人,1989年12月參加工作,2016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德陽市綿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漢清路超限治理組組長。

2023年5月,蘇立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蘇立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依法判刑,公開通報,案情披露,

人物履歷

曾任綿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漢清路超限治理組組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2年9月,蘇立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綿竹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1月,蘇立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蘇立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蘇立的行為應當認定構成受賄罪。

依法判刑

2023年5月,蘇立因犯受賄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

公開通報

2024年4月,德陽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綿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漢清路超限治理組原組長蘇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為超限及拋灑貨車給予放行關照並收受“月票費”問題”在列。
經查,2016年至2022年,蘇立先後收受某物流企業、某運業企業等多名管理和服務對象以維繫關係、拜年拜節等名義所送現金總計2.48萬元,以及手機、香菸、粽子等禮品;在超限治理執法過程中,違規為超限及拋灑貨車給予放行關照,並夥同他人按車按月收取“月票費”總計140餘萬元,蘇立個人所得128.9萬元。蘇立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案情披露

2024年7月24日,廉潔四川披露了蘇立的嚴重違紀違法案細節。
2016年1月,蘇立擔任綿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漢清路超限治理組組長,卻發現原本的“護路組”已然變了味,吃喝盛行、收禮成風。“不與他們為伍,絕不同流合污。”奇怪的是,當蘇立發現超限治理組的嚴重問題後,卻聽之任之,既沒有及時制止,也沒有向上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反映。蘇立明哲保身的做法,直接反映出其毫無主體責任意識。
然而,“與善人居,如入芝蘭之室,久而不聞其香,即與之化矣;與不善人居,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亦與之化矣。”長期在不良風氣、不良行為的影響下,蘇立的思想悄然發生了變化。“一開始不參與他們的吃吃喝喝,成了他們眼中的‘另類’,慢慢就被孤立了。作為組長,我也需要組裡同志的支持。再後來,我發現吃吃喝喝、收點紅包也沒事,就加入了他們。”
就這樣,蘇立逐步把廉潔自律要求拋之腦後,時常與不良運輸企業老闆和貨車車主們“把酒言歡”、放縱人生,徹底捲入貪腐漩渦。
路政管理規定,對於超載、超限、損毀道路路面等行為,路政執法部門有權暫扣車輛。“我是組長,扣不扣車,我說了算;違不違規,解釋權也在我這裡。”由於當時監督制度空轉、監管力量缺失,擁有絕對話語權的蘇立,成為部分運輸企業和車主們追捧的“紅人”。
面對各路商人老闆的“圍獵”,蘇立有點飄飄然,把“被圍獵”當作一種榮耀,心安理得地享受吹捧、收受財物。收錢後,蘇立利用手中權力為商人老闆大開“方便之門”,對於貨車出現超載超限、拋灑滴漏等違規行為,他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直接放任過關、免於處罰。
對於漢清路超限治理組履職情況,綿竹市公路路政管理所的監督管理嚴重流於形式。“上級檢查走馬觀花,聽聽匯報、喝喝茶,檢查就過關了。組裡大家都在吃吃喝喝、收紅包,也不會多說什麼。”可以說,蘇立等人毫不擔心自己的問題會被發現。
“基本上每天都有飯局,飯後基本都有紅包、禮品。有時實在錯不開時間,一個晚上還要去幾個酒局。”如此“忙碌”的生活並沒有讓蘇立感到疲於應付。喝酒、唱歌、打牌、收紅包……蘇立樂享其中、不能自拔。
2016年至2022年,蘇立先後收受某物流企業、某運業企業等多名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現金總計2.48萬元,以及手機、香菸、粽子等禮品。
為了“掙錢”,蘇立夥同他人,要求貨運車主以每個月每輛車800元標準向其交“月票費”。“只要交了‘月票費’,不管有沒有出現超載超限、拋灑滴漏,我們都會放行。”蘇立作為路政執法人員,卻完全置隱患於不顧,他所關注的,只有“月票費”是否準時到賬。
長期缺少監管,讓蘇立等人更加肆無忌憚。對於那些沒有交“月票費”的貨車,蘇立就會利用手中權力,想方設法攔路扣車或罰款,逼著更多貨車老闆向他交上“月票費”。“要從此路過,留下買路錢”,蘇立從一名“護路人”,徹底淪為吃拿卡要的“攔路虎”。
一時間,他的微信幾乎每天都會收到不同貨車老闆轉來的“月票費”,多的一天達10多個。與此同時,漢清路上貨車疾馳、渣土橫飛、灰塵漫天,周圍居民很有怨言。
蘇立幾乎從不主動學習黨紀法規要求,認為“被查處只是小機率事件,不可能查到自己身上。”在2021年10月接受組織核查之後,蘇立依然抱有“不可能我收錢就出事”的僥倖心理,不僅沒有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反而不知收斂,繼續收受他人財物。甚至在案發當天,還有老闆給他轉賬。
經查,2016年11月至2022年9月,蘇立夥同他人收取“月票費”總計140餘萬元,其中蘇立個人分得128.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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